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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施工合同模板.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9477857 上传时间:2025-03-28 格式:DOC 页数:55 大小:124.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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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多维企业建设工程协议 项目名称: 协议名称: 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施工协议 协议编号: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署日期: 月 日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双方就思南县城东棚户区及生态移民搬迁项目体验中心及A02地块 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思南县城东棚户区及生态移民搬迁项目体验中心及A02地块建筑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城东 (三)工程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44379平方米, 其中体验中心建 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 为3F多层建筑; A02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约106338平方米。 (四)工程内容: 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范围(详见附件1)内 基础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屋面工程、 楼地面工程、 防水工程、 室内初装、 室内给排水、 电气安装工程等工程内容施工及保修。其中入户门、 车库门、 户内外门窗工程、 栏杆工程、 保温工程、 外墙涂料工程(或面砖)、 公共部分精装修、 外墙石材装修、 室内设备安装、 室内消防、 智能化工程等由甲方直接分包, 并由分包施工单位实施(详见附件2)。室外园林绿化工程、 室外强弱电工程(包含室外通信及有线电视、 室外电气工程)、 室外消防工程、 室外给水工程、 室外主管网排水工程、 道路工程、 室内二次精装修工程、 天然气工程等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不在本协议承包范围内, 由甲方另行委托施工实施。但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含专业分包)工程乙方需作预留预埋以及提供对应配合工作属乙方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 (五)资金起源: 自筹资金。 二、 工程承包方法 (一)甲、 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乙方同意作为本工程“总承包单位”, 并负担其总承包单位应负担总包责任, 确保本工程分包工程分包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二)工程承包分为“乙方负担施工工程内容”和“乙方负担配合工程内容”。 (三)乙方作为本工程总承包单位, 必需负担本协议要求“分包工程”总包责任和“配合工程”配合责任。 (四)乙方必需推行总包单位责任, 确保整体工程提前或按期完工, 并达成一次交验合格。 三、 工程承包范围及乙方负担施工工程内容 (一)承包范围: 基础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屋面工程、 楼地面工程、 防水工程、 室内初装、 室内给排水、 电气安装工程等工程内容施工及保修; 分包工程总包管理及配合(包含土建后补洞口收口收边等); 相关预留预埋和配合(包含土建后补洞口收口收边等)。 (二)乙方负担施工工程内容: 乙方负担施工工程内容以甲方确定设计施工图及图说、 图纸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设计变更通知(技术核定单)以及甲方确定施工内容为准, 具体约定以下: 1、 建筑工程(附件1) 施工至各单体楼外明沟散水, 若设计无室外明沟散水, 则施工至房屋外墙面以外1.5米范围内。甲方指定分包内容除外。 2、 安装工程(附件1) (1)单体楼室内生活给水按设计及甲方书面要求施工, 给水管接至水表(不包含水表)处, 并按图纸要求或甲方书面通知在室内墙、 板预埋给水穿墙、 穿楼板套管。 (2)单体楼雨污排水按设计要求施工, 接至室外综合主干管网就近用户检验井和生化池。 (3)单体楼室内电气安装工程按设计图说施工(不包含供电局实施一户一表、 表箱至公用配电房安装范围); (4)天然气、 暖通工程按设计预留预埋施工, 预埋穿墙和穿楼板套管和洞口修补。 (5)室内弱电: 如安保、 有线电视、 电信等系统, 按设计预埋管道至室外手孔井及孔洞修补。 (6)室内消防照明应急系统工程除灯具外全部管线预留预埋施工。 3、 甲方有权依据需要对乙方工程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提前20天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四、 分包工程内容 经甲、 乙双方约定, 下列分项工程作为本工程分包工程, 乙方必需负担其总包责任。其具体分包工程内容见下表: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建筑及装饰工程 入户门、 车库门、 户内外门窗工程、 栏杆工程、 保温工程、 外墙涂料工程(或面砖)、 室内消防工程。 注: (1)除上表所列分项工程外, 本协议第三项“总承包工程内容”中乙方无施工资质分项工程均作为本工程分包工程, 分包工程单位必需由甲方审查确定。 (2)分包工程施工协议签署由甲方直接与分包单位签署或与总包、 分包签署三方协议, 但总包单位必需负担配合责任。总承包单位总包责任按本协议约定实施。 (3) 由甲方直接分包工程, 乙方如有对应资质, 可参与投标, 在相同条件下, 甲方优先考虑乙方中标, 若乙方中标不再收取对应配合费。 五、 协议工期 (一)本工程总工期 开工日期: , 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完工日期: 总工期 日历天。 (二)本工程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以下 1、 2、 以上具体开工时间因甲方原因延迟, 经甲方、 监理确定后各节点顺延。 六、 质量标准及检验验收 (一)、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须满足协议约定技术要求、 设计图纸、 现行建筑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标准、 规程要求合格标准。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1-) 3、 果断落实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严格推行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实施建设部建[]142号文“相关印发房屋建筑地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验收暂行要求”通知。 