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咨询服务
协议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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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广
联席会议办公室 编制
8月
使用说明
为加紧推进本市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 规范BIM技术应用咨询服务活动, 维护协议当事人正当权益, 依据《中国协议法》, 参考《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以下简称BIM应用指南)及相关协议示范文本, 制订本协议示范文本。使用说明以下:
一、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累计十八条, 关键包含: 工程概况、 服务阶段、 服务内容、 人员配置和职责、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费计算和协议价、 委托人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权利和义务以及协议生效条件等内容, 约定了协议当事人协议权利和义务。
二、 《示范文本》适适用于建设单位(业主)全生命期(包含工程设计、 施工、 运行(可选))实施BIM技术应用, 委托第三方提供咨询服务时使用。本示范文本以设计施工阶段咨询服务为主, 当业主选择运行阶段咨询服务时, 能够基于BIM运行平台建设咨询服务为主, 但BIM咨询服务机构不宜同时实施软件开发; 建筑运行过程中咨询服务宜单列签署协议或依据需要增加, 以上增减在费用上应依据内容作对应调整。其她BIM技术应用咨询服务也可参考使用。
三、 为引导设计和施工单位从现在二维图纸设计转向三维模型设计和实施, 《示范文本》根据BIM技术应用咨询服务单位负担模型审核和应用管理服务模式编写, 建模不提议列入咨询服务机构服务内容, 假如委托负担设计或施工任务设计施工单位负担咨询服务时, 提议增加BIM咨询服务和工程设计施工在组织和业务上独立运作条款; 提议设置BIM技术应用咨询服务与项目管理有机结合条款和机制, 发挥协力, 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实现BIM技术应用价值。
四、 本协议示范文本以BIM应用指南为协议附件, 协议示范文本内应用规则以BIM应用指南为准。
主编单位: 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
参编单位: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企业
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企业
上海毕埃慕建设工程顾问有限企业
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企业
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企业
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咨询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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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受托人:
为实现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在工程中有效应用, 依据《协议法》等法律法规, 参考《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沪建管[]336号, 以下简称BIM应用指南)和相关标准规范, 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工程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m2,投资 元
4. 工程特点: (对工程规模、 高度、 结构形式、 技术要求等进行描述)
。
二、 服务阶段
受托人负责提供本工程下列第 、 、 、 其她: BIM技术应用咨询服务。
1、 设计阶段
2、 施工阶段
3、 运行阶段(可按需选择: (1)运行准备阶段: 基于BIM运行平台建设咨询服务, (2)运行过程咨询服务, (3)其她)
三、 服务内容 (注: 非房屋建筑工程可依据工程实际对BIM技术应用点和模型深度等进行调整。)
受托人依据委托人授权提供以下: 第 、 、 、 、 、 条咨询服务。
另提供 咨询服务:
1、 受托人负责策划和编制项目应用方案, 应用方案应该包含但不限于BIM应用指南“1.0.6”要求内容。负责编制项目建模、 应用和验收标准, 其中模型深度应该参考BIM应用指南附录各阶段深度要求进行细化, 建立项目具体模型深度要求或标准。
2、 编制与应用方案配套BIM技术软硬件系统总体方案和组织建设开发, 并协调软件开发或提供单位确保软件系统正常运行。
3、 帮助委托人编制设计、 施工和监理等BIM技术应用相关招标和协议条款。
4、 帮助委托人建立项目BIM技术应用组织体系和运行管理制度。协调组织设计、 施工等参与单位建模、 应用和协同管理等工作, 负责模型、 应用结果审核、 传输和验收, 配合项目管理单位实现BIM技术有效应用于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沟通、 协同和分析模拟, 提升工程性能、 质量、 进度和成本管理等控制水平。
5、 经过可行BIM技术方法, 辅助委托人进行项目工程量计算、 造价控制和完工结算。
6、 项目完工验收时, 对设计、 施工模型进行处理, 提供满足完工要求完工模型, 满足完工模型存档。
7、 辅助委托人做好完工模型和归档验收工作。
8、 *辅助委托人在施工阶段确定运行模型深度要求, 组织建立满足运行需求运行模型。
9、 *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 负责向委托人进行相关专业培训与交底, 确保与后期运行相关咨询结果能够在运行阶段正常使用。
10、 *辅助委托人开发建设基于BIM运行平台。
11、 其她设计、 施工阶段服务内容:
12、 *其她运行阶段服务内容:
注: *表示运行阶段服务内容。
四、 人员配置和职责
