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屋租赁协议正规文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姓名:(身份证名) 姓名:(身份证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地址:(身份证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地址:(身份证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甲、 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公平、 协商一致基础上就本协议所涉房屋出租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础情况
1.甲方于 年 月 日经过购置方法取得坐落于 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 购房协议编号为 , 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中。该房屋土地使用证号为: , 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房屋性质为 , 结构为 , 层高为 米, 楼层为 楼(总楼层: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甲方确保是该房屋正当全部权人, 确保该房屋全部产权证实和相关手续真实有效, 有权出租该房屋, 甲方确保该房屋没有被抵押、 担保, 确保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 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 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影响乙方营业或直接影响本协议推行, 由甲方负担全部责任, 并赔偿所以造成乙方一切损失, 包含乙方营业利润损失。
3.房屋隶属设施设备、 现有装饰装修、 相关物品清单等以房屋交接单为准。甲方确保向乙方如实陈说该房屋隶属设施设备、 现有装饰装修情况, 假如因甲方未通知乙方房屋隶属设施及原有装饰装修瑕疵, 而给乙方造成一切损失, 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应该确保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该房屋交付完成之日止, 对已纳入房屋交接单各项房屋隶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情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共 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税费和税费交纳方法
1.甲、 乙双方议定该房屋租金每年¥ 元整(人民币: 圆整), 租金在租赁期每届满一年时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需出具正规收据。无收据乙方能够拒付租金。
2.乙方首次房屋租金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内交给甲方。
3.甲、 乙双方按要求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 由 方负担。
第四条 房屋交付和使用
1.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如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应按拖延交付天数向乙方赔偿每日每平方米 元违约金。
3.甲方在房屋交付前, 负责对房屋水、 电、 集中供暖、 等安装分表到位, 确保在交付日房屋水、 电、 等相关隶属设施完好, 齐全。
4.乙方租赁该房屋用途是 , 在租赁期间, 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用途, 如需改变房屋用途, 必需经甲方同意。
5.租赁期间该房屋水、 电、 通讯、 物业、 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6.乙方如因有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隶属设备毁损, 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在不影响甲方房屋整体外部形象前提下, 乙方有权在租赁范围内设置招牌、 广告牌和指示牌或者其她标识。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和装饰
1.租赁期间, 因为房屋主体结构及房屋隶属设施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损坏, 由甲方负责维修; 在乙方正常使用下造成房屋装修、 装饰及隶属设施损坏, 由乙方负责维修。
2.甲方修缮房屋时, 乙方应主动帮助, 不得阻挠施工。
3.乙方因营业需要, 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前提下, 能够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但装修前要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 施工方案及图纸, 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房屋装修项目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和审批, 由乙方负责办理, 甲方给予主动帮助。
第六条 租赁双方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全部权转移给第三方时, 本协议对新房产全部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 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享受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购置权利。
3.租赁期内,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可将房屋转租她人。
4.如协议期满, 甲方继续出租房屋, 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 协议解除和终止
1.出现以下情况,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0日以上。(2)乙方有意损坏房屋及设备情节严重。((3)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私自进行装修、 转租、 改变用途。(4)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2.租赁期内, 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房屋权属或债务纠纷, 或者甲方将房屋全部权转移, 造成乙方不能租赁该房屋, 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并根据以下方法要求甲方赔偿:
(1)返还乙方已付剩下租期租金; (2)赔偿乙方装修房屋装修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3)根据已付还未推行房屋租金30%负担违约金。
3.甲方确保乙方 年租赁使用权, 无法定特殊理由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 则甲方退还房屋剩下租金, 并赔偿所以造成乙方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 甲、 乙双方互不负担责任。
2.因社会公益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房屋, 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 互不负担责任。但拆迁部门给予经营性赔偿金应归 方全部。
因上述原所以终止协议, 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多退少补。
第九条 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在推行中如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她事宜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权属材料, 帮助乙方办理 (服装店)工商登记等营业手续。
2.房屋租赁期间, 乙方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珍惜公物和设施。
3.在租赁期间, 房屋门前三包(如扫雪)、 防火、 卫生等由乙方负责。
4.租赁期满后, 乙方应在合理期间内搬出全部物品, 搬迁后15以后, 如房屋内仍有余物, 视为乙方放弃物品全部权, 物品归甲方全部。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 与甲方发生纠纷, 甲方有权封存出租房屋, 乙方按当年日租金两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相关部门立案后,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内, 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含有相同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 每份 页, 其中甲、 乙双方各一份; 送房管局、 工商局立案各一份(本协议公证, 交公证处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使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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