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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套表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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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日期: 受理编号: 安塞县卫生局 制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发 证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 法 定 代 表 人 (关键责任人) 身 份 证 号 校验使用期 壹年/叁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医疗机构地址 全部制形式 医疗机构类别 诊疗科目 床 位 数 接诊时间 联络电话 邮 编 公布媒体类别 □影视 □广播 □报纸 □期刊 □户外 □印刷品 □网络 □其她 广告时长 (影视、 声音) 秒 拟公布广告 具体信息 公布地点: 公布数量: 公布时长: 提交申请 材料目录 1、 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2、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一式三份); 3、 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一式三份); 4、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盖发证部门章); 5、 如申请影视、 广播需提交光盘(一式三份); 6、 如申请网络类别, 需提交《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8、 其她 经办人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署名: 医疗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注: 填报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时应一并填报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医疗机构情况 第一名称 地 址 机构类别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 联络电话 拟公布媒体类别 □影视 □广播 □报纸 □期刊 □户外 □印刷品 □网络 □其它-------------------------- 拟公布广告具体信息 公布地点: 公布数量: 公布时长: 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医疗机构(盖章) : 审查 意见 卫生监督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 1、 电视、 广播广告能够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 平面广告提供小样, 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实文号位置、 形式。 4、 申请审查时最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三份, 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实》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医疗广告承诺书 安塞县卫生局: 本单位在向贵局申请医疗广告审查以及在广告公布时, 严格实施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 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 我单位提交医疗广告相关资料真实、 可信, 策划广告不含任何虚假内容。 二、 我单位刊播医疗广告内容、 (包含印刷品等)样式和审批(立案)广告内容、 样式完全一致, 不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三、 我单位刊播媒体类型或其它传输媒介类型(包含印刷品等)和审批(立案)媒介类型完全一致。 四、 我单位已制订了有效监督管理方法, 确保在任何媒体或其它媒介公布广告和贵局审批(立案)内容完全一致。 五、 我单位确保不将贵局审批(立案)广告批件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广告宣传活动。 以上承诺, 本单位确保严格遵照实施, 如发生刊播(包含印刷品等)严重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 愿意接收贵局对我单位作出撤销医疗广告同意文号、 一年内不受理该单位医疗广告审批(立案)等行政处理决定, 同时根据贵局要求, 经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消除由此造成不良影响更正通知。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提交申请材料粘贴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粘贴处 提交申请材料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其她复印件粘贴处 医疗广告审查证实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法 定 代 表 人 (关键责任人) 身 份 证 号 医疗机构地址 全部制形式 医疗机构类别 诊 疗 科 目 床位数 接诊时间 联络电话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广告时长 (影视、 声音) 审 查 结 论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措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卫生部令第26号, 11月10日公布)相关要求, 经审查, 同意公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编号: 本审查证实使用期:壹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实文号: (塞) 医广【 】第 - - 号 注: 本审查证实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含有效力。(注意事项见后面) (审查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项 1、 本医疗广告审查证实正文内容皆为打印, 手写无效。 2、 医疗机构必需持《医疗广告审查证实》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络广告刊播事宜。 3、 对《医疗广告审查证实》中核定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 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 广告公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需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 公布医疗广告必需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实》文号, 且足以识别。 5、 公布户外医疗广告, 应根据相关要求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6、 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执业情况发生改变, 与经审查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 医疗机构应该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7、 医疗广告审查证实文号编号内容依次为: (省、 自治区、 直辖市简称)(中)医广【同意年份】第(同意月份)-(同意日)-(同意次序)号。如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1月30日同意第10件《医疗广告审查证实》应标为: (京)中医广【】第01-30-10号。 8、 本广告审查证实公告网址: 安塞县卫生局网站 审查机关联络方法: 安塞县卫生局 安塞县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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