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甲方城建 工程顺利完工, 依据施工安排, 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纠纷案件使使用方法律问题解释》相关要求, 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根据高标准、 严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总体目标, 同时也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权利、 义务及经济责任, 经双方协商, 签署本协议, 条款以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数量:
第二条 工期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
2、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
第三条 承包方法与工程造价
1、 承包方法: 综合单价负担, 工程项目承包单价
2、 承包范围:
3、 工序单价包含内容: 指完成文明施工达标工程项目。而且负责工程修建及其缺点修复中所需一切劳务(包含劳务管理)、 各类材料消耗超耗、 小临设施、 小型工具、 施工风险、 成本节省形成利润, 工程结束后现场清理以及其她应支付一切费用。
4、 本协议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全部工作内容和缺点修复, 有及协议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相关全部责任、 义务和一切风险等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 其她与本工程项目内容相关施工项目应人微言轻完成本项工程辅助工作, 不再另行计价。
5、 本工程造价价格一次包死, 不受天气改变、 市场价格、 职员生活费用增加、 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 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影响, 如遇不可抗力, 双方协商处理(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可避免、 不能克服事情)
6、 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和撤离施工现场前, 出现所雇佣民工或债主到甲方、 业主或劳务监察部门索要欠款, 造成甲方声誉受损, 甲方将从总工资中扣除并罚款 元/次/人。
第四条 计量支付与工程结算
1、 工程完工结算以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为依据, 按乙方实际完成且经甲方、 监理、 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认可工程数量结算。
2、 施工期间在主体工程在10楼时, 支付乙方生活费用10万元, 其它时间不向乙方预支其她任何费用。
3、 增加工程量或隶属工程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签署补充协议。
第五条 违约
1、 因甲方责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协议工期顺延, 没有费用赔偿; 乙方也郑重承诺: 决不因协议工期延长而向甲方索赔、 追加任何费用。
2、 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 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影响工期, 由乙方负担违约责任。
3、 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4、 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安全事故, 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视为乙方违约。
5、 严禁乙方经过多种关系给甲方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中施加压力, 不然视为乙方违约。
6、 若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工程量 %以支付, 剩下 %作为甲方对乙方违约罚款。
第六条 甲乙双方责任
1、 乙方必需坚持文明施工, 争创标准化施工现场, 满足业主、 监理及甲方要求, 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 若因乙方现场施工不能符合标准化现场施工要求, 造成甲主受到相关单位批评及处罚, 甲方将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乙方。
第七条 其她事项
1、 乙方必需配合甲方做好安全工作, 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 若乙方达不到甲方质量或进度要求, 而且不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 甲方将进行任务调整。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此费用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3、 乙方服从甲方项目管理及其相关规章制度、 管理措施、 创优计划、 质量计划、 奖惩方法等全部相关方面管理。
4、 乙方要自行做好所负担全部工程项目及其相关成品、 半成品防护和保护工作, 并遵守甲方作出相关此方面要求, 因为防护和保护不利造成损失, 其费用及后果乙方自负。
5、 乙方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行为。
6、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条例、 严禁利用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如有发觉, 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甲方不负担任何连带责任。
7、 乙方不得自行与业主、 设计、 监理部门发生直接联络, 如需要联络, 应提前通知甲方, 由甲方统一办理。
8、 除非甲方确定认可, 甲方不增加任何技术方法费用。双方了解为协议单价已经包含了与此相关一切费用。
9、 在施工中乙方工人在上班期间, 有违法法律及项目部管理措施(如酗酒、 打架等)罚款 元/次, 若有在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现象罚款 元/次, 若在高空作业中不佩戴安全带现象罚款 元/次。
10、 在施工过程中所用工具和材料上下车及入库由乙方负责, 其中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1、 施工中用完工具, 按甲方技术员指挥, 放置制订位置并堆放整齐, 若不听从安排, 罚款 元/次。
12、 在施工过程, 因乙方管理、 技术原因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以完成工程量 %结算。
第八条 付款方法
主体在封顶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 %, 直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款后支付到协议总价 %。
第九条 确保金缴纳与退还
乙方在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民工确保金 元(大写: )。在 主体封顶验收后退还二分之一, 剩下在交工后一次性退还。
第十条 补充协议
1、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并依据实际和需要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经双方确定电报、 会议纪要、 施工图表、 技术交底都是协议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争端与处理
1、 本协议含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 双方均可提出协商, 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调解、 仲裁、 诉讼。
2、 本协议发生诉讼, 选择法院是阿拉尔市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
1、 本协议由乙方向甲方缴纳确保金后生效, 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至保修期满付清全部款项后协议终止。
2、 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方壹份, 乙方壹份, 建筑企业立案壹份, 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以下均为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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