资源描述
街道办事处
调查核实(15个工作日)
区局出具《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审核意见书》
不合格
收入在上限之内(含)()
小区居委会
受理申请(人户不分离: 户口所在地小区申请; 人户分离且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 居住地所在小区申请)
区民政部门
审核收入(15个工作日)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提出申请
查验相关证件
受理并登记
将申请人信息提交区房管部门
入户调查
组织公告(7日)
(小区、 工作单位公告)
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准备相关资料
收入超出上限()
区房管部门
审核住房(15个工作日)
区房管部门
公告
区房管部门
发放资格证(3日内)
无异议
有异议
不合格
合格
区民政局出具《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审核意见书》
区房管部门
初步筛选
不合格
填写核查情况
核实报批
建立登记档案
人户分离: 居住地房管部门转送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
在政务网、 市场信息网和相关媒体公告(7日)
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审核步骤(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审核步骤(新就业职员)
街道办事处
初审
区房管部门
审核住房(15个工作日)
用工单位
接收申请并审核收入
区房管部门
公告
区房管部门
发放资格证(3日内)
新就业职员
提出申请
查验资料
受理登记
调查核实(15个工作日)
组织公告(7日)
(小区, 现工作单位)
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准备相关资料
无异议
有异议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区房管部门出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申请表》
核实报批
建立登记档案
在政务网、 市场信息网和相关媒体公告(7日)
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步骤
各登记点将数据汇总上报区房管部门
(3个工作日内)
报上级公布()
区房管部门
编制租赁方案
市保障中心
确定方案
登记规则: 属地优先, 剩下调剂
申请人在要求时间、 地点登记
(城市困难家庭在小区登记, 新就业职员在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登记)
申请人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
区房管部门, 市保障中心
项目公告
小区街道
配租登记
区局, 保障中心
登记结果公布
区房管部门区
摇号前准备工作
摇号资料准备工作
摇号设备准备工作
摇号软件准备工作
摇号监督代表选定
摇号公证人员选定
方案包含: 项目地点, 租赁套数, 户型面积, 租金确保金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登记对象, 摇号时间, 选房时间等信息
确定房源数量; 确定租金和确保金, 物业服务费标准; 确定登记和摇号时间, 地点, 范围等。
区房管部门在区政府政务网和指定媒体公布, 市保障中心在市房管局政务网上公布。
区房管部门在区政府政务网公布, 市保障中心在市房管局政务网上公布
摇号方案和规则制订
区房管部门
摇号现场
区房管部门
摇号结果公告
区房管部门
结果导入系统
无异议
运行机构
选房前准备工作
摇号场地部署
摇号场地交通维护
摇号场地秩序和稳定维护
摇号现场人员安排和分工
区房管部门在区政府政务网上公布, 市保障中心在市房管局政务网上公布
市保障中心
结果立案
区房管部门, 市保障中心
结果公布
区房管部门在区政府政务网上公布, 市保障中心在市房管局政务网上公布
制订选房规则
选房现场准备
组织项目“开放日”活动
运行机构
公布结果
区房管部门
结果立案
核查相关证件
根据摇号产生选房次序号依次选房
申请人按要求进行选房, 填写《选房确定书》
区房管部门, 市保障中心
选房结果公告
无异议
运行机构
配租入住
运行机构
申请人选房
区房管部门在区政府政务网公布, 市保障中心在市房管局政务网公布
运行机构在选房结束后将结果在公共租赁住房现场给予公布。
申请人根据配租确定通知书上要求时间与运行机构签署《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协议》, 办理入住手续。
将选房和公告结果报市房管部门和市保障中心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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