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书
甲方 (委托方): _________ _
乙方 (委托方): ________ 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议双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在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基础上, 甲乙双方就甲方开发商业项目物业管理委托事宜, 特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双方合作均以合作备忘录形式载明所委托运行管理商业物业基础情况(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至、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委托事宜、 工作内容、 经济指标、 工作进度、 标准描述以及其它合作事宜, 合作备忘录一经双方确定后即作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但如因实际操作和市场改变时需要对原合作备忘录进行修改或调整时, 双方均应予认同。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受益人为委托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委托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推行本协议负担对应责任。
第四条 根据企业战略计划, 双方合作包含但不局限于: 市场调研、 选址立项、 计划设计、 招商租赁、 营销策划、 销售代理、 用户服务、 进场管理、 物业服务等等。
第五条 本协议书中使用全部标题仅为行文方便, 不应被用作解释本协议书下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物业委托管理事项
第六条 结合项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市场调研及分析, 提供项目用户定位、 产品定位(提供项目概念性计划), 提供项目运行模式、 销售通路、 开发提议及项目经济评价, 为甲方开发项目提供决议依据。
第七条 以用户(商家)需求特征为出发点, 充足考虑商圈特征、 产品定位、 商户定位、 价格定位要素, 确定并实施项目招商和销售策略和计划。
第八条 以追求经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设定商业运行和管理模式, 规范管理过程, 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 实现良性经营。
第九条 物业建筑共用部位维修、 养护和管理, 包含: 楼盖、 屋顶、 外墙面、 承重结构、 楼梯间、 走廊通道、 门厅。
第十条 共用设施、 设备维修、 养护、 运行和管理, 包含: 共用上下水管道、 落水管、 垃圾道、 烟囱、 共用照明、 高压水泵、 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电梯、 智能化设备、 供电供水设备。
第十一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隶属建筑、 构筑物维修、 养护和管理, 包含道路、 室外上下管道、 化粪池、 沟渠、 池、 井、 自行车棚、 停车场。
第十二条 公用绿地、 花木、 建筑小品等养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隶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维修、 养护和管理, 包含商业性广告、 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四条 公共环境卫生, 包含公共场所、 物业共用部位清洁卫生、 垃圾搜集、 清运。
第十五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 维修公共秩序, 包含安全监控、 巡视、 门岗执勤。
第十七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工程图纸、 业主资料、 用户档案与完工验收资料。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商业促销与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九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服务费;
2、 停车管理费;
3、 房屋装修垃圾清理费。
第二十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商铺自用部位、 自用设施及设备维修、 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 乙方应接收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条约行为, 针对具体行为依据情节轻重, 采取批评、 劝戒、 警告、 阻止直至向法院起诉等方法。
第二十二条 代收代付相关费用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实施。
第二十三条 其它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即: 自﹍﹍﹍年﹍﹍月﹍﹍﹍日8:00时起至﹍﹍﹍年﹍﹍月﹍﹍﹍日7: 59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向乙方提供每个项目开发建设法定文件, 提供项目计划设计图纸、 资料, 以及项目运作整体计划和方案等; 在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公开销售所需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 以确保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顺利展开; 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资料完全真实, 并负担上述资料正当性所产生对项目用户一切责任。
2、 乙方制订项目营销、 销售、 招商与营运方案以及全部与购房者签署协议(单据)、 《商品房买卖协议》、 《物业管理协议》、 《商业经营管理条约》均须交由甲方最终审核签字盖章后, 方可生效实施; 甲方有权更改项目单位面积、 销售价格及付款方法, 有权最终决定是否与购铺者签署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协议》, 但需事先向乙方说明原由并咨询乙方意见。
3、 因项目营销或招商方案实施, 需要在项目营销或招商各阶段与广告企业、 制作企业、 装修企业及各媒体等签署合约, 由甲方负责签署并负担相关费用。
