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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临床试验AE及SAE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版本号: 01
最新修订时间: -6-11
生效时间:
确定人: 王 牛
审核人:
同意人:
Ⅰ 目: 建立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确保能立刻处理临床试验中出现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 最大程度保障受试者权益。
Ⅱ 范围: 适适用于药品临床试验中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处理。
Ⅲ 规程:
1. 试验前要求
1.1申办者提供该药品临床前安全性研究资料及其它与安全性相关资料, 并列入研究者手册。
1.2 研究者必需熟悉科室专科疾病诊疗常见不良反应及急、 危、 重症状处理方法和紧急预案。
1.3在方案中对不良事件做出明确定义, 并说明不良事件严重程度判定标准, 判定不良事件与试验药品关系分类标准(如肯定相关、 可能相关、 可能无关、 无关和无法判定)。
1.4方案中要求研究者必需如实填写不良事件统计表, 统计不良事件发生时间、 严重程度、 连续时间、 采取方法和转归。
1.5试验开始前, 研究小组组员必需熟悉该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及突发事件预案内容。
1.6将研究医生、 护士或伦理委员会联络方法通知患者。
2.不良事件处理与统计
2.1 住院患者
如受试者在住院期间发生不良事件, 按以下程序处理:
发觉受试者出现不良事件后, 管床医生或值班医生应立刻通知研究者, 如有必需, 可先对症处理, 由研究医师初步评定不良事件程度分级和与试验药品相关性, 并给予深入处理意见:
2.1.1 通常不良事件: 可亲密续观事件转归或依据试验方案进行对应对症处理;
2.1.2 关键不良事件: 研究医师应立刻通报关键研究者, 并依据方案要求暂停诊疗、 调整药品剂量和给予针对性处理等处理, 如有必需, PI可决定是否紧急接盲;
2.1.3 严重不良事件: 按下述第4点内容立刻处理并按对应SOP进行汇报。
2.1.4 研究医师依据病情实施处理, 如受试者损害超出研究科室救治能力时, 通知应急小组, 开启“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预案”。
2.2 门诊患者
获知受试者出现不良事件后, 研究医师需具体问询受试者当初症状、 体征及所在地点等, 对受试者进行必需解释与开头指导, 对不良事件程度和相关性给予初步评定;
2.2.1 如受试者在当地医疗机构, 经过电话与接诊医生取得联络, 再次核实不良事件程度并给予处理意见:
2.2.2 通常不良事件: 可赴当地医院初步诊治, 并通知亲密续观事件转归;
2.2.3 关键不良事件: 提议返院接收诊治或赴当地医院接收诊治, 并立刻通报关键研究者, 如当地医院条件有限, 应派出医生前往救治。另携带应急信封以备紧急接盲用。依据方案要求采取暂停诊疗、 调整药品剂量和对症诊疗等处理。
2.2.4药品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帮助研究小组追踪不良事件, 直到患者得到妥善处理或病情稳定。
3.严重不良事件(SAE)处理和汇报
3.1考虑为SAE时, 由首诊医生通知关键研究者或其她负责医生到场, 如病情严重, 应一边抢救一边通知项目责任人, 如有必需, 立刻停用试验用药;
3.2 如判定为SAE, 则依据临床表现按肿瘤专业临床抢救诊疗规范立刻采取对应诊疗或抢救方法; 若为药品过量引发严重毒性, 由研究人员决定给予加速药品排泄等抢救方法, 尽可能维持病人生命体征稳定, 必需时进行心电监护, 如需要可请相关科室会诊、 帮助处理, 开启“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预案”。
3.3 院外受试者被判定为SAE而又无法前来就诊时, 提议受试者立刻返院或赴当地医院就诊, 同时立刻通告项目责任人, 取得深入处理意见; 如在当地医院就诊时, 与接诊医生取得联络, 了解具体情况, 给予诊疗提议。必需时携带揭盲信封, 前往当地救治或接回本院救治。
3.4 项目责任人确定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 必需在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汇报: 关键研究者、 申办单位、 药品临床研究机构伦理委员会、 GCP中心SAE专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严重不良反应汇报内容可采取申办者提供或SFDA提供标准表格。申办者汇报部分应确保符合全部法律法规要求汇报规程。(详见SAE汇报SOP)
4.紧急揭盲
发生关键不良事件, 在抢救受试者时, 需立刻查明所服药品种类, 由关键研究者决定紧急揭盲。一旦揭盲, 该患者将被中止试验, 同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临床监查员。研究人员还应在CRF中具体统计揭盲理由、 日期并签字。
5.统计
5.1 研究医师应做好不良事件统计, 统计最少包含: 不良事件描述, 发生时间, 终止时间, 程度及发作频度, 是否需要诊疗, 如需要, 统计给予诊疗。
5.2 在原始病例尽可能具体统计SAE发生、 发展、 诊疗经过, 并统计于CRF表中, 对该SAE进行追踪, 直到得到妥善处理或病情稳定或明确原因时需向关键研究者、 申办单位、 药品临床研究机构伦理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提供最终汇报(如必需一些部门应以书面形式汇报)。
附件1:定义
1. 不良事件(Adverse Event, AE)是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收一个药品后出现不良医学事件, 但不一定与诊疗有因果关系。
2.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 Adverse Event, SAE)定义: SAE指任何剂量试验药品在观察期间出现以下不良事件, 通常包含: 死亡、 威胁生命、 需住院诊疗或延长住院时间、 造成终生或显著得残疾 /缺点、 先天性异常/生育障碍等; 但依据抗肿瘤药品试验特点, 可能一些试验对SAE会有补充要求, 所以要求研究人员对所负责试验用药比较熟悉;
3.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 ADR)指在按要求剂量正常应用药品过程中产生有害而非所期望、 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反应。在一个新药或药品新用途临床试验中, 其诊疗剂量尚 未确定时, 全部有害而非所期望、 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反应, 也应视为药品不良反应。
4.非预期药品不良反应(Unexpected Adverse Drug Reaction, UADR):非预期药品不良反应是性质或严重程度与对应试验药品资料不一致药品不良反应。
5.关键不良事件(Severe Adverse Event):在用药过程中发生不良事件和血液学或其她试验室检验显著异常,而且这些不良事件和血液学或其她试验室检验显著异常必需采取针对性医疗方法才能恢复正常.
附件2、 不良事件与药品因果关系判定
1. 因果判定相关指标:
1.1开始用药时间与可疑不良反应出现时间有没有合理前后关系。
1.2可疑不良反应是否符合该药品已知不良反应类型。
1.3所可疑不良反应是否能够用相关病理情况、 合并用药、 现用疗法、 曾用疗法来解释。
1.4停药或降低用量, 可疑不良反应能否减轻或消失。
1.5再次接触一样药品后是否再次出现一样反应。
1.6因果关系判定: 依据上述五个指标, 分析因果关系为肯定、 很可能、 可能、 可疑和不可能五级。
附件3、 SFDA推荐不良反应分析方法
肯定
很可能
可能
可疑
不可能
与用药有合理时间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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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已知药品反应类型
+
+
+
+
-
停药后反应减轻或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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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再次给药后反应反复出现
+
?
?
?
-
无法用疾病、 适用药等解释
+
+
-
±
-
参考文件:
1. 《药品不良反应汇报和监测管理措施》(局令第7号)二○○四年三月四日
2. 《药品注册管理措施》(局令第28号)二○○七年七月十日颁布, 十月一日实施。
3. 《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二○○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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