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交候车亭采购及安装项目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
乙方(以下简称):
经6月12日招投标活动最终评审结果, 确定乙方为xxx总企业公交候车亭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人。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双方协商一致, 于 月 日在XXX签订本协议。
一、 下列文件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
1、 中标通知书
2、 报价表
3、 技术要求
4、 投标文件
5、 招标文件
6、 协议补充条款
7、 经双方确定进入协议其它文件
二、 协议范围和条件
80座公交候车亭原材料采购、 生产、 运输及安装至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三、 建设内容及地点
1、 工期要求: 协议签署后150日历天。
2、 建设地点: XX市城区内相关道路。
3、 建设内容: 乙方负责候车亭原材料采购、 生产、 运输及安装至指定地点。
四、 协议金额
1、 本协议金额为人民币肆佰贰拾陆万零伍佰陆拾元整(¥4260560元), 货物价格见分项报价表。
2、 本项目实施建设公交候车亭数量及款式可能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最终止算金额以实际完成公交候车亭数量及款式为准。
五、 付款方法
1、 按工程进度支付, 即完成50%合格工程量后, 甲方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75%工程款; 完成剩下50%合格工程量后, 甲方支付该部分合格工程量75%工程款, 剩下款项在工程验收合格及审计结算完成后再支付至审计结算价95%, 余款5%作为质量确保金。(付款凭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本工程质保期为5年, 质保期内确保立柱不歪曲、 坍毁, 顶棚不开裂等。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 如无质量问题、 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她经济法律纠纷等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息支付中标人。
六、 履约确保金
1、 依据甲方招标文件要求, 乙方需在签署协议前缴纳履约确保金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零伍拾陆元整(¥426056.00), 如在协议推行期内乙方无违约行为, 则甲方应将履约确保金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2、 在乙方推行本协议期内, 履约确保金作为乙方推行协议约定义务确保一直有效, 如乙方有违约行为, 甲方需扣除确保金作为违约金, 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 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确保金。
七、 双方全力与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相关建设资料及建设场地, 配合乙方完成候车亭建设安装工作。
2、 甲方在乙方完成对应义务前提下, 按协议约定立刻向乙方支付候车亭采购建设货款。
3、 乙方负责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相符货物, 并组织人员负责完成候车亭安装工作。
4、 乙方须依据甲方建设时间及数量要求按时完成候车亭安装工作。
八、 违约责任
1、 除非法律、 法规或本协议约定, 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解除协议。私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 在此情形下, 违约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贰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2、 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假如因为乙方原因没有根据协议要求时间完成服务, 应负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按协议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履约确保金2.5%, 若延误工期达20天仍未能完成服务, 甲方能够终止协议,并没收剩下履约确保金, 乙方须无条件在 10 天内退场, 已完合格工程量按75%计价进行结算, 同时, 甲方另选供给商完成剩下工程量, 所造成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乙方负担
3、 供货不符违约责任: 如实际供货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符, 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乙方自行负担对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如所以造成工期延误, 还将按工期延误进行处罚。
4、 甲方未提供对应资料或建设场地而影响乙方建设施工, 乙方可要求顺延交付候车亭时间。
5、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候车亭采购建设款项, 属于违约行为。在此情形下甲方除应继续向乙方支付协议约定款项外, 每逾期一日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部分金额5‰作为违约金。如乙方未立刻提供对应有效发票, 则款项支付时间也随之顺延, 且甲方不负担任何拖延支付责任。
九、 特殊要求
1、 在工程未验收前, 如遇XX市创建文明城市或其它任何省级、 国家级创建及检验活动, 乙方需对该项目在建全部公交候车亭进行卫生清洁, 同时在全部候车亭广告灯箱中配置公益广告, 全部卫生清洁及公益广告费用由乙方负担。
2、 在工程未验收前, 乙方拟派项目责任人每个月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必需不少于22天, 且依据甲方需要立刻响应甲方到场需求(即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 不然将处1000元/次罚款。
3、 在质保期内, 因候车亭本身质量问题需要修复或更换部件, 乙方需在7天内完成。不然, 甲方有权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对应金额。
十、 处理协议纠纷方法
1、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 造成协议不能推行, 按《中国协议法》处理。不可抗力原因指甲、 乙双方在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 而且它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事故, 如战争、 洪水、 台风、 地震等。
2、 甲方因政府政策、 不可抗力原因等特殊原所以必需提前终止协议, 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终止协议, 并有权要求退回履约确保金。
3、 当乙方破产或无提供服务能力时, 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
十一、 争议处理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如因本协议引发或与本协议相关任何争议, 双方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双方应立刻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处理。
十二、 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名称: 开银行名称: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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