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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Term Sheet详解董事会
VC在投资时, 通常会在关注两个方面: 一是价值, 包含投资时价格和投资后回报; 二是控制, 即投资后怎样保障投资人自己利益和监管企业运行。所以, VC给企业家投资协议条款清单(Term Sheet)中条款也就对应地有两个维度功效: 一个维度是“价值功效”, 另一维度是“控制功效”。有些条款关键是“经济功效”, 比如投资额、 估值、 清算优先权、 等, 有些条款关键是“控制功效”, 比如保护性条款、 董事会、 等。以下图所表示:
“董事会”条款无疑是“控制功效”中最关键条款之一。在创业天堂硅谷流行这么一句话: "Good boards don't create good companies, but a bad board will kill a company every time."(好董事会不一定能成就好企业, 但一个糟糕董事会一定能毁掉企业。)
Term Sheet中经典“董事会”条款以下:
Board of Directors: The board of the Company will consist of three members, two designated by the Common Shareholders and one of which must be the Company's CEO; and one designated by the Investor.
董事会: 董事会由3个席位组成, 一般股股东指派2名董事, 其中1名必需是企业CEO; 投资人指派1名董事。
对企业家而言, 组建董事会在A轮融资时关键性甚至超出企业估值部分, 因为估值损失是一时, 而董事会控制权会影响整个企业生命期。但很多企业家常常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而把眼光关键发在企业估值等条款上。设想一下, 假如融资完成后, 企业董事会同意了以下某个决议, 企业家/创始人是否还会后悔把关键精力放在企业估值谈判上:
· 开除创始人管理团体, 并使其失去了还未承兑(unvested)股票;
· 拒绝其她投资人投资意向, 直到企业几乎现金短缺, 然后强迫企业以低估值从目前投资人那里募集B轮融资;
· 将企业廉价卖给企业投资人投资过其她企业。
在A轮融资之前, 大部分私营企业创始人/CEO是老板, 但融资以后, 新组建董事会将成为企业新老板。一个好董事会, 即使是在你不一样意她们做出决议时候, 仍然信赖它。
董事会席位
依据中国《企业法》要求, 有限责任企业最少要有3名董事, 而股份制企业则需要5名董事, 但这并不是世界范围内通行版本。在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以及美国很多州(如特拉华州), 其法律许可企业只设1名董事。通常来说, 董事会席位设置为单数, 但并没有法律要求不许可为双数。对A轮融资企业来说, 为了董事会效率以及后续融资董事会扩容考虑, 理想董事人数为3~5人。
董事会应该反应出企业全部权关系
董事会代表企业全部者, 负责为企业挑选其管理者-CEO, 并确保这位CEO对企业全部者尽职尽责。当然, 糟糕CEO自然会被淘汰出局。董事会设置应该反应出企业全部权关系, 比如已经公开发行上市企业, 其董事会组成就是如此。理论上, 全部董事会组员都应服务于企业利益, 而不是仅仅服务于她们自己持有某种类型股权。
通常A轮融资完成以后, 一般股股东(创始人)还拥有企业绝大部分全部权, 一般股股东就应该占有大部分董事会席位。假设, A轮融资完成以后, 一般股股东持有企业大约60%股份, 假如A轮是两个投资人话, 董事会组成就应该是:
3个一般股股东+2个投资人=5个董事会组员
假如只有1个投资人, 那么董事会组成就应该是:
2个一般股股东+1个投资人=3个董事会组员
不管是以上哪一个情况, 一般股东都按简单多数方法选举出其董事。
在融资谈判中, 创始人需要明确和坚持两点:
· 企业董事会组成应该依据企业全部权来决定;
· 投资人(优先股股东)利益由Term Sheet中“保护性条款(Protective Provisions)”来保障。董事会是保障企业全体股东利益, 既包含优先股也包含一般股。
设置独立董事席位
融资谈判地位有时会决定谈判结果。假如创业企业质量很好, 在A轮融资时投资人会认可这么董事会安排。不过假如投资人不答应这种董事会结构, 而创业者又期望得到她们投资话, 采取下面这个偏向投资人方案(设置一个独立董事):
2个一般股股东+2个投资人+1个独立董事=5个董事会组员; 或
1个一般股股东+1个投资人+1个独立董事=3个董事会组员
偏向投资人方案董事会给予不一样类型股份相同董事会席位, 而不管她们股份数量(股权百分比)。这有点不合道理, 但这就是风险投资!
