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桥梁劳务承包协议
甲方: 陕西建工第二建设集团有限企业 (简称甲方)
乙方: 四川翔宇劳务有限企业 (简称乙方)
为了按期顺利完成四川省巴中市巴河廊桥(以下简称本协议工程)施工任务, 实现工程质量、 安全、 效益同时发展,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她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确定以下协议条款, 共同遵照实施。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四川省巴中市巴河廊桥
2、 工程内容: 整座桥劳务施工作业。
3、 工期要求: 按甲方施工计划进度要求。
4、 施工进场日期: 8 月 31日进场。
5、 协议单价及承包范围: 具体详见劳务单价表, 按附后报价清单结算。
6、 进度计划: 乙方必需根据甲方工期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及对应劳动力安排, 并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
7、 假如业主方对工程设计作变更修改, 根据修改后方案实施。没有甲方书面通知, 乙方不得私自变更施工方案。私自变更方案, 不予计量。乙方私自变更施工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应负担赔偿全部经济责任。
二、 关键材料供给与管理
1、 钢材: 工程全部钢材均由甲方供给。钢筋施工损耗量核定为1.5%, 若乙方因管理不善超出此核定标准, 甲方将按钢筋购置价上浮30%价格在乙方工程价款中扣除。
2、 混凝土: 整座桥施工过程中所包含到施工图纸设计中原材料均由甲方提供商混到施工现场, 正常施工损耗按3%计入劳务计量总额。其它辅材由乙方负责。
3、 施工用电: 依据甲方现场配电设施提供给乙方使用外, 二级配电箱以外电线及其她电器设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所发生电费由甲方负责。
4、 材料及设备: 甲方除负责提供以上1、 2、 3条及附表明确材料外, 工程所需要其她一切材料(包含周转材料、 和辅助材料等)、 机械设备、 工用具、 泥浆和施工用水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甲方概不负责。
5、 材料管理: 由甲方提供材料, 一旦进入乙方施工作业范围, 乙方都含有负责保管责任。在施工期间, 若材料保管不善造成材料丢失, 则照价赔偿。
三、 质量检验与验收
1、 检验与返工: 乙方应认真根据《技术规范》、 《施工验收规范》、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要求, 以及业主及甲方为确保工程质量而提出其它合理要求进行施工, 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同时随时接收甲方、 业主方和监理工程师监督, 检验, 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在检验中发觉由乙方原因引发质量问题, 乙方必需按甲方要求返工、 修改, 并负担对应责任和费用。假如所以给甲方造成损失, 应负担赔偿责任。原始资料由乙方帮助甲方负责完成。
2、 质量检验标准: 甲方依据业主质量要求, 按摄影关《技术规范》、 《施工验收规范》、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检验验收。
3、 质量要求: 以满足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为准。
4、 缺点修复: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点, 应立刻进行修复, 以达成设计要求, 缺点修复所发生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 缺点责任期与保修期
1、 乙方必需确保桩基混凝土浇筑完整性(以超声波检验结果为依据), 若出现断桩, 完全由乙方负责并进行处理。
2、 工程质保金: 每次计量根据所施工工程量2.5%扣取, 待协议工程施工结束并经业主组织交工验收并办理结算后一年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 履约确保金
在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乙方必需向甲方交纳履约确保金: 贰佰万元人民币, 该履约确保金在每个月计量后, 甲方按乙方现场所完成工程量总额5%百分比返还给乙方, 最终一次返还时间在工程结束后, 经业主及监理验收合格后, 30天内甲方立即剩下履约确保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六、 计量与支付
1、 劳务单价, 按附后报价清单单价表实施。
1)本协议劳务单价经双方签字确定后, 任何一方不得更改。
2)劳务单价表中单价为完成本协议单项工作内容除钢材、 砂浆、 包含路面沥青混凝土、 混凝土以外全部费用(包含多种周转材料、 机械设备、 施工用电、 工用具、 各项劳务费、 低制易耗品费用、 劳动保护费、 管理费、 缺点修复费用、 保险、 利润和税金等)以及协议明示或暗示全部责任、 义务和通常风险。一次包干, 如材料市场改变, 人工工资上涨等乙方提出调价, 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3)本协议劳务单价, 由甲方提供混凝土、 施工用电、 钢材等设计图纸施工中全部原材料费用未包含在此劳务单价中, 其它辅助材料结算时与劳务价格一起进行计量, 全部包含在劳务单价中。
2、 计量
1)、 中期计量: 以每个月25日为限, 项目部组织对乙方当月完成工作量进行检验, 仅对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合格工程量进行中期按实计量。
