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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协议
【篇一: 农业种植合作协议】
合 作 意 向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 共同发展标准, 经过友好协商, 决定充足利用双方各自优势, 就葛根种植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 特签订本协议。
一、 项目名称
葛根种植及种苗培育示范基地
二、 合作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里仁村大茨塘(+++++++++++有限企业++苗圃基地)
三、 占地面积: 100亩
四、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五、 合作方法
1、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葛根土地100亩。
2、 甲方无偿提供100亩葛根首期育种种苗, 品种为 , 估计每亩 株, 累计株。
3、 在葛根种植育种期内, 由首期葛根种苗枝条培育后期种苗销售收入, 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5: 5分成。
4、 由乙方种植葛根块根, 甲方依据甲方收购价格定向收购, 该葛根块根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全部。
(1)、 产品质量: 以云南省农科院检测标正确定产品等级和质量, 没有明确要求, 由双方协商确定。
(2)产品收购方法: 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派车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购, 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 甲方负责首期100亩种苗供给及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所得相关政府扶持资金, 全部作为葛根种植专题款, 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培训种植技术骨干和业务指导, 负责本基地范围内葛根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
3、 甲方对项目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技术要求, 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2、 乙方负责购置对应农机, 产权归乙方全部。
3、 乙方对葛根种植和育苗进行田间管理, 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4、 乙方负责具体采收工作, 把好采挖质量关。
七、 利润分配
1、 利润分配标准: 双方对葛根种苗销售收入, 依据双方确定认可定额种植成本计算销售利润, 并进行税后销售净利润分配。
2、 税后销售净利润定义: 经过葛根枝条培育而成全部种苗销售收入, 除去双方认可定额种植成本(定额成本核实见附件)及所以发生税费(假如有)后所得税后净利润。
3、 分配方法: 甲乙双方对税后销售净利润按5:5分成。
八、 协议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态度, 给予协商处理, 对协议条款任何变更与修改, 及提出解除协议, 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 以书面形式作出, 所以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相同法律效力。 九、 违约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各自负担约定合作义务, 若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 违约方应该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 其它:
1、 推行本协议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处理, 若协商不成, 向 ++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2、 本协议一式陆份, 双方各执叁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篇二: 农业合作社合作协议】
三鑫贵龙农业有限责任企业
种植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为了充足落实党三农政策和方针, 以及调整农业产业化种植结构, 经过争取政府资金大力扶持, 从单纯粮食种植结构向多元化果树、 农副产品种植、 养殖结构发展; 同时达成人与自然友好相处; 提升农民收入, 确保经济长远发展。经鱼进三组全体村民一致商议研究后决定组建祥云县三鑫贵龙农业有限责任企业。
平等、 自愿、 公平、 互惠互利、 老实信用标准, 为明确企业与农户种植合作相关事项,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法
1、 以土地入股合作社, 承包费每亩 1000 元; 承包具体费用没有说清楚应该是每年每亩多少元或是三年总共多少元。表示不清楚, 应该是这么表示, 乙方以土地入股方法, 将土地交由甲方管理, 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多少承包费用。
2、 农户承包, 承包费每亩 1500 元。
3、 相关土地抓阄相关问题, 为了公平及资源优化配置, 每户只能用自己户头抓一份阄; 入股不参与种植农户不能参与抓阄且不能把自己户头挪给其她农户用。
4、 种植项目统一由甲方经营管理, 采取统购统销方法, 在不损害乙方正当权益前提下, 乙方必需服从企业管理, 不然企业有权与乙方解除合作关系。若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乙方需负责承当甲方损失。
5、 甲方为乙方种植水果提供指导性服务, 立刻为乙方提供挖沟定植、 优良树种(成活率达成95%)、 肥料、 农药、 科技培训、 信息推广和技术指导。乙方必需确保果树种植面积落实, 品种规范, 主动主动配合企业做好果树日常管理工作, 确保果实质量符合企业收购标准。若因乙方原因造结果实质量不符合收购标准, 甲方不负责负担责任, 因甲方指导不立刻或者提供树种、 肥料等服务出问题, 造结果实质量不达标, 由甲方负担责任。
6、 为确保果树品种不外流, 在进行果树修剪时, 严禁将修剪枝条带出种植园区, 必需统一集中销毁, 一经发觉乙方有上述行为, 每次罚款1000元, 如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进行追偿, 违者罚款1000元。
第二条, 合作时间
1、 合作期累计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合作期内, 甲、 乙双方能够依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合作协议, 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条、 企业开启资金起源
企业前期开启资金累计 元, 先由我组组员 李文林 垫付, 待企业产生销售收入时分期支付偿还李文林所垫付款项。
第四条、 销售方法
企业根据市场价格对合作农户生产果实进行统一收购, 统一销售, 农户不得私下进行销售。
第五条、 利润分配方法
1、 企业从开始根据整年产生利润总数 %百分比分成作为企业利润。同时, 企业将根据整年产生利润总数 %百分比作为合作农户利润分红, 合作农户分红方案另行制订, 土地不入股合作农户不能分红。
