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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聘用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乙方(乡村医生)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
乡村医生聘用遵照“县聘、 乡管、 村用”标准, 实施自负盈亏、 政府补助, 以其所提供服务工质和量进行绩效考评管理模式。各乡镇卫生院为甲方, 属行县卫生行政部门符于各项管理职能,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劳动法》、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并依据乡村医生年纪和劳动特殊性, 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 签订聘用协议, 共同遵守本协议所立条款。
一、 劳动协议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 双方选择固定时限形式确定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签订聘用协议, 协议期限每贰年签署一次。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依据甲方工作需要,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 村卫生室(性质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基础公共卫生服务和基础医疗(新农合)服务工作, 接收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其她基础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和指令性任务, 管理和使用好配置多种仪器设备和固定资产。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 并依据《乌鲁木齐县村卫生室管理措施》在所在村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服从甲方对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指导和考评。
三、 劳动酬劳:
第四条: 乡村医生劳动酬劳由乡村医生补助费所在卫生室经营收入、 负担基础公共卫生工作补助经费和其她补助组成。
1、 乡村医生补助费: 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按《县乡村卫生一体化服务管理措施》文件精神实施, 对持有乡村医生证人员每人每个月1200元, 执业助理以上人员每人每个月1500元。
边远牧区每人每个月增加200元, 具体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另文要求。
2、 经营收入: 为乡村医生在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符合各类政策范围内合理收入, 关键包含通常诊疗费用、 基础药品补助费用、 合理诊疗收入。具体发放标准按各乡镇对村卫生室绩效考评要求实施, 标准上按劳取薪, 多劳多取, 全额返回。
3、 基础公共卫生服务费用: 基础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实施上级部门要求水平。乡村医生负担50%左右基础公共卫生服务量, 其费用按所服务村户籍人口计算; 40%服务经费均分到12个月, 逐月发放; 10%列入年底村卫生室绩效考评。
4、 其她收入: 按各类政策乡村医生可享受其她补助和提供中医药服务收费。
四、 社会保险:
第五条: 依据乡村医生年纪、 既往参保情况缴纳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参与当地新型农牧区合医疗保障和交费标准实施。不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按以下方法办理实施:
(一)取得县卫生行政部门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乡村医生岗位服务者, 符合参保年纪(男60周岁以下, 女55周岁以下)乡村医生, 由甲方给予办理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和失业金。
(二)缴费标准: 按社保部门要求标准缴纳, 费用全部由乡村医生个人负担。卫生院依据县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政策给予补助。
(三)缴费方法: 由乡镇卫生院依据乡村医生意愿, 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按相关政策要求为在岗乡村医生统一办理和代交养老保险费用。
五、 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第六条: 已经办理基础养老保险乡村医生, 抵达退休年纪后(男60周岁, 女55周岁)享受申请养老保障。未到退休年纪主动要求离开村卫生室, 不再在村卫生室从业者, 自其离开村卫生室之日起, 由其本人续缴全部养老保险费用直至退休年纪后, 再自行申请养老金。
六、 劳动纪律:
第七条: 甲方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告。乙方在工作期间, 严格遵守甲方制订规章制度, 推行好岗位职责, 完成劳动任务, 提升职业技能, 实施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实施甲方依据国家政策和法规制订技术操作、 收费要求, 确保工作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八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能够依据各项规章制度, 给予其对应处理、 处分及经济处罚, 直至解除本协议。
七、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权利: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 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协议:
1、 年度考评或者聘期考评不合格。
2、 违反工作要求或操作规程, 发生责任事故, 或渎职、 渎职, 造成严重后果。
3、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 致使甲方、 其她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4、 受到行政、 刑罚、 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
5、 违反合作医疗要求和政策者。
第十条: 义务:
1、 主动为乙方发明和提供方便工作条件和环境。
2、 定时对村卫生室进行法律、 法规、 政策和业务培训。
3、 定时对村卫生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考评, 现场处理业务工作中疑难问题。
4、 每个月10日前, 依据考评情况按时发放村医补助费, 与卫生院聘用人员一并缴纳养老保险等费用。
八、 乙方在聘用期间享受以下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权利:
1、 按月领取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乡村医生补助费、 基础公共卫生、 基础医疗服务等相关补助经费。
2、 有权参与上级业务单位组织相关培训, 以及经县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同意临床进修等活动。
3、 有权享受地方政府要求城镇居民基础养老保险政策。
4、 有权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对乡村医生各项优惠政策。
5、 有权对甲方管理存在问题不服者, 可向县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 义务:
1、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实施相关规程、 规范, 认真推行村医职责, 做好本职员作, 接收上级单位指导检验和考评。
2、 认真落实好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各项农村卫生工作政策, 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卫生服务。
3、 有义务保管好乙方提供各类固定资产。若有损坏或丢失者, 照价赔偿。
九、 其她事项: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上报县卫生局一份立案。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署名):
法定代表人(署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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