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务服务外包协议
甲方:
乙方:
合 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服务外包项目范围和方法
第三章 协议期限
第四章 外包费支付标准和结算方法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七章 协议变更和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着“友好合作、 平等互惠、 优势互补”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郴州金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财务服务外包事宜, 共同签署本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对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财务服务外包作相关约定, 协议未确定事宜, 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条 财务服务外包外包定义: 甲方依据本身经营需要, 将财务核实工作交由含有该类业务服务经验、 良好业绩、 完备资质、 以及高效管理团体乙方进行代理, 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场所, 利用甲方服务工具和设备, 从事财务核实工作, 乙方承诺在确保满足甲方要求服务标准前提下, 于本框架协议合作期内, 为甲方提供对应财务外包服务, 甲方向乙方支付财务服务外包费用。
第三条 乙方外包服务人员: 是指乙方派出符合本协议资格条件、 在甲方从事本协议要求财务服务外包范围以内工作人员。全部工作人员在劳感人事、 工资福利、 社会保险等各方面均隶属于乙方。乙方有义务在本协议使用期内维持其与外包服务人员正当劳动协议关系, 不得因与外包服务人员间就劳动法律关系或在其她方面任何争议或瑕疵影响其推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
第四条 甲乙任一方名称、 法定地址若有变更, 变更一方应最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变更方公章并经本协议授权代表签字确定后生效; 甲乙双方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有变更, 变更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相关付款期限十个工作日前以加盖财务专用章书面文件原件通知对方。
第二章 服务外包项目范围和方法
第五条 甲方将以下项目外包给乙方:
(一)项目隶属: 甲方及甲方所属分支机构;
(二)项目性质: 财务服务外包服务项目以及适合外包其她服务性项目;
(三)项目内容: 关键包含(但不限于)费用报销、 现金、 支票收与支出、 会计凭证处理、 帐薄统计、 财务报表出具、 内部财务报表提供、 纳税申报事务等。
第六条 甲方负责提供服务场地、 设备、 设施、 工具, 并负担服务项目日常运作费用, 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费、 电话费等。
第三章 协议期限
第七条 本协议期限从 起至 。任何一方若终止协议, 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帮助处理相关善后事宜。
第四章 外包费标准和结算方法
第八条 外包费标准根据财务服务外包项目内容复杂程度确定。外包费用根据甲、 乙双方认可方法结算。结算时, 甲、 乙双方本着真实、 立刻、 有效标正确定外包费用; 费用确定无误后, 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费用核实要求有效结算单据, 甲方在收到结算单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付款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包含:
1.财务服务人员劳动酬劳;
2.甲方应负担财务服务人员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财务服务人员管理费用;
4.用于财务服务人员其她费用: 奖金、 交通通讯伙食补助、 过节费等。
5.用于支付国家相关税额税金: 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及附加等。
(二)费用标准:
1.财务服务人员劳动酬劳标准按国家和省要求由甲方确定, 并由甲方按月向乙方提供酬劳清单。
2.甲方应支付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财务服务人员管理费标准: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 由乙方发放服务人职员资。
4.财务服务人员其她费用标准为: 交通、 通讯、 伙食补助按实际发生数支付; 奖金、 过节费按甲方要求金额实施, 甲方享受对此项(财务服务人员其她费用)费用支配权。
5.国家相关税额税金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要求实施。
甲方应支付技术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技术人员数×本节(一)1-5费用之和×技术服务月数。
服务期不超出半月, 服务月数按半月计算, 服务期超出半月、 不满一月, 服务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法和支付时间:
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财务服务外包费用, 甲方应于每个月15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用。乙方在取得费用后, 将费用直接用于本节(一)1-5费用。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权利:
(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收乙方派出外包服务人员。
(二)假如乙方未能满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需要, 或者独立第三方提出条件优于乙方提出条件, 甲方能够从独立第三方取得该服务。
(三)甲方有权依据外包项目工作需要制订对应服务规范、 考评措施, 并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实施, 服务规范、 考评措施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外包服务人员遵照甲方服务规范和本协议要求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依据相关服务项目质量考评指标要求, 按月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外包服务人员进行与服务项目相关管理, 并检验乙方外包服务人职员作表现情况, 包含上、 下班统计、 服务情况、 违规违纪情况、 受表彰、 被投诉等。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相关资料, 包含会计证、 劳务协议、 社会保险证实、 学历证实等。
(六)在提供财务服务外包过程中产生财务资料和财务分析结论归甲方全部。
(七)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协议行为, 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将其整改结果或整改方法回复甲方。
第十条 甲方义务
(一) 在外包服务实施过程中,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 配合乙方推行职责。
(二)甲方应建立、 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严格实施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对乙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预防劳动事故, 降低工作危害。同时为乙方外包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要求工作条件、 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劳动防护用具, 对服务岗位设施、 设备定时进行维护和安全检验, 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三)甲方如有需要为乙方外包服务人员统一制作证件和工服, 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 与签署和推行本协议无关任何第三方透露, 不得泄露乙方商业秘密(包含本协议及其附件和协议签署前各项方案)。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
依据法律、 法规和本协议相关要求,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协议要求保障乙方派出外包服务人员正当权益, 若发觉甲方有侵害乙方外包服务人员正当权益行为, 乙方能够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代表甲方完成财务服务外包工作, 必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甲方相关要求, 规范推行职责, 并接收甲方定时考评。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外包服务人员, 外包服务人员必需经过乙方岗前公共职业培训, 且含有甲方工作岗位所需要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乙方可要求甲方帮助对新上岗外包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及服务资格考评, 对考评不合格者, 乙方应给予更换。