2、 企业未来将依据利润分成情况, 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村里没有参与种植合作农户、 老年人、 大学生以及全村公共事业建设资金。
第六条, 甲方应努力加强合作社本身管理, 把握市场信息, 搞好市场营销, 发挥市场优势, 充足调动合作社创效增收主动性。
第七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 甲、 乙双方壹执,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章)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章)
签约代表:
二0 年 月 日
【篇三: 智慧农业合作协议模板】
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武汉盛锐丰科技有限企业
“智慧农业”建设与发展
战略合作协议
六月
甲方: 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乙方: 武汉盛锐丰科技有限企业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是中国传统农业发展必经路径和关键战略, 为加紧现代农业建设、 做好现代农业项目示范, 充足发挥甲乙双方科技和资源优势,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实现院企智慧农业开发战略合作目标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宗旨
本着“信守承诺、 真诚合作、 立足发展、 面向未来、 优势互补、 互惠互利”标准, 按市场为导向、 科技为支撑、 保市场供给和农民增收为总体目标, 甲乙双方发明条件, 共同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
二、 合作目标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 将深入加强双方沟通, 扩大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将共建智慧农业示范基地, 实现杂交水稻综合试验示范基地现代化建设、 科学种植和信息化管理, 共同推广农业现代化、 信息化科研结果, 共同建设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 共同分析和研究杂交水稻大数据、 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
三、 合作内容
(一)甲方将乙方纳入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服务体系, 乙方为甲方提供智慧农业相关物联网、 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支撑, 为突出关键; 确保实效, 甲、 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团体进行对接、 沟通、 交流和服务。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现代农业技术实施所需场地、 资金, 乙方为甲方提供智慧农业系统处理方案, 甲乙双方共同推进相关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与智慧农业优异技术推广。
(三)以“超级杂交稻攻关计划”为合作契机, 实现长久合作机制, 甲方为乙方在智慧农业领域技术推广提供长久平台支持, 甲方在智慧农业领域大数据信息服务、 物联网应用和设施农业服务方面以乙方为优先合作方。
(四)共同建设杂交水稻大数据服务平台
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试验示范基地“杂交水稻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是经过物联传感网结合大数据和云计算, 构建试验示范基地与研究中心之间信息化管控通道、 水稻种植过程数据搜集通道、 大数据统计、 分析和处理综合智慧农业信息平台。甲乙双方经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 共同建设“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 具体建设内容、 协作方法以及资金筹措、 系统运维、 知识产权等条款, 见附件“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建设与发展合作协议”。
(五)合作推广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
sfo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是“杂交水稻大数据服务平台”关键组成, 试验示范基地安装物联网监测系统后, 监测数据将自动接入研究中心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 “基地”和“中心”经过平台能够监测杂交水稻种植局部区域气候环境、 土壤墒情等实时和历史数据以及预警信息, 形成汇聚地理位置、 环境气候、 品种、 日期以及产量等相关种植信息电子档案。sfo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将由甲方和乙方优先在“超级杂交稻攻关计划”试验基地推广, 并以各“基地”为中心辐射当地, 形成以杂交水稻物联网监测为基础智慧农业示范工程。
(六)合作研究杂交水稻大数据
“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建成后, 整合甲乙双方优势资源, 组建长久、 稳定大数据研究团体, 建立完善团体对接、 交流、 科研和服务合作机制, 研究并构建基于地理位置杂交水稻种植大数据分析平台, 研究不一样区域、 不一样品种杂交水稻种植与地域气候、 总辐射、 水系等关键因子关系, 针对不一样地域建立完善科学种植指导规范。
四、 合作标准
(一)合作各方根据公平公正、 互惠互利标准进行合作。
(二)合作项目要在充足调研和制订方案基础上, 采取统筹计划, 分步建设, 项目优先, 先易后难标准进行。
(三)建设项目确定后, 合作各方须依据情况签署具体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经合作方协议签定项目, 甲方不再就该项目与其它企业签定同类合作协议。
五、 合作机制
(一)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投资建设主体与武汉盛锐丰科技有限企业签署智慧农业项目投资协议, 以协议方法明确建设内容, 确定投资主体资格, 明确约定时限内以项目投资、 购置服务或融资租赁等方法向武汉盛锐丰科技有限企业购置项目产权, “盛锐丰”企业作为智慧农业项目实施责任单位, 负责项目落地实施和后期服务保障。
(二)依据本协议确定内容, 在开展具体项目时, 项目立项、 建设、 验收等各项程序由合作方按协议要求程序进行。
(三)为推进智慧农业项目建设, 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导成立智慧农业创建工作管理办公室, 统筹协调和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并作为双方不定时见面制度, 研究处理合作中重大问题, 确保合作协议落地。
六、 附则
本协议一式四份, 合作双方各执两份,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使用期为五年。
甲方(公章): 国家杂交水稻乙方(公章): 武汉盛锐丰科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有限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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