4、 严格根据贵州省分户验收标准及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5、 上述未列明现行其她国家、 地方或行业规范、 规程, 标准及管理要求。如上述现行国家、 地方或行业规范、 规程, 标准及管理要求存在相互重合或冲突, 则按较新质量标准实施。 (二)工程质量检验与返工 1、 乙方应认真根据标准、 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和监理依据协议发出指令施工, 随时接收甲方代表、 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检验, 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部分, 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和监理一经发觉, 将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 乙方应按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和监理要求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 直至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 由乙方负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 工期不予顺延。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 1、 双方约定本工程中间验收部位: 建筑基础、 主体结构、 防水工程及国家规范要求中间验收部位。 2、 工程含有隐蔽条件或达成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乙方进行自检合格, 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验收。通知包含隐蔽或中间验收内容、 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统计, 验收合格甲方代表、 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在验收统计上签字后, 乙方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3、 甲方和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 应在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 延期不能超出二十四小时。甲方和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且不进行验收, 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 甲方代表和监理应认可验收统计。 4、 经甲方和监理验收, 工程质量合符标准、 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 验收二十四小时后, 甲方代表和监理不在验收统计上签字, 视为甲方代表和监理已认可验收统计, 乙方能够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四)重新检验 不管甲方代表、 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是否进行验收, 当其要求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 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 如重新检验影响关键线路上工作, 甲方应同意工期顺延, 负担费用; 检验不合格, 乙方负担所发生全部费用, 工期不予顺延。 七、 协议文件解释次序 组成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以下: (一)本协议补充协议书、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纪要、 协议(需双方签章) (二)本协议书及附件 (三)中标通知书 (四)本工程投标确定函、 投标文件 (五)标准、 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六)发包人同意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 会议纪要、 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双方签章后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八、 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施工程施工监理, 甲方委托本工程监理单位为 , 全方面负责本工程质量、 进度、 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 信息资料等监督、 协调、 管理工作。 (一)监理单位委派工程总监: (二)甲方委托职权 1、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或设计变更, 根据保质量、 保工期、 降低成本标准, 优化或修正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 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汇报。(牵涉费用方法方案, 须取得甲方认可, 才能增加费用。) 2、 主持工程建设组织协调, 关键协调事项需事先向甲方汇报。 3、 取得甲方同意, 监理人有权公布开工令、 停工令、 复工令。 4、 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协议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材料、 构配件、 设备, 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 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工序、 分部、 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 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 返工。乙方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5、 工程施工进度检验、 监督权。 6、 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延期审核权。 7、 在施工协议约定工程价格范围内, 工程款支付审核权。 8、 有权解聘乙方员。监理、 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员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任何人员。