假如最终签署条款是以上方案话, 那么创业者要让投资人同意: 在任何时候企业增加1个新投资人席位时候(比如B轮投资人), 也要对应增加1个一般股席位。这么是为了预防B轮融资时, 投资人接管了董事会。
投资人可能会推荐一个有头有脸大人物做独立董事, 创业者通常是无法拒绝。不过这个大人物跟VC交往和业务关系通常会比跟你多, 当然她更倾向于维护投资人利益了。
这么, 一般股股东(创业者)在董事会上就面临失去主导地位了, 处理这个困境最简单措施是在融资之前就设置独立董事。最少也是选择你信任、 有信誉人来做独立董事。假如融资之前, 你无法或没有设置独立董事, 谈判是要争取下面权利:
· 独立董事选择要由董事会一致同意;
· 由一般股股东推荐独立董事。
设置CEO席位
投资人通常会要求企业CEO占据一个董事会一般股席位, 这看起来似乎挺合理, 因为创始人股东之一在企业融资时通常担任CEO。但创业者一定要小心这个条款, 因为企业一旦更换CEO, 那新CEO将会在董事会中占一个一般股席位, 假如这个新CEO跟投资人是一条心话, 那么这种“CEO+投资人”联盟将控制董事会。
新CEO可能是一名职业经理人, 通常她与VC合作机会远比与你们企业合作机会多。VC通常会向有前景企业推荐CEO, 还会让这名CEO共同参与企业投资。她们决定企业支付给这个CEO酬劳。你认为CEO会忠诚于谁呢?
“CEO+投资人”联盟可能会给企业、 企业创始人和职员都带来伤害, 一个硅谷简单例子能够参考:
企业需要募集B轮融资, 在投资人授意下, CEO并不主动尽力运作, 造成企业无法从其它地方筹措资金。结果, 企业只能从目前投资人那里以很低价格取得B轮融资;
结果是: 投资人在企业估值较低时候注入更多资金, 取得更多股份; 多个月以后, CEO也根据市场行情取得了“合理数额”股份。但创始人和职员股份百分比却被稀释了。
上面小说告诉我们, 一个新CEO并不一定是你在董事会中好友。假如你正计划雇佣一个新CEO, 不妨为她在董事会中设置一个新席位。
比如, 对于偏向于投资人董事会中, 投资人已占有2个席位, 专门增设1个CEO席位:
1个一般股东+1个投资人+1个CEO(现在是创始人XXX)=3个董事会组员
1个一般股东+1个投资人+1个独立董事+1个CEO(现在是创始人XXX)=4个董事会组员
董事会中一般股席位应该永远由一般股股东选举产生。另外, 假如你期望董事会组员数是奇数话, 那就再多加一个独立席位。
在融资谈判中, 创始人需要明确:
· 尽管CEO持有也是一般股, 但新CEO很可能要同投资人结盟, CEO席位会在实际上对投资人更有利;
· CEO并不在董事会中代表一般股股东, 她工作是让企业全部类型股权增值。
公平投资后董事会结构
现在中国VCA轮投资Term Sheet中, 董事会条款主流是: “创始人+创始人及CEO+A轮投资人”结构。
通常而言, 下面A轮投资后董事会结构也算公平:
· 1个创始人席位、 1个A轮投资人席位及1个由创始人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并同意独立董事。(单一创始人)
· 1个创始人席位(XXX)、 1个CEO席位(现在是创始人YYY)、 1个A轮投资人席位及1个由CEO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并同意独立董事。(多个创始人)
总结
企业家在私募融资时关注“董事会”条款, 并不是说经过董事会能发明伟大企业, 而是预防组建一个糟糕董事会, 使创始人失去对企业运行控制。一个合理董事会应该是保持投资人、 企业、 创始人以及外部独立董事之间适宜制衡, 为企业全部股东发明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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