受托人应该根据BIM应用指南“1.0.7”要求配置本项目 名项目责任人(即BIM技术责任人)和BIM技术工程师 名(依据项目应用实际配置)。人员应该负担BIM应用指南“1.0.7”要求BIM咨询单位相关岗位职责, 并含有对应能力。项目责任人和BIM技术工程师应该在对应结果文件上审核并签字。人员到岗符合项目实际需要。
具体人员名单见下表:
序号
岗位
姓名
专业
联络方法
项目责任人(BIM技术责任人):
BIM技术工程师:
BIM技术工程师:
…………
五、 服务期限
服务开始日期: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项日期作为服务开始日期:
1、 于 年 月 日起;
2、 于 年 月 日协议签署之日起;
3、 于 年 月 日委托人首付款到账之日起。
服务结束日期: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项日期作为服务结束日期: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本项目全部服务项目均已完成, 并全部咨询结果移交委托人后一周内。
六、 服务质量标准
1、 受托人派出项目责任人和BIM技术工程师应该符合BIM应用指南相关岗位要求, 到岗和服务时间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及委托人要求。
2、 受托人交付咨询结果内容、 深度符合BIM应用指南要求。受托人负责审核模型、 应用结果符合项目应用和验收标准要求。
3、 受托人负责提供建设BIM应用配套软硬件系统服务, 其提供BIM应用配套软硬件系统应用符合项目应用要求, 并正常运行。
4、 受托人负责向委托人提供基于模型辅助算量、 计价和结算等服务, 其服务结果应能达成委托人进行完工结算等造价控制要求, 其工程量计算精度应达成 %以内。
5、 受托人负责提供完工模型服务, 其完工模型应满足BIM应用指南要求; 委托人提出具体完工模型深度等要求, 以双方约定标准为准。
6、 *负担审核或建立运行模型应满足项目模型深度要求和运行管理需要。
其她设计、 施工阶段服务质量标准:
*其她运行阶段服务质量标准:
注: *表示运行阶段服务质量标准。
七、 委托人权利和义务
1、 委托人应该向受托人提供与BIM技术应用相关资料, 包含不限于各类设计施工模型、 图纸和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 关键工艺工序节点技术方案资料、 相关设备参数资料。并将授予受托人权利通知与建设项目相关参与单位和责任人, 为受托人提供工作配合与保障, 包含提供相关现场资料和办公软硬件环境等。
2、 委托人应该立刻就受托人提出书面请求, 立刻做出决定。
3、 委托人应该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 能快速做出决定代表人, 负责与受托人工作机构联络。更换委托人代表, 应提前 日通知受托人。必需时委托人将委托部分管理权限移交受托人进行管理。
4、 受托人未按时推行协议约定工作而且造成委托人工期延误, 委托人保留对受托人要求经济赔偿权利。除剩下款项不予支付外, 对因工期延误造成损失可进行索赔, 其赔偿金额不超出对应收取费用。
5、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不称职服务人员(符合要求服务人员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到岗, 并开展工作), 直到协议终止。
6、 委托人对本协议服务范围内BIM技术服务过程及结果有知情权和提议权, 对委托人所以提出相关要求, 受托人应主动提供对应BIM技术服务过程和结果相关资料。
八、 受托人权利和义务
委托人在委托工程范围内, 授予受托人以下权利:
1、 与工程建设相关事项知情权和提议权;
2、 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技术管理事项组织协调权, 但须事先取得委托人同意;
3、 对本工程第三方提交BIM模型进行与BIM相关检验、 协调, 与委托人要求提交模型发生重大偏差时, 有要求第三方按要求进行修改权利;
4、 要求委托人按约定服务质量标准对BIM技术应用结果进行确定权利。
受托人推行下列义务:
1、 受托人更换项目责任人须提前七日书面通知委托人, 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更换其她服务人员应书面通知委托人。
2、 受托人应该根据法律要求及协议约定组织完成本工程BIM咨询服务工作, 确保BIM咨询服务满足本项目工程管理和BIM应用技术要求。
3、 受托人提供BIM协同管理平台服务, BIM协同管理平台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管理和BIM应用技术要求, 确保BIM协同管理平台有效协同项目管理。
4、 受托人完成咨询服务后, 应向委托人归还与BIM技术应用相关资料和结果, 包含不限于各类设计施工模型、 图纸和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 关键工艺工序节点技术方案资料、 相关设备参数资料, 以及协议中预定无偿使用相关办公软硬件。
5、 配合委托人完成向建设管理部门协议信息报送。
九、 服务费计算和协议价
双方同意 咨询服务, 按以下第 种方法计算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 按以下第 种方法计算咨询服务费:
1、 按服务内容计算
本协议BIM咨询服务协议价为人民币(大写) 整(¥ 元)。该咨询服务费用为总价包干, 已经包含受托人完成本协议全部工作所需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 人工费、 工本费用、 设备费、 驻场人员费用、 专利使用费、 中国境内差旅费、 中国境内税费、 汇报费用、 往来文件/变更洽商文件复印费、 通信费、 邮递费、 会议会务费、 知识产权费、 加班费、 加急费、 保险费、 利润、 管理费等)。
2、 按 平方米计算
本工程 面积 平方米, 本协议约定BIM咨询服务协议价为 元/平方米。该咨询服务费用单价包干。 工作量调整超出10%以内此价格不予调整, 调整超出10%, 价格由双方协商。
3、 按人月计算。
本协议BIM咨询服务协议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整(¥ 元)其中 咨询按 元/人×月 。在协议服务期内配置项目责任人(项目技术责任人)1名, BIM技术工程师 名。项目责任人根据 元/月× 月, BIM技术工程师, 根据每人 元/月× 月计算。
4、 双方另行约定其她计费方法。
。
注: 交付给委托人用于项目BIM技术应用软硬件费用未考虑在咨询服务费中, 提议单独计费, 费用能够加入咨询服务协议, 也可单独签署。
十、 协议款支付
咨询服务协议款双方, 同意按 、 、 、 、 节点和百分比支付:
(1)签署协议一周内后, 支付协议款 %;