4、 甲方有权对乙方合作承诺及服务进行检验考评(能够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 定时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和回访, 并将考评结果及用户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针对乙方不符合约定服务提出改善意见或要求乙方做到切实整改。
5、 若因项目之缺点或缺点或甲方之原因造成乙方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发诉讼或提起仲裁, 则甲方确保主动处理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 并负担所以发生费用。
6、 审定乙方确定物业管理制度, 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工作实施及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验监督;
7、 审定乙方提出物业运行服务年度计划、 财务预算及决算;
8、 委托乙方管理商铺、 房屋、 设施、 设备应达成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 按以下方法处理:
² 负责返修;
² 委托乙方返修, 支付全部费用。
9、 甲方应以备忘录形式将原甲方所使用办公、 生活用具及位于屋面及入口处办公场所移交给乙方使用, 乙方对上述用具及办公场所完好性负责。
10、 甲方委托乙方按国家要求标准, 向购铺者收取维修基金(详见另行制订辽阳时尚天地购物广场共用部位、 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措施); 该笔款项无条件接收甲方监督。
11、 甲方委托乙方对进入甲方投资项目停车场车辆进行收费管理, 收费标准按政府相关部门制订标准实施, 所收取费用归乙方全部。
12、 甲方提供投资项目露天广场、 中庭和其它可供使用房屋及必备相关设备供乙方经营使用, 做为乙方向各类商家开展有偿服务项目之一, 其收入归乙方全部, 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 甲方在投资开发项目内无偿提供﹍﹍﹍平方米物业用房供乙方人员办公与休息场所, 乙方只能安排保安人员、 工程维修维护人员休息用房, 其她人员(值班人员除外)不得在此物业用房内起居或创办食堂;
14、 甲方应负责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 档案、 资料, 于协议生效之日向乙方移交, 10日内移交完成。
第二十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涵盖项目营销策划、 营销管理、 全部广告创意及设计、 销售代理、 招商运行、 与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等售前服务工作(凡项目在购房者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之前及甲方收到首付款前工作均为售前服务); 乙方销售人员应具体统计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 定时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汇报及用户资料、 用户问题等, 方便双方依据销售实际情况立刻调整销售策略。
2、 乙方确保在销售代理或招商推广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令、 法规和要求(包含知识产权在内), 并负担乙方全部些人职员资、 福利、 保险、 工伤、 佣金、 交通费、 住宿费、 对应办公费等费用。
3、 乙方应依据项目实际情况, 以双方约定工作目标为导向, 制订销售、 招商、 运行、 推广方案, 合理安排销售与招商工作, 确保商业管理团体稳定性, 并按时派谴高层人员参与相关联席会议, 从商业运行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提议。
4、 提供专业策划意见和广告设计方案, 帮助甲方监督相关销售材料(工具)设计与制作工作, 并负责有效使用和实施。
5、 乙方必需严格实施经甲方同意项目销控方案和销售价格, 不得以任何形式、 任何名义改变销控方案, 或向购铺者收取任何费用; 非甲方授权不得私自给用户任何形式折扣, 不然, 乙方给用户任何形式折扣金额从甲方应付给乙方费用中扣除。
6、 乙方不得向用户(商家)作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承诺, 如因乙方(含乙方人员)原所以引发法律诉讼或索赔要求, 乙方须负全责。如对甲方信誉、 形象等造成负面影响, 甲方有权要求索赔。
7、 乙方发生任何变动(包含推广方案、 销售计划、 企业经营等改变或出现任何足以影响正常销售情况), 必需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 不然乙方应该负担对应责任。
8、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 制订商业物业管理制度; 并有权按本协议约定,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条约行为进行处理;
9、 负责编制房屋、 隶属建筑物、 构筑物、 设施、 设备、 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10、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知物业使用相关要求,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 通知相关限制条件, 签订书面约定, 并负责监督;
11、 对物业公用设施不得私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效, 如需在物业内改、 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 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相关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12、 本协议终止时, 乙方必需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 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3、 本协议终止后, 乙方应按《国家商业物业管理移交措施》相关要求进行财产移交;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七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 实现目标管理。
1、 房屋外观: 外观完好、 整齐;
2、 设备运行: 配电及供水设备、 电梯、 智能化系统等运行安全正常, 保持良好状态;
3、 房屋及设施、 设备维修、 养护: 完好率达98%, 零修立刻率98%, 合格率100%;
4、 公共环境: 垃圾日产日清、 整齐舒适;
5、 绿化: 种一片, 活一片, 完好率98%;
6、 交通秩序: 无违章行驶、 停放及物业管理责任而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
