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个人合作协议
甲方: 姓 名 , 身份证号 。
乙方: 姓 名 , 身份证号 。
甲、 乙、 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 团结合作精神, 经友好协商, 就共同经营 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本身积累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 共同经营, 使合作人经过正当手段, 发明劳动结果, 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组织名称 、 合作经营项目
合作组织名称为:
合作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法、 期限
(一) 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 大写 , 占总投资额 %;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 大写 , 占总投资额 %;
(二) 双方以 方法出资, 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本合作出资累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出资为共有财产, 不得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 共同财产按股份配额分配。
第五条 工资、 盈余分配与债务负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 共同劳动, 共担风险, 共负盈亏。
(一) 奖金分配: 合作组织经营期间, 各合作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伴随合作经营深入, 利润可观后, 年底将发放奖金, 奖金数额依据收入现实状况和个人贡献经合作人会议决定。
(二) 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 日常开支、 工资、 奖金、 需缴纳税费等收入为净利润, 即合作创收盈余, 此为合作分配关键, 将以各合作人占有合作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 按百分比分配。
(三) 债务负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 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 以各合作人占有合作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 按百分比负担。
第六条 入伙、 退伙、 出资转让
(一) 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 必需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认可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入伙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受相同权利, 负担相同责任。入伙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二) 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经营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合作人能够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作企业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经营期限, 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情况下, 能够退伙, 但应该提前30日通知其她合作人。合作人私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 应该赔偿损失。
④合作第一年内(365天)严禁退伙, 合作人不能抽走先前投入资金。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实施在合作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 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推行出资义务;
②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实施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其她事由。
对合作人除名决议应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除名生效, 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能够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 其她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合作企业财产情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转让。许可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转让份额由其它合作人分摊接收, 分摊份额协商确定。
第七条 合作期间财务管理
(一) 合作企业在某银行开一账户, 全部合作人有监察、 对账权利。
(二) 在合作企业中管钱和用钱权利分开, 双方相互监管, 互不干涉。
(三) 财务收支采取记账方法进行, 天天统计收支情况, 每个月对账一次, 清点账务。
(四) 财务活动对合作人公开、 透明。
(五) 严禁以任何方法向合作人以外任何人透漏真实财务情况, 不然降薪30%。
第八条 合作人权利和义务
(一) 合作人权利:
1. 合作事务经营权、 决定权和监督权, 合作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 不管出资多少, 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受合作利益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百分比或者按协议约定进行, 合作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权利。
(二) 合作人义务:
1.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统一;
2. 分担合作经营损失债务;
3.维护合作企业形象, 严禁从事对合作企业有伤害行为。
第九条 严禁行为
(一) 合作企业激励开张多元化经营活动, 全部经营活动要取得其它合作人同意, 经营利润所得根据协议百分比进行分配。
(二)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严禁任何合作人私自进行业务活动, 一经发觉由个人负担费用支出, 所得收入归合作企业, 同时个人薪金下降30%。
(三) 严禁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业务, 如合作人亲属从事相关行业, 合作人必需从本合作企业退资, 并负担相关损失。
(四) 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继续
(五) 在退伙情况下, 其它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 也能够选择、 吸收新合作人入伙经营。
(六) 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 依死亡合作人继承人选择, 既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财产份额, 继续经营; 也可依据合作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接纳继承人为新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 合作人因不得已事情需要退伙;
3. 合作企业被依法撤销;
(二) 合作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该进行清算, 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 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 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 合作人或者其她利害关系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 按下列次序清偿: 合作所欠招用职职员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债务;返还合作人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下, 则按股份份额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部分, 由合作人按份额负担不足部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七) 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财产份额做担保、 抵押, 其行为无效, 一经发觉作退伙处理;由此给其她合作人造成损失, 负担赔偿责任。
(八) 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 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造成合作企业解散, 应该对其她合作人负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争议处理方法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一切争议, 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 如协商不成,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她
(一) 经协商一致, 合作人能够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 以补充、 修改后内容为准。
(二) 本协议一式___份, 合作人各执一份。
(三) 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署名、 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时间: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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