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络方法: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络方法:
鉴于 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目标企业), 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置并有效存续企业法人,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整(¥: ), 法定代表为 , 经营地址: , 企业注册号为: , 是 有限企业(以下简称: )股东之一, 占有 股权;
鉴于甲方在 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目标企业), 正当拥有 股权, 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目标企业 股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目标企业拥有 股权。
甲、 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标准, 经充足协商, 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占目标企业股权总额 股权, 即目标企业注册资本 万伍仟元整(¥: )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
2、 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置股权, 包含该股权项下全部附带权益及权利, 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含但不限于留置权、 抵押权及其她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法
1、 甲方同意依据本协议所要求条件, 以人民币 万伍仟元整(¥: ), 将其在标企业拥有 股权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 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该股权转让款乙方应一次性或分期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打入甲方指定账号。
第三条 甲方申明
1、 甲方确保其所持有股权并未设置任何种类留置权、 质押权或其她物权或债权且甲方对依据本协议转让给乙方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
2、 甲方作为目标企业股东已完全推行了企业注册资本出资义务。
第四条 乙方申明
1、 乙方以受让股权为限对目标企业负担责任。
2、 乙方认可原企业章程, 确保按原章程要求负担股东权利、 义务和责任;
3、 乙方认可目标企业原债权债务不受股权转让影响;
4、 乙方确保按本协议第二条要求方法支付股权转让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相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
1、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
2、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7以后, 双方开始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 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但甲乙双方需签署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 因为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造成本协议目无法实现;
2、 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 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
4、 本协议生效满一年, 甲乙双方未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完成交割, 经合理催告自本协议生效满一年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无法完成交割, 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条 保密
1、 甲乙双方基于完成本协议之目所取得包含本协议在内包含项目、 交易文件、 目标企业和协议双方任何信息 , 均不得向双方为推行本协议而各自委托专业机构和人员以外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要求应该进行披露除外;
2、 双方均确保各自为推行本协议而各自委托专业机构和人员遵守本协议所约定保密义务;
3、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 另一方都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4、 保密期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股权变更手续完成之日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假如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 合适地、 全方面地推行其义务, 应该负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任何责任和损害, 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2、 假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托第二条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 每延迟一天, 应按延迟部分价款5‰支付滞纳金, 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负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九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处理
1、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 凡因本协议引发或与本协议相关任何争议, 双方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目标企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她约定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协议, 另行签署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自保留壹份, 其它贰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相关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
甲方指定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行号: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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