7、 保安: 封闭管理二十四小时值班, 无因物业管理责任而引发重大治安案件;
8、 急修: 立刻率98%, 合格率100%; 小 修: 立刻率98%, 合格率100%;
9、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满意率达成: 95%以上。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管甲方支付或业主支付)自﹍﹍﹍年﹍﹍月﹍﹍﹍日起开始由乙方收取。
2、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 每日每平方米﹍﹍﹍元;
3、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按政府物价部门审核后标准调整收取;
4、 未售出空置商铺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 每日每平方米﹍﹍﹍元;
5、 鉴于甲方在商铺销售推广时, 减免了部分商铺物业管理服务费, 该部分费用由甲方负担, 总额为﹍﹍﹍元人民币, 甲方应在本协议书签署之日三日内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含公共水电分摊费)。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不再向这些商铺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6、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未按要求时间交费, 从逾期之日起天天按应交费额5‰标准加收滞纳金。
7、 露天车位: 汽车: 5元/次, 包月400元/辆;
8、 车库: 汽车: 5元/二小时/辆, 包月300元/辆;
9、 自行车临时0.20元/辆, 过夜2.00元/辆, 包月50元/辆;
10、 电动自行车0.30元/辆, 过夜5.00元/辆, 包月100.00元/辆;
11、 摩托车临时0.50元/辆, 过夜10.00元/辆, 包月200元/辆;
本条第7款至11款相关车辆收费标准如与政府相关部门批复收费标准不一样, 则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商铺自用部位、 自用设备、 毗连部位维修、 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 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费用计付, 收费标准须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三十条 其它:
1、 对政府要求电梯运行、 消控系统等特种设备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2、 公用水电费(含电梯用电费)分摊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一条 房屋共用部位、 共同设施、 设备、 公共场地维修、 养护费用:
1、 物业共用部位小修、 养护费用(100元以内), 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负担; 大中修费用(100元以上), 由维修基金负担; 更新费用, 由维修基金负担;
2、 物业共用设施、 设备小修、 养护费用(100元以内), 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负担; 大中修费用(100元以上), 由维修基金负担; 更新费用, 由维修基金负担;
3、 市政公用设施和隶属建筑物、 构筑物小修、 养护费用(100元以内), 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负担; 大中修费用(100元以上), 由维修基金负担; 更新费用, 由维修基金负担;
4、 公共绿地养护费用(100元以内), 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负担; 改造、 更新费用(100元以上), 由维修基金负担;
5、 隶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小修、 养护费用(100元以内), 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负担; 大中修费用(100元以上), 由维修基金负担; 更新费用, 由维修基金负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为甲方工程原因, 使乙方未完成要求管理目标,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时限内处理, 逾期未处理, 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章约定, 未能达成约定管理目标,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期限整改, 逾期未整改,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章约定, 私自提升收费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协议, 应向对方支付﹍﹍﹍元违约金;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 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 依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 办理完对应项目物业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协议条款进行补充, 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壹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 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 达不到使用功效, 造成重大事故, 由事故责任人负担责任并由乙方负责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直接原因, 以政府主管部门判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协议实施期间, 如遇不可抗力, 致使协议无法推行时, 双方应按相关法律要求立刻协商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在推行中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处理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 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双方签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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