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 武汉海容基投资有限企业
承租方: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于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武汉海容基投资有限企业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 甲、 乙双方就下列场地租赁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赁场地基础情况: 该场地坐落在武汉江夏区长城科技园区内大楼 毛坯房, 建筑面积800 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注: 本租赁协议甲方随附赠予二楼原物业办公室供乙方无偿租赁使用, 面积约为 平方米。)
该房产产权人为 , 甲方已取得产权人同意并确保对此出租标拥有正当经营权地位及对此出租行为已取得相关政府主管机关同意。甲方确保出租物业非违法建筑并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甲方承诺该出租物业在出租前无抵押、 查封情形。
二、 场地用途: 该场地仅供乙方从事工业产品开发、 生产、 销售、 服务, 乙方不得在办公场所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三、 租赁期限及价格:
①租赁期限: 自09月17日至09月16日止。租赁期满后, 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承租权。
②租赁价格:
租赁区域
租用面积
(平方米)
房租单价
(元/m2·月)
房租总价(元/m2·月)
累计(万元/年)
办公楼租金
800
18
14400
17
物业管理费
800
2
1600
1.92
累计
800
20
16000
19.20
备注
甲方免乙方承租第一年物业管理费19元。
房屋租金每两年调整一次, 每次增减幅度不得超出5﹪
租赁期内每年租凭费用累计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元整(¥19.00元)。甲方收款后二天内负责向乙方开具正规票据(增值税发票)。甲方依据相关要求自行负责租赁税收缴纳问题。
四、 付款方法:
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租赁确保金贰万元整(¥0.00元)及首月租金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元整(¥14400.00元)。以后租金按季(月)结算, 每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将该年度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
协议期满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协议提前终止时, 经甲方对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检验确定不存在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并填写退房记录表后, 甲方立刻退还乙方房屋租赁确保金。
甲方指定以下账户接收乙方支付租金及管理费:
开户行: 中国银行金融港支行;
户 名: 武汉海容基投资有限企业;
账 号:
五、 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 乙方同时应负担本身使用所产生水、 电等其它正常费用, 并负担延期付款违约责任, 水电费由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水电费参考供电局和供水部门收费标准收取; 现在电费1.08元/度、 水3.00元/吨)
水电费根据水电表产生实际费用付费, 甲方只为乙方开具一般代收收据(增值税发票)。
六、 交付房屋期限
本协议签章生效, 09月17日前将生产、 办公场地交付乙方, 甲方许可乙方自此能够装修。
七、 物业管理责任
甲方作为出租方, 同时负责本协议出租物业物业管理, 包含保安、 保洁、 绿化、 房屋及设备维修义务并确保出租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 并负担正常房屋维修费用, 但不含易耗品(如: 生产、 办公场所内灯管、 开关插座、 门锁等)。若甲方未立刻修复损坏房屋, 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应该根据约定负担赔偿责任或降低租金。但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损失和维修费用, 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租赁期间, 乙方负责其生产、 办公场所内部防火安全、 保安、 保洁等工作并负担对应责任, 同时服从甲方监督检验。乙方必需对甲方正常房屋检验和维修给予帮助。
八、 相关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 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设备, 其装修方案及设备选型需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才能开始施工, 投资由乙方自理。装修时, 不得损坏房屋原有立体结构、 固定设施及室外统一计划, 应满足国家相关法规标准, 符合防火要求, 配置对应消防设备, 同时必需按标准留出消防安全通道。退租时, 乙方不得拆除附着于建筑结构上装修物, 以免破坏大楼建筑结构。对未形成附合, 乙方能够拆除, 若甲方同意利用可折价归甲方全部。 若因出租人违约造成协议提前解除, 甲方应赔偿剩下租赁期内装修装饰残值损失。
九、 租赁期满
1、 租赁期满前三个月, 乙方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租赁期满后, 本协议即终止, 乙方应立刻将生产、 办公场所内财物全部腾空, 将办公场所完好无损地交还给甲方, 并结清与甲方产生全部费用。
2、 租赁期满后, 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 则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甲方在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回复, 如同意继续租赁, 则续签租赁协议。
3、 租赁期满后, 如甲乙双方不一样意继续租赁, 而乙方未根据要求立刻腾退场地, 甲方有权对乙方室内财物进行处理, 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担。
4、 本协议要求租赁期限届满, 双方就续租问题还未达成一致之前, 甲方仍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按生产、 办公场所房租由甲方根据50元/M 2·月价格向乙方收取, 物管费根据5元/M 2·月价格向乙方收取, 水电等其它正常发生费用据实交纳。
十、 租赁期间若出租物业因买卖、 折价、 析产等原因发生产权、 经营权变更时, 本租赁协议继续有效。
十一、 因甲方责任终止协议约定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造成乙方损失(如误工、 装修、 设备储运, 损害等费用), 由甲方负责赔偿:
1. 私自将已出租房屋反复出租给第三人;
2. 单方面违反协议, 包含但不限于提前收回房屋、 租赁期间私自单方面随意提升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
3. 无正当理由私自停电、 水、 气等影响乙方生产经营;
十二、 因乙方责任终止协议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终止协议并收回房屋, 造成甲方损失, 由乙方负责赔偿:
1、 私自将承租房屋转租;
2、 私自将承租房屋转让、 转借她人或私自调换使用;
3、 私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4、 拖欠租金累计达40天;
5、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 有意损坏承租房屋。
十三、 提前终止协议
租赁期间, 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 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租赁期间本协议推行中遇政府征收或拆迁时双方需另行协商赔偿问题。
十四、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需信守协议,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要求, 违约方须向对方交纳年租金10%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 每逾期一日, 甲方有权按当期应付租金3﹪(滞纳金约定过高, 提议降低至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十五、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 双方互不负担责任。甲方
需全数退还乙方全部确保金和当期所余租期之对应租金及管理费。
十六、 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推行中发生争议, 由甲、 乙双方应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有东莞市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 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签署后甲方负责租赁房屋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登记立案工作。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甲、 乙双方另行议定, 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 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月 日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