2)、 结算: 乙方施工完成协议要求工作内容, 经项目部组织检验验收, 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合格工程数量进行劳务结算。
3、 工程款支付:
1)根据每次计量金额, 作为当月应计量支付金额。
2)中期支付: 此工程项目乙方垫资至桥梁拱圈支撑完成时按现场已完成工程量总额50%第一次对乙方进行拨款, 其它部分在次月拨款支付整个工程所完成工程量总额80%进行支付, 以后每个月按当月完成工程量80%支付给乙方, 关键用于处理民工工资、 民工生活费和购置施工机具及低制易耗材料。
3)终期支付: 按双方结算劳务总金额扣除2.5%质保金金后, 余额97.5%款项在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撤场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减除以前所支付金额和借支金额等), 扣留2.5%质保金在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4)乙方计价款额为劳务清单单价与工程量之积扣除根据协议约定应由乙方负担多种费用及损失。
5)乙方确保其收取工程款款项必需首先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并向甲方提交劳务工资发放表。乙方将民工身份证复印件交与甲方, 由甲方为其办理银行工资卡, 民工工资由甲方直接划入民工工资卡中, 甲方留底保留划款依据。凡包含民工工资及其她权益问题, 由乙方与民工之间自行处理。甲方与民工之间不存在协议关系。假如乙方不能妥善处理民工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 施工安全要求
1、 乙方必需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 为其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劳保用具、 购置意外险及安全劳务保障(包含相关劳动及安全保障)。
2、 乙方必需严格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作业, 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特殊工种人员必需坚持持证上岗, 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 乙方在动力设备、 高压电线路、 国防光纤、 易燃易爆地段作业、 高空作业、 爆破作业、 临时交通要道周围以及其它危险施工作业前, 应作好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保护方法, 并经甲方检验, 确定安全, 可靠后方可施工作业。
八、 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颁发工程进度、 质量、 安全、 环境保护等方面规章制度, 据此对乙方工作进行检验对乙方进行奖惩。
2、 通知乙方进场, 下发正式书面通知书, 向乙方以书面形式进行施工及安全技术交底。此协议签定进场日期甲方要按时安排乙方进场施工。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安排乙方顺利进场, 此进场日期不能超出15日, 不然甲方按违约赔偿乙方由此发生一切经济损失。
3、 计量并支付劳务费。
4、 负责工程施工放样、 技术指导和工程控制测量。
5、 因乙方施工组织不力不能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和警告, 直至单方面终止协议, 由此引发一切责任和损失, 概由乙方负责。
6、 按乙方要求按时按质提供工程所需合格材料。如不能按时按量提供, 造成停工待料, 甲方负责支付乙方由此所产生一切经济损失。
7、 负责三通一平, 提供不低于平米预制场场地; 负责施工作业人员住宿, 如临设建设等由甲方负责一切费用支付。
8、 负责各墩位施工平台、 筑岛围堰, 钻孔灌注桩基部分超出设计桩长无效桩基按80%给予计量签证、 破桩头按800元/个签证计量。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严格根据甲方颁发规章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作业, 并接收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业主、 监理工程师现场技术指导和检验监督。
2、 做到文明施工, 搞好与监理工程师、 施工管理人员和地方群众关系, 遵守当地政府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 扰民等管理要求, 避免外界原因对施工进度及安全造成影响。
3、 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法纪方面教育, 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接收甲方人员监督、 管理和服从当地治安管理。若乙方人员违法乱纪直至犯罪, 所引发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4、 加强作业人员技术和安全教育, 增强安全意识。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伤亡事故、 机械设备事故, 其责任和损失, 概由乙方负责负担。
5、 负责向作业人员提供施工机具、 黄泥、 钻机用耗材、 进出场运管费、 桩基混凝土浇筑用导管、 料斗等作业工具、 劳动保护用具、 安全保护设施和施工中低制易耗品, 同时负责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施工用材料和机械设备。
