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 动 合 同 书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
联络电话:
劳动者姓名(乙方):
住 址:
身份证(其她有效证件)号码:
联络电话:
依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 法规, 就甲方聘用乙方为职员, 进行招揽房地产中介服务代理、 物业租售、 物业金融业务事宜, 经双方友好协商, 就基础条款、 约定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一) 、 本协议期限为: 1年,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 双方同意本协议使用期前2个月为试用期。如乙方未能达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要求转正标准, 则甲方有权延长乙方试用期或给予终止试用处理。乙方是否转正须以甲方签发人事变动文本为准。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考评指标
(一) 、 乙方职位为: 经纪协理。
(二) 、 乙方工作职责为:
1、 为甲方招揽房地产中介服务代理、 物业租售、 物业金融业务等事宜, 并为甲方赚取业务佣金。
2、 乙方应将其招揽业务在甲方指定时间内立刻、 全部交给企业, 乙方无权取消、 取走、 隐瞒上述任何资料。
3、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在本人分成中扣除应纳之税和所欠甲方债务。
4、 乙方服从及实施甲方制订并公告最新各项规章制度及通知, 签署本协议视为完全清楚了解制度内容, 制度包含但不限于: 《企业组织架构》、 《中联房产招聘、 培训、 转正、 调职、 离职管理要求》、 《薪资及分成制度》、 《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盘客管理暨房友管理制度》、 《业务步骤、 风险防范及签约规范管理要求》、 《店面形象要求制度》、 《业务部门绩效管理制度》等(下统称为企业制度)。
5、 转正标准(同时达成①、 ②、 ③项给予转正, 单独达成④项给予转正): ①连续3个月达成5000元/月以上业绩或者6个月总业绩达成0元。②绩效平均分数不低于315分标准。③经过资格考试。④连续3个月达成8000元/月以上业绩或6个月内完成3万。
第三条 工作时间
(一) 、 因工作岗位性质所限,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乙方每个月最少休息4天。
(二) 、 因乙方工作性质所限, 乙方同意, 自愿在非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不须考勤。
第四条 工作待遇
(一) 、 甲方依据本单位依法制订工资分配制度, 确定乙方试用期工资不低于: ¥800.00元/月(基础工资已包含加班工资); 转正后, 确定乙方工资不低于: ¥960.00元/月(基础工资已包含加班工资); 如有薪酬变动, 以甲方签发人事变动文本为据。
(二) 、 甲方每个月l5日向乙方支付上月薪金。
(三) 、 甲方依据企业经营情况和依法制订工资分配措施调整乙方工资, 乙方在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四)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可依据企业制度从乙方工资、 奖金、 分成中扣除以下费用: 工作服、 工牌、 名片、 协议收据领用等费用或押金, 因乙方违反企业要求或过失或损失赔偿款项。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 甲方依法及依据甲方相关制度, 为乙方办理参与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险费根据要求百分比, 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 、 经乙方申请, 甲方根据法定及甲方相关制度给予乙方享受节假日、 年休假、 婚假、 丧假、 产假、 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 、 甲方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经过民主程序指定各项规章制度, 应向乙方公告; 乙方应自觉遵守相关劳动法律、 法规和企业依法指定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管理,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 、 乙方保密协定:
1、 乙方不得将企业工作中任何计划、 步骤、 方法、 手段、 安排及商业秘密, 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或泄露, 不管甲方是否告诉乙方这种信息资料是属于保密性质。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含有实用性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包含多种协议、 文书、 管理文件、 步骤设计、 交易程序、 系统软件、 管理诀窍、 用户名单、 盘源信息、 多种策略、 招投标中标底及标书内容、 董事会会议内容和决议、 管理会议内容和决议等信息。
2、 乙方不得复制和私下保留乙方在工作中接触到供乙方工作资料, 除非事先取得企业授权。
3、 乙方在离职前, 必需向甲方归还全部与业务相关之物品、 文件及相关资料。
