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自助式电动车充电桩铺放合作协议
甲方: 陕西诚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企业
甲方协议号:
乙方: 西安凯莱勒电子智能科技有限企业
乙方协议号:
依据《中国协议法》, 在甲乙双方确保其主体正当基础上,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 互惠互利标准, 就为甲方提供自助式电动车充电站达成以下协议, 双方共同恪守。
一、 协议内容
1、 乙方在 西安 市 曲江新区 区 曲江风景线 项目投放自助式电动车充电设备(型号 CDZ-W210D-G20 ), 用于便民服务, 充电设备产权归乙方全部, 乙方提供设备安装、 维修、 维护、 终端用户服务等运行服务, 并向甲方按双方约定标准缴纳费用。
二、 协议使用期限
协议使用期限为 五 年,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协商, 如有异议, 请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 以书面形式提出, 双方沟通, 终止或重新签署合作协议。
三、 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数据参考表
充电时间
(单位: 分钟)
投币
(单位: 元)
刷卡
(单位: 元)
手机支付
(单位: 元)
电费
(单位: 元/度)
参考功率
(单位: 瓦)
200
无
1
1
1
150
备
注
此充电站为智能型充电站, 能够自动检测充电时功率大小, 当充电功率在150W以内时, 根据设定标准供电, 当充电站功率大于150W时, 充电时间会等百分比缩短, 超出660W时, 充电站停止供电(过载保护)。
物业综合电价单价计费方法: 物业缴纳电费总额除以总用电量。
电费缴纳周期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以内以现金或转账方法结清, 甲方开具收据(节假日顺延)。
四、 合作模式
□模式一: 甲方向乙方收取电费, 按1元/度收取。
五、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双方合作前, 甲方对引入充电站设备进行管理决议应充足结合本身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到与之相关管理计划, 如有必需须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
2、 甲方依据物业管理情况提供安装场地、 安装现场电源到位、 并协调三大运行商(电信、 联通、 移动)进行信号覆盖。安装设备前通知乙方, 双方就设备布线及选址进行计划。
3、 甲方不得购置、 引进等以其她一切方法让同类产品或替换品进入甲方场所内经营, 不得私自拆除充电设备或自行设置充电插座等其她方法影响乙方设备运行。
4、 甲方可依据使用情况和乙方协商合适增加充设备投放数量, 以匹配用户使用需求。
5、 甲方有义务在充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情况下立刻通知乙方, 并帮助乙方对设备进行日常管理, 提醒用户珍惜设备; 当发觉私自加装分线盒、 转接板进行每路多车充电或在充电设备上涂写、 张贴、 遮盖行为时应给予阻止和宣传教育。
6、 若充电设备被盗或人为破坏, 甲方应帮助乙方或警方调查, 但不负担乙方充电设备丢失、 损坏风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可依据充电设备运行情况选择收款方法(□刷卡、 □手机支付)。
2、 因乙方电动车充电设备原因造成电动车充电器或电动车本身财产损失, 乙方和损失方共同协商处理。
3、 乙方应依据双方约定电表读数1元/度电价向甲方支付电费。
4、 乙方负责自助式电动车充电设备安装及定时保养和维修, 充电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维修完成, 不然立刻更换充电设备, 不得所以影响用户正常使用。
5、 在协议使用期限内, 除因充电设备损坏需更换外, 乙方不得拆除充电设备。
6、 每个月开展一次“来充”回馈服务, 无偿检测用户电动车性能, 无偿清洗电动车。
7、 乙方提供二十四小时服务电话( 400-0553-118 )供用户咨询或报修。
8、 因第三方原因, 如政府勒令拆除、 自然灾难、 人力不可阻挡等原因情况下, 由乙方拆除设备, 设备拆除后此协议无效。
六、 违约责任
1、 有下列情况之一, 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能够拆除充电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人民币: 伍万元整(¥50000.00元) 。
1)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私自提升充电收费标准或缩短充电时间。
2) 乙方接到报修未推行维修责任, 造成充电设备长久损坏, 影响用户正常使用。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私自转让充电设备。
4) 乙方私自在甲方管理区域内进行违法活动及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要求。
5) 乙方在甲方管理区域内做其她经营活动, 未经甲方授权同意。
6) 有意拖欠甲方电费六个月以上。
2、 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人民币: 伍万元整(¥50000.00元) :
1)未经乙方同意, 私自拆除乙方设备。
2)有意拖欠乙方充电卡费用六个月以上。
3)协议期间内甲方经营场所(含后期新建车棚及分期交付新地块)私自引进其它同类产品或替换品进入甲方场所内经营。
4)单方面解除协议;
5)安装后不得以多种缘由要求乙方拆除、 移位电动车充电设备, 然则发生相关费用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
七、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及交易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 不得将本协议内容、 了解到对方商业秘密、 内部信息等, 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泄密方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要求追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 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八、 协议续订、 变更和终止
1、 协议期满, 甲方如有需要, 乙方享受该项业务优先权。
2、 若甲方在协议期间内退出对小区物业管理, 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办理交接等相关事宜, 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可因协议到期或乙方违约终止。
3、 若遇地震、 洪水及政府统一计划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双方或第三方损失, 无法延续本协议, 本协议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适适用于协议期内物业整体交付、 分期交付情况, 同一个项目同一个物业管理则无须重新签署协议。
九、 其她条款
本协议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签署之日起生效, 若有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 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约定, 补充协议内容与协议正文含有相同法律效应。协商不成, 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西安凯莱勒电子智能科技有限企业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风景线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何欣喜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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