(2)初步设计模型完成, 初步设计各类分析汇报完成, 初步设计完成支付 %;
(3)施工图设计模型完成, 各类优化汇报完成, 完成施工图设计。支付 %;
(4)施工作业模型完成, 依据施工阶段工作结果, 支付 %
(5)完工模型完成, 完工模型经过相关单位验收, 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支付 %;
(6)项目完工结算完成, 支付 %
(7)基于BIM运行系统正式运行(如有), %。
十一、 协议价款调整
因工程量调整, 或服务内容发生改变,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该依据项目实际对非总价包干协议价款进行调整。
十二、 协议变更和终止
当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对方书面同意后, 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任意一方未书面同意前, 不能影响工作继续进行。协议未尽事宜, 协议当事人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协议组成部分。
委托人假如要求受托人全部或部分暂停实施服务或终止委托协议, 则应提前 天通知受托人, 受托人应该立刻安排停止实施相关服务。
十三、 违约和追溯
当委托人认为受托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按协议约定推行协议义务时, 可向受托人发出说明其未推行义务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 天内受托人未能更正, 委托人即可发出终止委托服务协议通知, 委托服务协议即行终止。
如受托人提供服务不能满足项目建设或委托人要求, 经委托人催告后在 日内受托人仍未能改善达成委托人要求, 则委托人有权书面通知受托人终止协议, 受托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立刻停止全部工作, 委托人已支付协议价款不再返还, 已完成经双方确定结果协议价款给予支付, 未完成工作结果或未经双方确定工作结果协议价款不再支付, 双方互不负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终止不影响双方对协议推行期间协议责任追溯。
十四、 协议争议处理
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 当事人双方能够经过和解或者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和解、 调解或者和解、 调解不成, 采取以下第 种方法处理。
1. 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国仲裁法》和《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约定 地人民法院管辖
(1) 被告住所地;
(2) 协议推行地;
(3) 协议签署地;
(4) 原告住所地;
(5) 标物所在地。
十五、 知识产权
除协议另有要求外, 委托人提供给受托人图纸、 电子文件, 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技术文件以及反应委托人要求或其她类似性质文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 受托人能够为实现协议目而复制、 使用这类文件, 但不能用于与协议无关其她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受托人不得为了协议以外目而复制、 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 受托人为实施工程所建立建筑信息模型、 各类结果、 汇报及电子文件, 除署名权以外著作权属于委托人, 受托人可因实施工程运行、 调试、 维修、 改造等目而复制、 使用这类文件, 但不能用于与协议无关其她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承包人不得为了协议以外目而复制、 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协议当事人确保在推行协议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知识产权。受托人在进行咨询时, 使用相关软件、 硬件、 其她电子文件及汇报, 因侵犯她人专利权或其她知识产权所引发责任, 由受托人负担; 因委托人提供电子文件、 模型、 图纸、 设计结果等造成侵权, 由委托人负担责任。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 受托人在协议签署前和签署时已确定采取专利、 专有技术、 技术秘密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协议价中, 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十六、 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期内或协议终止后, 未取得相关方同意, 不得泄露与本工程、 本协议业务活动相关保密资料。
未经对方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将相关文件(含工程建设相关资料、 模型文件、 等)用于与本项目无关其它项目上或提供给其她企业使用。
十七、 相关咨询服务质保期
双方约定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一年内)为本协议质保期, 质保期内, 委托人负责原协议服务范围内工作结果完善、 培训服务。
十八、 签署时间和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
签署地点
本协议在 签署。
本协议自 生效。
十九、 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 份, 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委托人执 份, 受托人执 份。
二十、 本协议附件
本协议以《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作为本协议附件, 本协议相关技术规则遵照附件实施。
委托人: (公章) 受托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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