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修正药业内部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 男(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络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 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为 省(直辖市、 自治区) 市(地域), 负责 地域办事处 级经理。
第二条 乙方自愿选择以承包经营方法经营甲方指定产品, 并在指定区域内销售, 具体销售区域(县、 区)为 。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有培训指导义务。
第四条 双方约定, 乙方经过销售大包取得销售分成, 分成具体百分比由经营方案要求, 经营方案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乙方取得销售分成, 用于支付下列费用, 包含不限于下属人职员资、 费用、 可能出现交通事故、 意外伤害等发生费用, 本身工资、 多种费用, 可能出现交通事故、 意外伤害等发生费用等。乙方取得销售分成还包含根据国家要求, 甲方为乙方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 假如乙方拒绝办理社会保险或者其她原因不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又经过仲裁、 诉讼等形式请求甲方补交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有权利依据本协议经过诉讼要求乙方返还与社会保险费用等额, 多发放销售分成款。
尤其约定: 本人及下属发生交通事故、 意外伤害等根据相关要求产生各项费用由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在销售分成中支付, 该费用经过仲裁、 诉讼请求甲方支付时, 甲方有权经过另行诉讼要求乙方及其下属在销售分成中支付该费用。
第五条 乙方收入按企业年度营销纲领中相关要求实施。省总、 地总、 县总均实施底价承包政策, 省总底价与地总底价差额归省总; 地总低价与县总底价差额归地总; 县总赚取县总底价与供货价差额。分成(差额)支付方法采取月结方法, 每个月乙方将已销售货款全部汇往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在次月扣除乙方应负担费用后, 将余额一次性付给乙方。
底价承包: 是指一切市场开发费用由乙方负担。包含房屋水电费、 交通费、 大店进门费、 冲货赔偿费及罚款、 交通费、 上车费等, 乙方不得挪用货款开发市场。各级经理在市场上铺货不能结款风险(含企业倒闭)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 省总实施省总底价承包政策, 省总是本区域内第一责任人。省内发生一切费用及意外风险由省总负担(包含下级人职员资、 工伤责任等); 省总享受省总底价与地总底价差额, 一切经营费用、 损失、 责任由省总负担。
省总对地总、 县总等下面欠款由省总负担, 对在甲方办理了相关入司手续, 甲方帮助清缴欠款, 对没有办理有效相关手续, 证据链不齐欠款, 省总自行清理。
第七条 地总实施地总底价自主经营承包责任制, 地总是第一责任人, 地总对本区域内发生一切费用、 损失、 意外风险及责任均由地总负担(包含下级人职员资、 工伤责任等); 对其下面县总欠款由地总负担, 手续齐全甲方相关部门能够帮助清理, 不能清回由造成损失本级责任人负担, 上级责任人负担连带责任。
县总对自己经手货物损失、 责任负担风险, 包含市场铺货不能结款风险等(含倒闭企业不能结款风险)。
货物退货按权责发生制界定责任, 县总、 地总离任无法交清由省总交清。县总离任无法交清责任由地总交清; 市场交接应分清过期、 临近效期等需负担退货费用药品品种、 数量, 当初能分清应负担退货费用由离任者负担退货费用, 破损不能销售由离任者负担。接收后责任由接任者负担。对逃离市场, 不做市场交接产生近期、 过期货物按离职者欠款处理, 能做退货处理, 退货费用由离任者负担。因手续不全无法追缴县总欠款由地总负担, 地总欠款由省总负担。
对大店、 连锁店“进店费”交接, 按受益情况, 考虑时限由交接双方协商处理, 无法协商等问题按甲方相关政策实施。
冲货责任按权责发生制由经营者本人负担, 县总、 地总离任赔偿不了由上一级责任人负担。省总对本省药品冲货按冲货文件负担责任。
第八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必需是符合国家标准合格产品,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正当有效多种证件等经营手续, 给予乙方合适首次市场铺货。
2、 甲方依据市场需要投入广告和指定促销方法, 具体实施方案由甲方自主实施。
3、 甲方有权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对违规者依据相关要求处理。
4、 乙方开发市场应该依据国家法律正当经营, 遵守甲方经营秩序。
5、 乙方经营活动必需在协议要求区域范围内和要求产品价格进行正当经营, 违规者按冲货要求赔偿损失。
6、 不得兼营未经甲方许可本企业产品, 不得兼营其她厂家任何产品, 违规者甲方有权单方给予解除协议。
第九条 乙方享受其合理市场收入所得结果权利。甲方激励和支持乙方长久经营。乙方如因工作调动, 正常离职等原因, 造成损失, 按着修药法【】5号文件实施。
