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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开发商签署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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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云南省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 ; 企业责任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企业责任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 法规、 政策, 甲乙双方在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基础上, 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版纳“水墨丹青”住宅小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 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物业基础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础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 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维修、 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一);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 维修、 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清洁卫生, 垃圾搜集、 清运及雨、 污水管道疏通; 4.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6.公共秩序维护、 安全防范等事项帮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服务。 第三条 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成约定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二)。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 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法: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建筑面积交纳, 具体标准以下: 高层住宅物管费: 元/月·平方米 叠拼花园洋房物管费: 元/月·平方米 商铺物管费: 元/月·平方米 以上物管费为暂定价格, 实际收费按交房时依据物业企业服务标准和成本定价, 报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定标准实施。 车位租赁费: 元/月 车位管理服务费: 元/月(使用权或产权属于业主车位) 二次供水加压费: 元/月·户 水池清洗费: 元/月·户 生活垃圾清运费: 元/月·户 以上实际收取价格依据交房时政府指导价实施。 物业服务费用关键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职员资、 社会保险和按要求提取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 维护费用; (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绿化一年养护期内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8)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利润; 第六条 业主应该依据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从其约定, 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完工但还未出售或者还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物业, 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七条 停车场车位全部权或使用权属于甲方, 乙方租赁车位所得收入, 用于贴补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 委托服务期间, 小区内所产生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费和绿化用水费用根据实际发生制, 产生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章 物业承接验收 第九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 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经双方确定合格后共同签章确定: 1.主体结构及外墙、 层面、 楼面、 地面、 内墙面、 天花、 门窗、 公共卫生间、 阳台、 公共走廊、 楼道及其扶手、 护廊等; 2.低压配电设施、 电气照明、 插座装置、 防雷与接地、 给水排水、 消防系统、 通信网络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 排烟送风系统、 安全防范及监控系统等; 3.园林绿化工程、 其它公共配套设施。 第十条 对于本协议签署后承接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 甲乙双方应根据要求进行查验并签署确定书, 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服务方面负担责任依据。 第十一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 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完工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 结构、 设备完工图, 配套设施、 地下管网工程完工图等完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 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质量合格判定书。 第十二条 甲方确保交付使用物业符合国家要求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要求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担物业保修责任。 第五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订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 乙方依据规章制度提供服务时, 甲方、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需配合。 第十四条 乙方可采取劝戒、 阻止等必需方法, 阻止业主、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服务规约和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服务规章制度行为。 第十五条 乙方应立刻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物业服务重大事项, 立刻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投诉, 接收甲方、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监督。 第十六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 甲方确需临时占用、 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 场地, 应取得相关业主和乙方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 乙方确需临时占用、 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 场地, 应取得相关业主和甲方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 临时占用、 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 场地, 前款要求占用、 开挖方应在约定时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七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署书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就许可施工时间、 废弃物清运与处理、 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 并事先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严禁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全部,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无偿使用, 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物业服务协议终止时, 乙方应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日内将物业服务用房归还业主。 第六章 专题维修基金 第十九条 专题维修基金缴存按建设部、 财政部相关《住宅专题维修基金管理措施》实施, 中国建设部、 中国财政部第165号令实施。 第二十条 专题维修基金管理按中国建设部、 中国财政部第165号令实施。 第二十一条 专题维修基金使用按中国建设部、 中国财政部第165号令实施。 第二十二条 专题维修基金续筹按中国建设部、 中国财政部第165号令实施。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或严重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 双方均应协商处理, 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由而中止服务; 任何一方私自终止协议, 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 万元。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 私自提升物业服务费用标准,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 乙方已经收取,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 施工方拒绝或拖延推行保修义务, 业主、 物业使用人能够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 修复费用及造成其她损失由施工方负担。 第二十六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负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物业管理服务中止; 2.乙方已推行本协议约定义务, 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通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临时停水、 停电、 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讯、 有线电视及其她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 第二十七条 若乙方物业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满, 乙方负责负担全部经济损失。 因乙方服务严重不达标, 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章 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所约定物业服务费仅包含第五条中物业服务费开支内容, 不包含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人身保险及财产保管等费用。 第九章 其她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条 本协议期满前 月, 业主大会还未成立, 甲、 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协议期限达成协议; 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甲方应在本协议期满前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终止时, 乙方应自协议终止之日起10日内将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全部财物立刻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 移交给甲方或乙方继续代管。 第三十二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署物业买卖协议, 应向买受人明示本协议内容; 买卖协议应该包含本协议约定内容; 物业买受人签署物业买卖协议, 即为对接收本协议内容承诺。 第三十三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协议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约定, 业主应负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工作人员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所发生一切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含有三个附件,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 以本协议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实施期间, 如遇不可抗力, 致使协议无法推行时, 双方应按相关法律要求立刻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在推行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 份, 甲、 乙双方各执 份,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企业责任人: 企业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附件二: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 物业共用部位维修、 养护和管理 1.房屋外观整齐、 无私搭乱建。 2.确保房屋完好率达成90%。 二、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 维修、 养护和管理 1.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 正常运行, 水电工每七天巡查4次以上。 2.每个月定时保养, 维护完好率达成90%。 三、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清洁卫生, 垃圾搜集、 清运及雨、 污水管道疏通 1.楼外公共场所清扫两次, 实施8小时保洁。 2.楼内公共场所天天拖、 抹、 扫一次, 实施8小时保洁。 3.楼道单元门前垃圾桶天天清运一次, 全部垃圾集中放置, 定时清运。 4.污水、 雨水管道每六个月清疏一次, 如发生堵塞, 立刻处理, 确保下水道通畅。 四、 公共绿化养护和管理 1.日常浇水, 定时修剪、 除杂草、 灭虫害。 2.绿化地、 园林小品天天清洁一次。 3.确保植物成活率达成95%以上, 出现枯死苗木立刻补种。 五、 车辆停放管理 1.车场设有显著交通标识, 正确引导车辆停放。 2.监督进入小区车辆保持5公里/小时慢行, 禁鸣喇叭, 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 3.提醒司机关好车门窗。 4.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行为, 避免意外发生。 5.存放期抵达一个月以上, 应签署存车协议,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 公共秩序维护、 安全防范等事项帮助管理 1.小区实施二十四小时保安职守, 日夜巡查。 2.保安人员有显著标志, 工作规范, 遇有险情能立刻抵达现场; 3.做到小区全部入口全天二十四小时有专员值守, 车辆行驶通畅, 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处有显著警告标志和防范设置、 装置; 4.看管公共财产: 包含楼内门、 窗、 消防器材及小区表井盖、 雨遮、 树木、 果实等; 5.夜间应对服务范围内关键部位包含但不限于水泵、 电梯、 消防、 照明、 监控、 车库、 停车场等进行不少于两人同时进行最少二次巡查; 6.发生治安、 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时, 立刻报警及召唤抢救, 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七、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派有专员对装修进行跟踪检验, 严禁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行为。 2.对装修垃圾定点摆放并立刻清运。 3.装修队伍严格遵照装修时间进场, 严禁在要求时间以外进行装修活动。 八、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按业主物业内容进行分类编册。 2.确保全部档案内容完整。 3.做到定点定人统一管理。 九、 其她服务 1. 处理紧急性保修, 如水、 电应在接报后45分钟内到场 ; 2. 小修: 接报后8小时内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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