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
委 托 合 同
甲方:
乙方: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
委 托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省道S258线乳源县鸭麻湖至大布段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公路工程施工任务按时、 按质、 按量地顺利完成, 甲方委托乙方负担省道S258线乳源县鸭麻湖至大布段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公路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业务。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守互惠互利、 平等自愿、 老实守信合作标准,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共识, 望共同遵守。特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限与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省道S258线乳源县鸭麻湖至大布段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业务。包含室内标准试验(来样)检测和工地现场检测两部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至工程完工。
第三条: 检测质量要求:
乙方在试验检测过程中, 应严格质量要求, 对甲方及检测人员要作以下明确要求:
l、 样品送检时, 必需填有样品送检统计单, 统计单中须具体注明样品名称、 取样地点、 里程桩号、 使用部位、 监理单位、 承包单位、 设计要求和设计强度、 结构类型、 公路等级、 起止里程、 证实人监理旁站现场取样确定签字统计以及取样数量和取样日期。
2、 水泥、 钢筋、 沥青、 土工合成材料等制品材料在送检时必需提交生产厂家出厂汇报和质量检测证实书, 并应注明品种、 牌号、 批号、 规格、 型号、 数量、 质量、 生产标准。
3、 甲方对送检样品材料质量负责并协同乙方、 监理一同进行确定, 由乙方妥善保管并经三方人员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留样和验收时样品依据与实物标准。
第四条: 检测结果应用要求:
乙方在试验检测后出具结果, 应对相关应用单位作以下要求:
1、 甲方用试验结果指导施工时必需正确根据检测汇报用量和参数进行, 计量器具必需符累计量要求。
2、 工地使用材料样品、 取样地点出厂厂家、 品牌批次、 型号、 规格等必需与送检样品一致, 符合和满足设计要求。
3、 甲方在引用标准配合比施工时, 如所用材料与送检样品不相符、 级配、 材料质量不合格由甲方自己负责, 所引发返工拆除重新施工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与乙方无关。
4、 乙方只对来样试验检测结果负责, 不对施工材料、 施工技术方法、 工艺水平、 工程质量等负责。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按相关要求组建试验室并配置有资质试验检测人员。
2、 甲方必需含有推行协议书所需仪器设备配置, 并经过国家计量检定合格认可。
3、 甲方依据协议对乙方检测质量和管理进行定时不定时督促和检验。
4、 甲方应负责配合乙方监督检验人员对乙方检测质量和管理进行监督检验, 检验期间甲方应处理乙方人员行车及食宿问题。
5、 甲方应按协议要求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提供试验检测相关等级资质, 并对甲方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 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第三条和相关要求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并接收甲方监督检验。
3、 乙方应严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检测, 乙方出具试验检测汇报, 出于甲方应用不妥所造成质量经济损失, 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4、 检测过程中发觉质量问题时, 立刻向甲方提交书面汇报。
5、 乙方在甲方组建试验室中不能完成试验检测项目, 可由乙方委托其她检测企业进行检测, 但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检测费用及支付:
1、 检测、 管理费用按双方协商同意工程总价 / %为 一次性收取 ¥ 元(大写: )。
第八条: 其她约定事项
1、 假如情况改变, 致使本协议需要变更时, 经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
2、 假如本协议需延长或解除(不可抗力等原因时), 甲乙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加以说明延期或解除。
3、 协议签署后出现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等改变时, 协议双方经协商后可作调整和补充或重新签署新协议。
4、 本协议所约定全部事项仅限于省道S258线乳源县鸭麻湖至大布段公路改建工程(A标段)公路工程项目范围内有效, 超出本协议约定, 乙方概不负担责任和损失, 假如甲方委托乙方负担本协议范围以外检测和技术服务, 双方应另行签署委托协议, 假如甲方需要延期以及增加服务内容和项目则甲方应将情况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在通知乙方同时应增加额外服务酬劳费用。
5、 在协议推行过程中, 双方需协商处理关键问题以函件形式通知对方, 通常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 但都应有相关统计。
6、 在推行协议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 地震、 火灾、 安全等原因)造成协议不能推行时, 协议自行终止。双方负担各自损失且不负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 四条约定, 给乙方造成损失,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协议总价 / %违约金。
2、 因甲方配置试验检测人员因试验检测不妥而影响检测质量或致使检测汇报实效, 影响到乙方声誉, 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 / %违约金。
3、 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试验检测资质降级或吊销, 由甲方全部负责乙方经济损失和资质申报费用(重新申报费用), 并负担本协议总价 / %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处理方法:
在协议推行过程中, 如甲、 乙双方发生争吵, 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 信任、 了解、 支持和诚信平等、 互惠互利标准,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 由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并与本协议约定全部检测管理工作完成且按协议要求结清费用后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 甲方、 乙方各执正本二份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络人:
电 话:
日 期: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络人:
电 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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