第十条 乙方享受稳定工作岗位权利。乙方遵守甲方要求,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乙方无违规、 违纪时, 甲方不得随意变动其岗位, 假如确需变动乙方岗位时, 必需经其同意。不管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岗位, 乙方有根据甲方文件配合交接义务。对经催告拒不交接者, 甲方按拒绝交接货物价值数额报司法机关按职务侵占处理。对大店、 连锁店“进店费”交接, 按着受益情况, 考虑时限由交接双方协商处理, 无法协商等问题按甲方相关政策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在离职时, 必需根据甲方财务相关交接要求办理, 不得以投入市场费用等借口拒绝交接, 有意隐瞒持有货物, 视为对甲方财产非法占有, 甲方视情节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享受正常经营秩序权利。甲方有按着其要求、 制度打击多种类型冲货行为义务, 甲方全力保护乙方正当权益。乙方不得跨区域或违反甲方政策销售产品。
第十三条 乙方有立刻回收企业货款义务。乙方收到货物后按着甲方要求时限给甲方打收货回执, 按要求时限回款政策回款。不得拖欠、 挪用、 侵占甲方货款。
第十四条 在经营过程中,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过期、 破损等损失, 乙方自行负担。除质量问题或国家政策要求外, 乙方不得退货。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方可退货, 退货产生各项费用由退货人负担。
第十五条 乙方有根据甲方要求百分比负担各类终端宣传品费用义务。乙方不得将自己应负担费用转嫁给其下属职员。
第十六条、 乙方有遵法经营, 维护企业形象和企业利益, 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义务。乙方负担因其违法或违规经营造成损失。乙方要做到正直、 忠诚、 责任、 有正确经营思想, 只能在要求范围内、 要求品种内遵法经营。
第十七条 乙方有完成上级经理制订销售任务和工作要求义务。乙方连续四个月完不成要求销售任务, 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
第十八条 乙方有长久经营和管理终端义务, 乙方根据甲方终端方案经营终端, 确保合理、 正当管理和使用甲方政策, 确保辖区终端主导产品推荐率、 铺货率和价格等符合要求。
第十九条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产品和终端所取得收益包含了甲方为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赔偿费。
第二十条 乙方有保护甲方商业机密义务, 乙方离开甲方后, 两年内不得加入甲方主导产品 等有直接竞争关系医药企业或从事于甲方主导产品 等有直接竞争关系工作。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义务处理自己区域内发生外联事件并立刻层级上报, 甲方应帮助乙方处理经营过程中发生相关外联事件, 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垫付, 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定, 已经仔细阅读过本协议, 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法律含义。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使用期为 年。本协议约定协议签署地为吉林省通化市, 因推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销售品种、 承包经营方案、 销售多种文件、 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第二十五条 签署本协议同时签署经济担保书, 本协议为主协议, 经济担保书为从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 济 担 保 书
保 证 人
姓 名
出生日期
职 业
与被确保人关系
工作单位
单位印章只证实确保人是该单位人员, 盖章单位不负担确保责任。
印章单位经办人签字: 单位印章:
住 址
身份证号
联络电话
被 保 证 人(承包经营人)
姓 名
出生日期
职 业
与确保人关系
承包区域
省 市 县
住 址
身份证号
保 证 内 容 范 围 围
本担保书是《修正药业内部承包经营协议书》从协议, 如被确保人(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 协议、 甲方相关要求, 给甲方造成 50 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确保人负担确保责任, 责任形式为连带责任确保: 确保期间为或被确保人在职期间至离职后2年, 该经济担保书自确保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署名(章): 年 月 日 确保人署名(章): 年 月 日
如发生纠纷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注: 1、 请确保人在自愿情况下亲笔填写、 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2、 担保人需是有固定住所, 稳定收入自然人或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职员, 私营企业业主或个体工商户业主或本企业省总以上职员也可担保。来自农村职员可由村书记、 主任、 会计、 信贷员等担保。自然人做为担保人, 该自然人要由所在单位盖章证实, 农村要由村民委员会盖章证实。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