(三)乙方负责为乙方外包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在外包服务人员聘用、 解聘、 工资福利、 社会保险、 奖惩升降、 劳动保护等事项上依法确保乙方外包服务人员正当权益, 按时、 足额为外包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保持外包服务人员稳定性。
(四)乙方与外包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 乙方应直接与外包服务人员交涉处理并自行负担相关责任, 处理好纠纷, 以免影响甲方外包服务工作, 如出现严重影响甲方外包服务工作, 由乙方负担全部损失责任。
(五)外包服务人员因工或在工作场所发生伤亡事故, 由乙方配合甲方按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对发生事故处理费用和对外包服务人员经济赔偿等由责任方负担。
(六)乙方应教育、 督促乙方外包服务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对应服务工作, 服从甲方人员与服务相关管理和安排, 接收甲方人员监督和检验, 以保障甲方业务正常进行。
(七)乙方应教育、 督促外包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她人提供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确保甲方业务利益不受损失, 对甲方各类用户资料、 业务数据等应根据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实施保密工作。如乙方外包服务人员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管理人员应常常到项目外包服务人职员作现场, 协调及处理甲乙双方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关系。乙方应该立刻处理和协调甲方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工作管理纠纷。
(九)乙方外包服务人员从甲方领取工作工具、 设备和其她物品, 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 在职员离职时, 由乙方负责帮助收回交还甲方。
(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相关资料, 包含会计证、 劳务协议、 社会保险证实、 学历证实等。
(十一)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 与签署和推行本协议无关任何第三方透露, 不得泄露乙方商业秘密(包含本协议及其附件和协议签署前各项方案)。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或私自变更本协议约定, 应该负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协议要求时间立刻支付外包费, 甲方每日应按3‰百分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违约金。甲方连续拖欠款项达三个月以上, 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
第十五条 乙方无正当理由, 未按时支付派出甲方外包服务人职员资及办理多种社会保险等福利, 逾期10日以上, 甲方可终止本协议推行, 由此造成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 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要求索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赔偿金额; 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十个工作日内按索赔要求支付违约金或经济赔偿; 如违约方对违约金或赔偿金额有异议, 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双方应在收到对方通知或回复后立刻协商明确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因实施本协议发生一切争议, 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处理。经协商不能处理, 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 除必需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处理问题外, 协议其它部分应继续推行。
第七章 协议变更和终止
第十八条 甲、 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协议, 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处理, 双方应签署变更协议。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无法推行, 则本协议终止。但协议终止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 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未经对方同意,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中包含全部“通知”、 “同意”、 “确定”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并作为依据。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相关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作为本协议附件,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协议终止之日失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授权签约人签字: 授权签约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企业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管理与实施机构, 负责企业日常财务管理、 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 其工作范围和职责关键有:
1.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编制企业各项财务收支计划; 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 收回货款, 清理催收应收款项; 办理日常现金收付、 费用报销、 税费交纳、 银行票据结算, 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 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 做好企业筹融资工作; 处理、 协调与工商、 税务、 金融等部门间关系, 依法纳税。
2.负责企业会计核实工作。遵守国家颁布会计准则、 财经法规, 根据会计制度, 进行会计核实; 编制年度、 季度、 月份会计报表; 根据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核实科目、 设置明细账、 分类账、 辅助账, 立刻记账、 结账、 对账, 做到日清月结, 账账相符、 账实相符、 账表相符、 账证相符; 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企业成本核实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实账表, 做好成本核实, 控制成本支出, 搜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 立刻、 正确地为成本估计、 控制、 分析提供资料; 按协议、 预算、 审核支付各项设备、 材料款项, 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设置, 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实制度, 利用会计核实资料、 统计资料及其她相关资料, 定时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判定和评价企业生产经营结果和财务情况, 为企业领导决议提供依据。
5.配合企业内部审计。依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 为加强财务管理, 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全部款项支付, 须经企业主管领导同意。假如主管领导不在企业, 应以电话或传真方法与其联络, 确定是否同意款项支付, 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 企业法人章及支票必需分开保管, 企业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 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员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 代管人员必需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标准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企业法人章支票预留在企业, 如因工作需要, 需先填好限额, 并经企业主管领导同意;
