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 目: 为了加强企业所属项目施工现场质量过程控制管理, 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满足协议要求, 确保项目在质量实施过程中对每道工序质量都能掌握在预控当中,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所属在建工程。
三、 自检
1、 初检
①施工班组人员在操作过程中, 必需按对应检验批质量验收表进行自检, 经自检达成质量标准并经班组长验收后, 方能继续施工。
②班组长必需按对应质量验收统计表所列检验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逐项检验每个组员操作质量, 在完成后逐项进行自检, 并认真填写自检统计, 经自检达标后方可施工员组织质量验收。
③在班组自检达标含有自检统计基础上, 方可请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进行质量验收。
2、 互检
①班组长在自检合格情况下, 可由申请现场技术员进行检验批质量核验。
②现场施工员在接到班组长质量核验申请后立刻对初检所形成相关统计进行逐项现场实物复核。
③复核无误后方可通知专职质检员进行最终核验。
3、 终检
①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责任人在接到核验通知后, 对其质量内容进行抽检, 抽检率不低于80%, 在抽检合格后形成最终质量资料, 通知业主或监理进行最终检验。
②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 必需有签字完善相关质量证实文件, 不然不能安排下道工序施工。
四、 互检
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 现场技术员或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责任人必需组织交接双方工长、 班组长进行交接检验, 经双方认真检验并签认后, 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未经交接检或虽经交接检但未达成要求检验批工程, 接收方可拒绝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 专检
①现场技术员、 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责任人引导下道工序作业班组对上道工序各项内容进行检验, 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②对规范、 规程、 标准及施工图要求, 需要在工序间进行检验项目, 交方应按接方要求认真办理交接检验表, 移交相关资料和进行交接等工作必需签字完善, 不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六、 三检制度实施要求
①严格按相关规范、 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监督、 检验和评定工作。
②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开工前, 由项目技术责任人编制审核合格后技术交底, 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并在相关交底上签字, 并给劳务单位或作业班组下发质量检验表。
③技术责任人或专职质检员应督促并检验施工人员按设计图纸、 施工验收规范、 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组织方法及其她施工技术文件进行正确施工。
④技术责任人或专职质检员对施工中关键部位和资料进行监督检验, 施工中关键部位是指隐蔽工程、 上下道工序衔接关键部位等。隐蔽工程检验程序由班组自检, 项目技术员逐项检验后, 通知专职质检员检验, 专职质检员检验合格后, 完善资料签字手续并通知项目技术责任人检验, 项目技术责任人会同现场质检员共同检验合格后, 由技术员填写完整并完善手续隐蔽工程检验统计及其她相关资料, 于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 确定合格并签认后, 方可进行隐蔽。
⑤项目经理或技术责任人应常常采取专业检验和群众检验相结合方法, 帮助项目搞好三检(自检、 互检、 交接检), 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检验, 把质量问题消亡在施工过程中。三检制要落实到整个施工过程中, 要充足发挥班组质量员作用, 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关键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前控制”, 做到防检结合, 实施对工序严格把关。
⑥技术责任人或专职质检员应督促检验检验批、 分项、 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 检验批、 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虽经检验但评为不合格, 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⑦项目经理或技术责任人应定时组织一次质量检验, 针对施工中微弱步骤和质量通病制订切实可行消除方法计划。
⑧项目经理或技术责任人应对质量事故或较大质量隐患处理要严厉, 召开分析现场会, 总结经验教训, 并给予教训和必需经济处罚。
七、 附则
1、 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 本要求解释权归企业工程管理部。
3、 附表: 项目质量“三检制”统计表
施工过程工序“三检”统计表
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
工序名称
自
检
检验内容:
检验统计:
作业班组
自检人
互
检
检验内容:
检验统计:
作业班组
互检人签字
专
检
检验内容:
检验统计:
质检员
检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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