乙方应确保此人被调立现场, 并不得与本协议工作发生联络。 (三)需要取得甲方同意才能行使职权 1、 影响工程协议工期工程暂停; 2、 开工令、 停工令、 复工令下达; 3、 工程经济技术签证; 4、 工程变更及估价; 5、 工程索赔; 6、 牵涉增加工程费用技术方法和方案; 7、 包含改变原设计意图或影响设计结构补充图纸和指示; 8、 工程月进度款以及预结算审核; 9、 任何减免乙方应负担责任、 义务、 费用等事项; 10、 任何增加甲方责任、 义务、 费用等事项; 11、 其它未在此明确但须经甲方授权事项。 (四)除协议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 负责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协议约定乙方任何权利和义务。 九、 甲、 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派驻现场代表(甲方代表) 1、 甲方派驻施工现场履约监督代表: , 联络电话: 。 2、 职权: 除需甲方同意事项外, 负责协议推行, 监督指导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 监理行使职权, 协调现场各方面关系; 协调工程质量、 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问题, 处理相关设计和技术问题; 组织监理、 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 甲方成本管理部造价工程师和乙方参与现场收方, 办理现场经济技术签证, 审核工程进度报表。 3、 需要取得甲方同意才能行使职权: (1)工程变更审批; (2)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 (3)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审批; (4)工程结算额确定; (5)牵涉增加费用施工方法和技术方法、 方案等; (6)任何减免乙方应负担责任、 义务、 费用等事项; (7)任何增加甲方责任、 义务、 费用等事项; (8)其它未在此明确但须经甲方授权事项。 (二)甲方工作 1、 办理土地征用、 拆迁赔偿、 施工场地粗平等工作, 使施工场地含有施工条件, 在开工后继续处理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场地内, 并与乙方办理施工水电设施移交手续。 3、 工程开工前7天,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镇公共道路通道, 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确保施工期间通畅。 4、 工程开工前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但只对作为负担工程设计依据并列入协议文件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 不对乙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出分析、 判定和推论负责。 5、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 进行现场交验; 6、 在各专业工程开工前5天内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 甲方、 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包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负担相关费用; 8、 在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二套和相关资料。 9、 其她法定或约定工作。 (三)乙方授权确保条款 乙方指派并授权 , 身份证号 , 联络电话 , 职务: 工程项目经理, 为乙方施工现场及履约过程中各项资料、 文件、 手续、 函件、 费用等签字确定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 “乙方代表”签字与加盖乙方公章具相同法律效力。 “乙方代表”如有变动, 乙方应即日书面通知甲方, 在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前, “乙方代表”签字仍含有等同加盖乙方公章法律效力。 (四)乙方工作 1、 施工图下发10天内,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该计划必需包含依据本工程结构特点、 施工工艺关系及组织关系要求, 应安排穿插在本协议工程总工期内各专业施工单位及各分包单位进退场时间)。每七天五前向工程师提交本周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工程进度计划; 每个月20日前向工程师提供本月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相关质量合格资料、 民工工资发放表、 本月材料设备供给计划实施情况统计报表、 完善本月全部现场签证资料及次月工程进度计划、 资金计划、 材料设备供给计划。 2、 依据工程需要, 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照明、 围栏设施, 并负责安全保卫。 3、 遵守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 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要求, 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 乙双方按要求负担各自对应费用。 4、 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 乙方负责已完工程保护工作,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费给予修复。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成品保护工作未移交前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5、 做好施工现场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 (包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6、 确保施工场地清洁符合政府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要求, 交工前清理现场, 负担因本身原因违反相关要求造成损失和罚款。 7、 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令和要求, 采取必需方法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免受其施工引发污染、 噪声和其她原因造成危害和干扰。 8、 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施工区域周围建(构)筑物、 原有管线安全。乙方应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方法, 确保其施工现场内人员、 设备和工程安全。