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职员入股协议书
甲方(企业): 乙方(职员):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络电话: 职务:
住址: 联络电话:
为了构建企业利益共同体, 强化企业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增强职员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 促进企业增效、 职员增收, 增强企业凝聚力, 甲方决定许可部分职员入股本企业。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 友好、 自愿、 公开、 公平、 互助、 共赢标准, 就 xxx项目签定本入股协议书, 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持股方法:
1、 内部职员持股关键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法。
①出资购股是指内部职员有偿取得企业部分或全部产权持股方法;
②奖励股权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经营管理者、 技术骨干和职员直接给予股权奖励持股方法;
2、 内部职员持股由持股职员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条 持股金额:
项目投资规模为600万元人民币, 分三期注资。首期项目开启资金200万元, 由创始人团体持有, 以后增资扩股面向社会融资。
经财务核实, 甲乙双方认可, 项目首期注入资金200万, 甲方占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元(壹佰零贰万元整)即为项目首期总股份51%, 共分为200股, 每股为0元。
第三条 乙方持股百分比及持股时间:
1、 出资购股部分: 乙方自行出资累计人民币225000元, 计15股, 占甲方企业总股份15%。此部分乙方出资购股股份, 将按实际持股百分比依摄影关法律法规、 企业章程和本协议书享受权利及负担义务(甲方按企业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乙方签发股权证书, 未给乙方签发股权证书, 本协议与股权证书具相同效力);
2、 出资方法: 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对应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 户名: ;
3、 奖励股权部分: 甲方以激励方法一次性无偿奖励给乙方企业股份共5股, 占企业总股份5%, 该奖励股份部分只限于乙方按持股百分比享受分红;
4、 入股时间: 出资购股部分自3月1日起计算(生效); 奖励股份部分自3月1日起计算(生效)。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 甲乙双方按各自实际股权百分比(占甲方企业总股权百分比)分担共同投资亏损, 乙方按出资购股百分比和甲方给予奖励股权百分比分享共同投资所赢利润;
2、 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负担责任;
3、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形成股份及其孳生物为甲乙双方共有财产, 由甲乙双方按其所持股份百分比共同享受;
4、 甲乙双方共同占有企业股份转让后, 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各自所占股权(出资)百分比取得对应财产。
第五条 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法
1、 净利润: 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要求交纳了所得税以后企业利润留存, 通常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每个月收入扣除税费、 成本(材料、 人工、 制费)、 费用(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等全部应支出后, 是为当月纯利润;
2、 分红日期: 每年元月底前(一次性分红/年);
3、 分配方法: 每年1次, 拿上年度净利润70%按乙方持有出资百分比与奖励股权进行分红; 剩下30%作为企业发展积金, 在乙方退股时由甲方按乙方所持有出资百分比与奖励股权无条件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奖励股权收回
1、 甲方依据本企业经营情况及乙方工作成绩, 能够决定部分或全部收回奖励给乙方奖励股权(此为乙方职务调整或有重大过失或有意损害企业利益情况下, 经甲方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 被收回奖励股权持股职员自甲方做出收回决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该奖励股权部分分红;
2、 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时, 甲方奖励给乙方奖励股权即由企业全部收回, 同时甲方必需据实一次性支付乙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上一年度对应分红(劳动关系终止日当年分红可视具体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支付)。
注: 劳动关系终止包含劳动协议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 因故被解聘或解聘、 被开除等劳动协议解除情形。
第七条 出资购股退股
1、 自本协议签定日起3年内, 如乙方正常辞职申请退股, 甲方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股份, 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分红; 如因乙方自动离职、 因故被解聘或解聘、 开除等劳动协议解除而终止劳动关系, 甲方按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给予对应处分后, 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出资购股股份, 但可不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或上一年度分红;
2、 如因乙方泄漏企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 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 甲方能够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3、 如甲方未推行本协议或做出有损乙方利益行为, 则乙方有权立刻退股, 甲方必需无条件购回乙方所出资持有股份;
4、 自本协议签定日起如乙方在甲方企业任职满3年后, 不管乙方是否在职, 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购回乙方出资购置股份, 除乙方书面申请退股外。
第八条 持股职员持股权
1、 乙方为甲方服务满 3 年以上, 乙方有权在甲方租赁该物业协议期内享受按其出资购股所持有甲方股份百分比分红权利, 该权利不因乙方劳动关系终止而终止; 未经乙方申请或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收回或购回乙方所持有股份;
2、 乙方持股权为乙方出资购置股份, 不包含甲方奖励股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署后, 任何一方不推行或不完全推行本协议约定条款, 即组成违约。违约方应该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十条 适使用方法律及争议处理
1、 推行本协议适用中国现行法律;
2、 若因推行本协议所发生争议,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能处理, 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她约定
1、 作为甲方企业正当股东, 乙方有权且甲方有义务确保乙方依据《企业法》要求, 行使下列权利:
(1)查阅企业章程、 股东会会议统计和企业财务会计汇报;
(2)参与企业股东会并按出资百分比对企业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3)根据出资百分比分取红利;
(4)企业清算时, 根据出资百分比分配剩下财产;
(5)企业新增资本时, 出资人能够优先认购; 内部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6)《企业法》和企业章程要求其她权利。
2、 企业股东会需要对企业经营方针、 投资计划、 选举实施董事和监事、 同意实施董事汇报、 同意企业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修改企业章程、 决定企业分立、 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 乙方有权发表意见或提议, 并有权按所占股份百分比进行表决。
3、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约定, 如: 拒不提供企业经营管理决议和股权收益情况、 资产损益表、 财务会计汇报等, 乙方都有权自行决定收回投资款或进行审计、 调查等, 而所发生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且乙方有权依据结果确定是否继续推行本协议。
4、 乙方在本协议约定持股或分红期间, 以及在退股或离职后2年内, 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自行或与她人合作在甲方经营区域内经营、 投资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项目, 不然乙方必需赔偿甲方损失;
5、 财务由甲方保管, 乙方监管, 每个月核实后由甲方每个月召开一次股东大会, 公布上月经营结果, 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
6、 甲方确保企业财务核实遵行现行《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决不损害乙方正当利益, 并向乙方公开核实结果;
7、 自本协议签署日前, 甲方所发生一切债务与盈利均与乙方无关。
8、 乙方接收甲方转入包含但不限于投资(奖励股)款、 股权分红等款项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 户名: 。
9、 本协议中注明甲乙双方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以下简称“联络方法”)均为真实有效联络方法, 协议一方为推行本协议, 以该通讯地址向另一方发送或者投递函件、 通知等文件, 一经发出就视为对方收悉(如联络方法有变更应立刻书面通知另一方);
10、 双方遇有没有法控制事件或情况(包含但不限于火灾、 风灾、 水灾、 地震、 等)及政府行为, 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 若因为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任何一方不能推行本协议要求义务时, 应把本协议要求推行义务时间延长, 延长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时间相等。
第十二条 以上协议若有修正, 经甲、 乙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 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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