⑷开具支票须写明经同意同意收款人全称, 收取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企业给予配合支付给第三者, 必需有收款人书面通知并经企业主管领导同意;
⑸往来款项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 须企业主管领导同意;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企业主管领导同意;
⑺用以支付多种款项原始凭证必需保留原件, 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企业主管领导同意。
2、 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企业管理人员费用报销, 须经企业主管领导同意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包含应酬等非正常费用, 须企业主管领导同意。
3.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企业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应指定维修点, 维修费用通常采取银行转账方法结算;
⑵车辆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 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 并由办公室建账给予核销使用;
⑶企业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4.办公费用、 会议费用及其她费用管理制度
⑴企业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管理;
⑵办公室设置账册登记企业办公用具采购、 使用情况;
⑶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具情况进行造册、 登记、 定时通报;
⑸企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 需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 应由部门经理提出提议, 报总经理同意, 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相关工资、 奖金、 福利费等各项津贴发放标准由企业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订, 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财务部立案。
5.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企业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 向职员支付工资、 奖金、 津贴、 差旅费, 向个人支付其她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0元零星开支;
⑵企业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 由经办人员填写, 企业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根据本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并按本章第1条要求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 礼品费用支出实施一票一单、 事前申报制, 同意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含有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收款凭证), 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需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 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 借款单必需由经办人填写, 企业主管领导签字, 财务审核后, 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 相关责任人应立刻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汇报。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损失, 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她相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程序以企业要求为准。
第二章 财产管理制度
1.企业财产范围
⑴企业财产包含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企业购入或自制机器设备、 动力设备、 运输设备、 工具仪器、 管理用具、 房屋建筑物等, 同时含有单项价值在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元以下或价值在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用具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企业财务部负责企业全部财产会计核实
⑴企业本部使用全部固定资产及企业全部办公用具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企业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 动力设备、 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员负责企业财产业务核实, 应设置台账, 登记企业财产购入、 使用及库存情况, 负责组织企业财产保管、 维修并制订对应方法、 措施。
3.财产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依据企业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 经财务部会签, 报企业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 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 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 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 应填写领用单, 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报办公室审批, 企业主管领导同意;
⑷固定资产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 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 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 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时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企业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 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 送财务部立案。
4.财产清查、 盘点
⑴企业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时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 年底必需进行一次全方面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年底财产盘点必需有财务人员参与;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觉盘盈、 盘亏和毁损, 均应填报损益汇报表, 书面说明亏、 损原因。对因个人渎职造成财产损失, 必需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责任;
⑷凡已达成自然报废条件固定资产, 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定, 评定情况上报企业主管领导, 由企业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还未达成自然报废条件, 但已不能正常使用固定资产, 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 如实上报; 属个人责任事故应由相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 属自然灾难或其她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 应上报总经理, 决定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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