4、 乙方现任工作有获取甲方商业秘密足够条件, 甲方只要能证实乙方所使用 信息与自己商业秘密含有一致性、 相同性或相同性, 而乙方不能提供或者拒不提供其所使用信息是正当取得或者使用证据, 即可认定乙方有侵犯企业商业秘密行为。
5、 乙方对上述各项保密义务责任无时间期限限制, 不因乙方辞职或被解聘而减轻和消除。
6、 如乙方违反保密协定, 甲方有权立刻解聘乙方, 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及负担造成甲方一切相关损失; 赔偿金以扣发乙方薪金、 奖金、 分成等形式给予实现, 包含但不限于经过司法路径, 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劳动协议变更、 解除、 终止
(一) 、 符合《劳动法》所列法定条件或者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协议。
(二) 、 甲方经营情况改变, 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 以变更。
(三) 、 本协议期限届满即告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 能够续订。本协议如有变更或期满经双方同意续订, 须由甲乙双方签署或盖章。
(四) 、 依据本条款终止本协议, 双方债权债务并不因本协议终止而消失。
(五)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书, 并有权扣除乙方任何应得收入赔偿给甲方:
1.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及甲方依法制订规章制度。
2. 乙方严重渎职、 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 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3. 乙方服务态度恶劣, 严重破坏甲方声誉。
4. 乙方未按企业要求各项守则、 条款和要求招揽业务。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 本协议终止:
1. 乙方被证实不符合甲方对乙方工作要求。
2. 甲方停止本项业务或被依法撤消、 解散、 歇业或宣告破产。
3. 其它协议约定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第八条 本协议条款与国家、 省、 市新颁布法律、 法规、 规章不符, 按新法律、 法规、 规章实施。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其她事项
(一) 、 乙方绩效工资、 奖金、 佣金分成计算细则及方法按甲方最新制度实施。
(二) 、 甲方有权依据所制订考评标准对乙方进行考评, 作出对应人事变动处理; 并以甲方向乙方签发一切人事变动文本为本协议补充条款, 含有相同效力:
(三) 协议终止后,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办理离职手续与交接手续, 对于乙方薪金、 分成, 将按以下情况处理:
1. 离职手续及交接手续正式完成后, 甲方5个工作日内结清乙方薪金; 如离职手续及交接手续未能完成, 甲方有权缓发乙方薪金, 直至确定离职手续与交接手续完成后才给予发放。
2. 为保障甲方及用户利益, 甲方将对乙方已完成中介事务分成采取保留二个月观察处理。观察期间, 如乙方所跟进中介事务或日常工作被确定已完成, 及由其名义开具甲方发票、 收据及其它相关票据等已全部回收完成, 甲方于观察期满后当月15以后发放乙方分成。
3. 对于乙方未完成之中介事务, 甲方有权安排其她人员跟进, 直至该中介事务相关佣金归入甲方全部, 且甲方有权对此佣金分成份配方法作出调整。
4. 协议期间乙方提出辞职, 如在试用期, 则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上级主管递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如乙方已经过试用期, 则须提前一个月向上级主管递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 乙方未转正离职, 须向甲方支付胸卡工本费、 名片印刷费、 企业徽章工本费、 服装费等。
(四) 、 若乙方变更通讯地址及联络电话, 必需于三天内书面知会甲方; 如因没有知会而造成甲方未能联络乙方, 由此引发责任由乙方个人负担。
第十条 甲方因实际情况修改企业制度, 乙方必需遵守。
第十一条 甲方最新企业制度以甲方内部通告、 门店张贴、 分行经理宣告、 职员会议宣告等任一形式公布, 一经公布将视作乙方已知悉并遵守实施; 乙方有义务随时查阅内多种资料以立刻了解最新情况; 不然所以引发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 其它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均按甲方最新企业制度实施。
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以后甲、 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而签署人事变动文本、 《书面补充协议》, 均作为本协议之补充条款,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
联络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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