预防工地周围建筑物和人员遭受损害, 不然由乙方负担对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9、 对各分包商进行管理和统一协调, 对分包商质量、 进度、 安全文明施工、 协议、 分包单位完工资料搜集汇总等。 10、 工程未移交前, 乙方应负责维护, 保护期内发生损坏, 乙方自费给予修复; 移交后乙方应负担保修期内缺点修复工作, 经甲方同意部分甩项工程交工在移交前, 则乙方仍应负责其维护工作及完工后保修工作。 11、 在其负责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协议相关法律, 并确保甲方免于负担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法律、 法规和规章任何责任。 12、 按协议要求期限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 设备、 临时设施和剩下材料。借用场地按要求负责恢复原貌。 13、 除协议另有安排外, 乙方负责为便于搬运其材料设备或临时设施而采取任何加固道路或重修以及改善任何与施工现场相连或通往现场道路, 费用由乙方负担。 14、 乙方必需配置技术实力较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对甲方提供施工图设计变更、 设计技术核定等存在显著错误、 遗漏和缺点等问题, 乙方必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 配合甲方协调设计人进行处理。 15、 依据总承包管理条款和各分包协议约定由乙方完成配合工作。 16、 必需负责在工期内完成工程预验收、 分户验收并配合完成完工验收、 计划验收,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鲜章文件资料, 确保甲方如约交房; 如乙方违反前述任一项或多项约定, 所造成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负担(损失及责任包含但不限于逾期交房赔付、 政府部门处罚、 甲方声誉损害、 业主退房损失、 其它与此相关损失及责任等等), 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或履约确保金中直接扣除, 直至追偿。 17、 为了落实实施环境保护节能精神, 乙方采购墙体材料必需是贵州省住建厅认定新型墙体生产企业生产。本工程主体工程完工后, 乙方应提供复印件给甲方并配合甲方退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题基金, 乙方提交墙体材料发票与材料数量要相一致。若乙方施工中选择墙体材料是未取得贵州省住建厅认可生产厂家生产, 则由此生产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墙体工程在抹灰前30日内, 乙方须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 并帮助甲方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18、 其她法定或约定工作。 十、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 乙方应依据本工程特点及内容要求、 与各分包单位及各专业施工单位相互协调及穿插配合, 据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 并在施工图下发图纸会审后7天内提交监理和甲方工程师审批。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后7天内给予确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批复给承包人。逾期不确定也不提出书面意见, 视为同意。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作为本工程协议文件组成部分。 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及相关资料时间, 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 在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 向甲方和监理提交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甲方和监理收到后7天内批复乙方。 3、 乙方必需按甲方和监理确定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收甲方和监理对进度检验、 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定进度计划不符时, 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要求提出改善方法, 经甲方和监理确定后实施。因乙方原因造成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 乙方无权就改善方法提出追加协议价款和调整延长工期。 (二)开工及延期开工 1、 乙方应该根据本协议约定或甲方书面通知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 应该不迟于本协议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和监理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甲方和监理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甲方、 监理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48小时内不回复, 视为认可, 工期对应顺延。甲方和监理不一样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要求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 工期不予顺延。 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协议约定工期开工, 甲方和监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推迟开工日期。 (三)暂停施工 甲方和监理认为确有必需暂停施工, 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 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该按甲方和监理要求停止施工, 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 如影响关键线路上工作开展, 应顺延工期, 甲、 乙双方互不负担此种情形下违约赔偿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 由乙方负担发生费用, 工期不予顺延。 (四)工期延误 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同意, 工期对应顺延, 甲、 乙双方互不负担此种情形下违约赔(补)偿责任。 (1)因设计变更影响关键线路上工作或工程量增加未超出30%以上者, 经监理和甲方确定;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并超出本协议约定, 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和监理未能按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 同意等, 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不可抗力; (5)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工地全方面停工连续七天内, 工期顺延但停窝工损失不计, 超出七天经监理和甲方确定后超出部分按定额要求计算。 2、 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14天内, 就延误工期已书面形式向甲方和监理提出汇报。超出时限, 甲方和监理不予受理; 甲方和监理在收到汇报后14天内给予核定, 逾期不予核定也不提出修改意见, 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五)工程完工 1、 乙方必需根据协议约定关键节点工期、 完工日期或甲方和监理同意顺延工期完工。 2、 因乙方原因不能根据本协议约定完工日期或甲方和监理同意顺延工期完工, 乙方负担违约责任。 3、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完工, 双方协商一致后需签署提前完工协议, 作为协议文件组成部分。提前完工协议应包含乙方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方法、 甲方为提前完工提供条件等内容。 十一、 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验 1、 乙方必需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要求, 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并随时接收行业安全检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验, 采取必需安全防护方法, 消除事故隐患。本协议生效后, 所发生任何人身损害、 任何安全事故、 任何财产损失责任和所以发生费用, 由乙方负担。但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等施工过程造成安全责任及费用, 由相关责任单位自行负担。 2、 乙方须设置健康和文明施工专题方法, 以确保施工现场健康和文明施工达成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二)安全防护 乙方在动力设备、 输电线路、 地下管道、 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路交通要道周围施工时, 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和监理提交安全防护方法, 经甲方和监理认可后实施。因在签署协议前甲方已经提交地下管线资料或甲方已要求乙方进行勘察, 防护费由乙方负担。 (三)事故处理 1、 发生伤亡及其她安全事故, 乙方应按相关要求立刻上报相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 同时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处理, 由事故责任方负担发生费用。 2、 甲、 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 应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处理。 (四)安全文明施工 1、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须满足现行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 同时须达成以下工作要求。 (1)文明施工管理, 有规范科学施工组织设计和合理施工平面部署图。 (2)施工现场必需实施围挡封闭施工, 围挡不得使用竹笆、 彩条布、 砌体干码等。 (3)工地关键出入口必需设置“六牌一图”。 (4)施工场地道路、 材料堆放场地和出入口均要进行砼硬化处理, 工地出入口必需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沉砂井、 排水沟、 场内平整齐净、 沟池成网, 排水通畅。 (5)土石方和易散漏物质密闭运输。 (6)施工作业区与办公、 生活区分隔设置。 (7)材料堆放按平面部署点分区分类堆放。 (8)每道工序做到工完、 料净、 场地清。 (9)施工现场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有分工标志胸卡。 (10)施工现场“三宝”使用规范应到位, “四口”等临边有防护方法等安全防护。 (11)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2)乙方须接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乙方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a、 安全施工管理除乙方必需加强施工现场容貌管理, 还须遵守国家相关“文物保护”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b、 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c、 施工噪声和粉尘污染不得超出主管部门要求标准及相关要求。 d、 在上级职能部门、 行政主管部门、 甲方及监理单位每个月例行安全文明检验中, 发觉不符合现行国家安全规范规程要求, 由乙方限期进行整改, 若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由乙方自行负担。本协议安全管理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负, 与本协议相关或因推行本协议引发任何人身损害、 任何安全事故、 任何财产损失责任和所以发生费用, 均由乙方负担。 e、 安全文明方法费已包含在本协议费用中, 不再另行计费。乙方须设置健康和文明施工专题方法, 以确保施工现场健康和文明施工达成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f、 乙方人员严禁酒后上班从事任何工作, 严禁野蛮施工, 施工过程中须佩戴安全帽, 不准穿拖鞋, 赤脚上岗。按安全操作进行, 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每项工程完工后, 必需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清理, 维护甲方形象, 若违返一次罚款¥1000元。 十二、 计价方法与工程款支付 (一)协议价款计价方法 1、 计价方法 (1)本工程土建工程按《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实施, 总价下/上浮 %。工程量据实结算。 (2)本工程安装工程按《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实施, 总价下/上浮 %。工程量据实结算。 (3)相关人工费和机械费调整约定: 人工费根据《相关公布贵州省人工单价指导价通知》(黔建建通〔〕463号)要求进行调整, 机械费根据《相关调整贵州省 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通知》(黔建建通〔〕564号)要求进行调整。 (4)本工程不计取赶工费用(甲方提出除外)。 (5)本协议明确约定不参与造价浮动内容: 甲方核定综合单价、 核定独立费用、 核定包干费、 人工费价差、 甲供材料设备、 甲方认质认价材料、 甲方认质核价未计价材料设备费、 规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税金不参与总价浮动。乙方对甲方承诺任何优惠均不能减轻或免去其推行本协议要求乙方责任及义务。 (6)基础旋挖桩、 防水工程由甲方依据市场行情核定综合包干单价, 其价格已包含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要求计量单位项目所需人工费、 材料费(包含材料原价、 运杂费、 运输损花费、 采购及保管费、 检验试验费等费用)、 机械使用费、 方法费(包含环境保护费、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夜间施工费、 二次及数次搬运费、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已完工程保护费等费用)、 间接费(包含多种规费及企业管理费等)、 利润、 税金、 并考虑物价浮动等风险原因在内全部费用。基础旋挖桩、 防水工程综合单价不参与浮动。 (7)本协议签署后全部计价调整文件均不再实施。 (8)乙方对甲方承诺任何优惠均不能减轻或免去其推行本协议要求乙方责任及义务。 2、 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价格确定 (1)本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 (2)乙方在采购材料设备一个月前, 应将采购材料设备品牌、 规格型号等相关技术参数报甲方核定。 (3)乙方采购钢材品牌为水钢、 重钢、 达钢、 昆钢、 柳钢。 (4)材料设备价格确定: a、 土建工程按施工期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铜仁地域材料价格实施, 不计取采保费。b、 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由甲方依据市场行情核定, 并计取1.8%采保费作为材料设备结算价格。 (5)甲方核定材料、 设备市场价格, 如乙方因价格原因采购不回来, 甲方有义务提供对应价格供货商给乙方, 乙方配合甲方开展工作。 3、 总包管理费及总包配合费计取 本工程经甲方认可分包工程以及甲方另行发包工程, 乙方应按总分包管理要求和协议要求, 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 对合作单位进行配合, 负担总包和配合责任, 行使总包职责。总包管理和配合工作内容包含通常预留洞口、 嵌缝补缝、 提供垂直运输、 必需临设场地提供、 水电接点提供、 施工脚手架、 保安和清洁卫生、 环境插入施工场地及界面移交配合等。乙方按甲方分包工程结算造价(甲方或中介机构最终审定分包工程结算价款, 结算价款应扣除设备费余额作为计费基数) 2 %向甲方收取总包配合费和管理费, 该费用为包干使用费用, 不参与工程造价浮动。乙方不得另收任何分包商其她任何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 不然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已收取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退还给分包人。 4、 施工用水、 用电费用计取 甲方将施工用水、 用电接至施工现场周围, 由此产生费用由甲方负担。接入点到施工现场及场内管线部署由乙方自行实施, 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施工用水、 用电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 该费用已包含在定额中, 不再单独计取。甲方直接分包工程水电费由分包单位交纳给乙方, 分包方直接将其实际施工用水、 电费用支付给乙方。 5、 对于甲方指派协议范围外零星增加工程(土建、 安装工程)按本协议约定计价方法计价。 6、 工程实际已完工部分结算: 如因乙方违约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推行或停止施工或甲方解除协议, 待乙方负担对应违约赔偿责任后, 甲方可按以上条款约定进行结算。 7、 临时签证用工按综合包干单价120元/工日进行计算, 工程量据实结算。 8、 本工程计价方法为整体工程计价方法, 乙方不得以整体工程中单子项费用低而拒绝施工或要求调整费用。 (二)工程款支付和履约确保金 1、 以单栋楼为单位付款, 并按节点进行支付, 其完成内容必需经甲方和监 理共同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量计量; 2、 本工程不予支付工程预付款。当单栋主体结构达成垫资形象进度(含顶板)后, 按甲方审定工程进度款80%进行支付; 3、 单栋达成垫资形象进度(含顶板)后, 按当月发包人审定进度款80%进行支付; 4、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签发“完工验收证书”后15个工作日, 支付至甲方审定进度款85%; 5、 工程结算经甲方审定后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97%(扣除甲方供给材料设备价款、 施工用水电费、 协议约定应扣款项金额、 已付款总额后向乙方支付剩下工程款), 余留工程结算价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 保修金按保修书约定保修期返还, 保修金不计利息。 6、 体验中心主体工程须封顶后, 按以上支付方法进行工程款支付。 7、 本工程工程款统一以转账支票方法支付给乙方, 同时乙方应开具等额有效建安发票(协议生效后,乙方应立刻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所报到立案,方便付款时开具建安发票, 如因乙方未立刻立案造成无法开具发票责任由乙方负责。 8、 每个月不管有没有节点支付乙方都需在每个月20日按实际形象进度完成量报送进度产值给甲方、 监理审核。 9、 若甲方已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工程款, 乙方不得以与甲方相关任何理由和事项为借口, 拖欠民工工资。乙方施工队伍中民工工资应由乙方自行处理, 与甲方款项支付无任何关联。若乙方发生拖欠民工工资, 经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 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划拨相当款项代乙方支付被拖欠民工工资, 且发生一次,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代付民工工资5%违约金, 由此造成全部责任由乙方负担。 10、 工程款延期支付 如因甲方资金调度原因, 不能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 延期付款在1个月内, 乙方不计利息, 也不能停工和延长协议工期; 延期支付超出1个月以上, 甲方以逾期应付金额为基数,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滞纳金, 同时工期顺延。 11、 履约确保金及其返还 (1)本工程协议签署后3日内乙方将 万打到甲方指定帐户, 协议生效。 (2)履约确保金返还: 达成垫资节点后返还 万元; 框架结构封顶返还 万元, 完成全部分户验收, 返还 万元; 十三、 工程材料(设备)供给 (一)甲方供给材料 本工程无甲供材料, 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二)、 乙方自购工程材料 1、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约定: 为完成本协议各项工作所需要材料和设备, 除协议要求由甲方提供外, 其它均由乙方负责采购、 运输和保管。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详见协议附件四。 2、 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 需根据协议约定、 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以及甲方核定品牌采购,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实, 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清点。 3、 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以及甲方核定品牌不符时,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和监理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 重新采购符合要求产品。乙方由此发生费用自理, 由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发觉一次罚款5000元。 4、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在使用前, 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乙方应将检测单位报甲方同意, 甲方有权指定有资质检测单位), 不合格不得使用, 检验或试验费由乙方负担。材料送检抽样必需在施工现场进行, 且须有甲方和监理现场监督, 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对安装、 装饰材料在采购前先报样品, 经甲方、 监理确定材料品牌封样后乙方方能进行材料采购。如未经甲方同意采购造成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5、 甲方和监剪发觉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以及和甲方核定品牌不符材料设备时, 应要求乙方负责拆除, 重新采购, 由乙方负担发生一切费用。由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6、 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 应经设计和甲方以及监理认可后才能使用, 由此增加价款由乙方负担。 7、 由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 乙方应在甲方下发选择通知要求时间内与供给商签署协议, 并应按乙方与供给商签署采购协议中约定条款实施或按采购协议中约定支付款支付对应材料设备货款。 8、 乙方未按乙方与供给商签署采购协议中约定条款实施或按采购协议中约定支付条款支付对应材料设备货款, 甲方直接代付乙方向供给方支付对应款项并在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款或者其它款项中按1.1倍扣回。 9、 乙方使用非甲方核定材料或使用不符合设计、 规范或协议要求标准要求材料时, 乙方必需负责拆除或重新采购, 并负担发生费用, 且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定时对工程用材料进行抽查(到保修期满前甲方或甲方委托第三方均可抽查), 对于未使用甲方指定材料品牌及合格供方, 一经核实, 发生第一次, 处罚乙方人民币0元; 发生第二次, 处罚40000元; 发生第三次, 处罚80000元……, 以双倍递增处罚金额, 直接在应付工程款、 质保金中扣抵, 直至追偿。 10、 甲方认质认价通知下发乙方后, 乙方向供货商索要折扣、 佣金、 管理费、 税金等以致拖延订货而造成工期延误和价格调整而增加费用,甲方不予负担; 甲方一经查实乙方向供货方索要折扣、 佣金及管理费、 税金等违规行为, 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每次1000~5000元违约金, 并按市场价格与供货方签约组织供货, 差价由乙方负担, 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三)、 工程材料检验 乙方对用于工程全部材料设备(不管甲方供给材料或乙方供给材料), 必需根据国家规范, 严格推行进场制度。 1、 甲方供给材料供给至施工现场, 由乙方验收检验, 经乙方验收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 2、 甲方供给材料经乙方验收检验不合格, 甲方负责支付材料检验费和往返运输费, 并重新供给合格材料。不合格材料, 乙方有权拒绝使用, 如甲方强行乙方使用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 乙方不验收检验或不按规范验收检验甲方供给材料, 而用于工程造成工程质量等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4、 甲方和监理单位对乙方进行平行抽检, 若发觉有不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产品, 甲方处罚乙方每次1-10万元, 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5、 乙方供给材料必需按本协议要求材料型号、 规格和厂家要求进行供给和检验。 十四、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 (一)工程设计变更 1、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 出变更通知。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同意建设规模时, 甲方应向计划管理部门和其她相关部门重新审查同意, 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对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根据甲方和监剪发出变更通知及相关要求实施。 2、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私自变更设计发生费用和由此造成甲方直接损失, 由乙方负担。 3、 乙方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化提议包含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更改及对材料、 设备换用, 须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同意。未经同意私自更改或换用, 乙方负担由此发生费用, 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二)其她变更 协议推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她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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