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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建协议
委托方(甲方):
代建方(乙方):
月 日
委托代建协议
委托方(甲方):
代建方(乙方):
依据《中国建筑法》、 《中国协议法》及铁路局《相关局关键工程建设项目整体推进工作会议纪要》,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位置
1.1工程名称:
1.2地理位置:
第二条 代建范围
2.1工程范围:为本工程 设计范围内: 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
2.2工作范围:为本协议签署后到本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固定资产移交)期间全部建设实施工作,包含办理前期手续、 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施工协议和监理协议,负责对外及现有工程协调,组织工程建设,并向甲方申请完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移交工作。
第三条 工期
开工日期3月1日; 完工日期12月31日。
第四条 代建价款及拨付
4.1价款确定标准: 为第二条乙方代建工程及工程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概算所计列相关费用。
4.2代建价款:依据第二条和第四条第4.1款约定,经双方协商确定本代建协议价款为人民币肆佰柒拾贰万陆仟叁佰玖拾柒元整 (¥: 4726397元)。
4.3价款拨付: 甲方在计划下达后, 立刻按进度向乙方拨付工程项目总投资最终以同意投资概算为准。
第五条 代建价款调整
代建价款确定后,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进行调整.
5.1计划有重大调整;
5.2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难所造成损失;
5.3经甲方正式同意变更设计;
5.4甲方对建设方案、 规模、 标准、 工期调整;
5.5甲方另外安排代建协议外工程项目.
第六条 物资供给
本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均由乙方负责组织采购。
第七条 工程质量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要求、 规范组织建设,工程质量达成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初验合格率达成100%。本工程质保期为工程完工交验(指乙方交付甲方)后两个采暖期。
第八条 双方工作
8.1甲方工作
8.1.1负责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立刻拨付代建协议价款; 监督检验工作进度、 安全质量、 文明施工等。
8.1.2组织设计交底、 生产例会及其她协调会议。
8.1.3组织工程完工后验收工作。
8.1.4和乙方协商确定装饰材料。
8.2 乙方工作
8.2.1负责办理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对外联络工作。
8.2.2负责选择含有类似工程施工、 监理经验并含有对应资质施工、 监理单位负担本工程施工和监理,并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价款和监理费用。
8.2.3负责按要求与相关部门、 设备管理单位签署安全施工和配合协议。
8.2.4按期向甲方报送本工程形象进度等资料。
8.2.5负责向甲方报送设计变更资料,并按甲方审批意见组织实施。
8.2.6负责协调施工、 监理及相关部门、 设备管理单位间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8.2.7组织本工程施工、 监理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 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开展施工、 监理确保约定工期和安全质量目标。
8.2.8督促施工单位坚持文明施工, 搞好环境保护、 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8.2.9参与工程完工初验收,参与正式验收;按要求立刻提供工程初步验收相关文件和资料。
8.2.10装饰材料进场前需经甲方确定同意。
第九条 甲方权利
9.1对本工程质量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验。
9.2审核、 同意乙方编制项目建设实施计划、 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9.3审查、 同意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她需要由甲方审核同意文件。
第十条 乙方权利
10.1依法选择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
10.2依法签署施工协议和监理协议, 并督促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推行协议。
10.3按要求审查设计变更, 并立刻报送甲方同意。
10.4监督检验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方法; 组织或参与对工程质量、 人身伤亡和行车安全等事故调查和处理。
10.5乙方帮助甲方协调处理建设中碰到问题, 不得参与可能与甲方利益冲突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按约定推行义务,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11.2工程含有验收条件后, 甲方应按乙方申请立刻组织工程初验收,初验收合格后应接收资产。未立刻组织工程初验收和资产接收, 由甲方赔偿乙方工程看管、 维护费用。
11.3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推行协议, 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2.1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 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1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因乙方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建设标准发生改变, 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她经济损失, 乙方应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12.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私自将协议全部或部分权利转给她人, 或私自将协议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她人, 不然负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委托书变更
13.1本委托书生效后即具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13.2委托内容通常不予调整。遇第五条款约定情况之一,甲已双方应对委托内容进行调整。
13.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 应该在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协议使双方遭受损失, 除依法能够免去责任情况外, 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问题协调及争议处理
14.1问题协调
14.1.1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委托建设中问题。
14.1.2甲乙双方之间协调事项以书面文件为准。
14.1.3发生质量问题按 进行处理, 发生争议时提请 相关部门组织调查。
14.2争议处理
14.2.1在协议实施过程中, 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 信任、 平等互利标准充足协商, 处理争端; 若协调失败, 任何一方均可提交郑州铁路局协调, 协调后争议仍未处理时, 应向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14.2.2在调解和诉讼过程中, 双方应确保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 其她
15.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即生效,直至工程验收合格、 资产交付之日终止。
15.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本协议确定标准。
15.3本委托书一式肆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贰份,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签字) :
联络人: 联络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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