6、 必需按时发放劳务工资, 依法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然甲方有权在其每个月支付劳务款中代扣并对乙方处以一定金额罚款。
7、 乙方负责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交纳三金, 施工期间若发生人员伤、 亡事故在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赔偿, 超出部分按甲方70%, 乙方30%百分比分摊。
8、 乙方必需提供最近3-5年桥梁施工总额达贰仟万元以上工程业绩。
九、 奖惩措施
1、 乙方人员、 机具设备必需根据本协议要求时间进场到位。若人员和机具设备未按时进场或不能按期完成甲方下达任务, 每延后一天, 处罚金100元。
2、 乙方必需确保协议签定人为施工责任人, 长驻施工现场, 若需离开必需向甲方提出申请, 办理请、 消假手续, 不然每人每次处罚款50元。
3、 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协议工程任务或下达目标任务, 工期每拖延一天, 罚款50元, 若工期提前根据相同额度进行奖励。
4、 乙方不按时发放民工劳务工资, 处罚1000元/次, 并在工程款中代扣。
5、 乙方若按甲方要求完成计划, 而且质量满足要求, 甲方将按每个月完成产值1%奖励给乙方, 若乙方因本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计划, 甲方将处罚乙方计划产值1%罚款。
十、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
因为甲方材料、 协调等原因引发乙方停、 窝工, 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签证, 机械按台班天天3000.00元, 人工天天300元计算, 费用另行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工程质量甲方验收抵达质量要求, 甲方与乙方办理结算后, 如无故不根据约定支付乙方协议条款, 超出30日, 按银行四倍利息计息。
(二)乙方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
下列情形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 除没收乙方履约确保金外, 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1、 乙方施工质量(材料原因引发质量除外)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 乙方超出双方协议约定, 向甲方提出本协议以外赔偿要求。
3、 乙方施工进度不符合甲方进度要求, 工期严重滯后, 连续两月无法完成甲方下达施工进度计划(但业主及甲方原因工期顺延以及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难除外)。
4、 再次转包、 分包造成不良影响。
5、 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者, 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劳务协议推行。甲方向乙方发出终止履约通知后, 乙方必需在五天内自动出场。清退时乙方必需在接到通知五日内与甲方配合完成现场收方计量工作, 不然, 甲方在监理配合下, 能够单方进行计量, 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假如因乙方人员阻拦, 无法计量,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结算要求。因清退发生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在上述违约情形下, 甲方在发出通知5天后, 可随时指派新
劳务承包队伍进场继续施工。乙方及其作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进行阻拦。不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已完工部分劳务价款。实际损失超出未付劳务价款部分, 有权要求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十一、 其她
1、 本协议约定不明确没有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署
《协议文件》实施。
2、 劳务单价表是本协议附件之一; 甲方将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收存复印, 是协议组成部分(附件二)。
3、 拟投入本协议工程机械设备表、 拟投入本协议工程人员表是本协议附件三。
4、 其她未进事宜, 双方协商处理。
十二、 协议争议处理
在协议推行过程中, 双方发生争议, 首先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成能够请监理或业主代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十三、 协议生效
1、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工程完工结清劳务费用尾款后失效。
2、 协议一式四分, 甲方执二份; 乙方执二份, 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留。
发包方: (盖章) 承包方: (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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