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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晨检、 午检制度
为确保在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时, 能够做到“早发觉、 早诊疗、 早汇报、 早隔离、 早诊疗”, 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保障广大师生职员身体健康,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订本制度。
一、 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验汇报第一责任人。校长为本校老师健康情况检验汇报第一责任人。
二、 学生天天早上、 下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检验, 由班主任负责检验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 并将学生健康情况汇总。各班主任天天早晨8: 00, 下午1: 30分别清查班级到校人数, 立刻将因病缺课学生情况填写在班级晨检、 午检表上, 分别于当日早晨8: 30, 下午2: 00以前送报德育处。
三、 晨午检中一旦发觉学生中有发烧(体温超出37.5℃)、 头痛、 咳嗽、 咽痛、 食欲不振、 腹泻或呕吐等症状时要亲密观察, 立刻汇报学校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 将患者送至隔离室, 并立刻与家长取得联络送往医院就诊。
四、 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觉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立刻汇报。
五、 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对发烧、 咳嗽师生, 做到天天追踪了解病情改变及诊治情况, 对发觉手足口病患者或疑似病例, 应对其亲密接触人员进行隔离, 医学观察7天。各班主任要对发烧、 咳嗽学生情况进行追踪, 天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络, 并将患病学生情况立刻报学校。
六、 实施疫情快报制度, 如有疫情班主任应立刻向学校汇报, 再由学校逐层上报。对缓报、 瞒报、 漏报者, 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化隆第四中学
3月
传染病疫情汇报制度
一、 为立刻有效预防传染病发生和蔓延, 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汇报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求, 特制订传染病疫情汇报制度。
二、 本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校老师为责任疫情汇报人, 负责具体工作, 各班班主任老师帮助配合。学校其她教职职员、 学生发觉传染病疫情都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汇报人提供情况。
三、 责任疫情汇报人职责:
接收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汇报和管理情况监督检验指导。
四、 本校传染病汇报次序: 第一发觉人→班主任→校(园)保健医生(老师)→当地疾控中心、 校(园)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五、 疫情汇报内容立刻限:
1、 在同一班级, 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 并有相同症状(如发烧、 皮疹、 腹泻、 呕吐、 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 饮水史时, 学校疫情汇报人应该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 学校、 托幼机构应根据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立刻上报。
2、 当学校发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学校疫情汇报人应该立刻报出相关信息。
3、 部分学生出现不明原因高热、 呼吸急促或猛烈呕吐、 腹泻等症状时, 学校疫情汇报人应该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学校疫情汇报人应该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六、 学校疫情汇报人发觉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
为确保在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时, 能够做到“早发觉、 早诊疗、 早汇报、 早隔离、 早诊疗”, 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保障广大师生职员身体健康,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订本制度。
一、 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验汇报第一责任人。校长为本校老师健康情况检验汇报第一责任人。
二、 学生天天早上、 下午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检验, 由班主任负责检验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 并将学生健康情况汇总。各班主任天天早晨8: 00, 下午1: 30分别清查班级到校人数, 立刻将因病缺课学生情况填写在班级晨检、 午检表上, 分别于当日早晨8: 30, 下午2: 00以前送报德育处。
三、 晨午检中一旦发觉学生中有发烧(体温超出37.5℃)、 头痛、 咳嗽、 咽痛、 食欲不振、 腹泻或呕吐等症状时要亲密观察, 立刻汇报学校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 将患者送至隔离室, 并立刻与家长取得联络送往医院就诊。
四、 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觉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立刻汇报。
五、 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对发烧、 咳嗽师生, 做到天天追踪了解病情改变及诊治情况, 对发觉手足口病患者或疑似病例, 应对其亲密接触人员进行隔离, 医学观察7天。各班主任要对发烧、 咳嗽学生情况进行追踪, 天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络, 并将患病学生情况立刻报学校。
六、 实施疫情快报制度, 如有疫情班主任应立刻向学校汇报, 再由学校逐层上报。对缓报、 瞒报、 漏报者, 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化隆第四中学学
3月
传染病疫情汇报制度
一、 为立刻有效预防传染病发生和蔓延, 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汇报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求, 特制订传染病疫情汇报制度。
二、 本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校老师为责任疫情汇报人, 负责具体工作, 各班班主任老师帮助配合。学校其她教职职员、 学生发觉传染病疫情都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汇报人提供情况。
三、 责任疫情汇报人职责:
接收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汇报和管理情况监督检验指导。
四、 本校传染病汇报次序: 第一发觉人→班主任→校(园)保健医生(老师)→当地疾控中心、 校(园)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五、 疫情汇报内容立刻限:
1、 在同一班级, 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 并有相同症状(如发烧、 皮疹、 腹泻、 呕吐、 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 饮水史时, 学校疫情汇报人应该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 学校、 托幼机构应根据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立刻上报。
2、 当学校发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学校疫情汇报人应该立刻报出相关信息。
3、 部分学生出现不明原因高热、 呼吸急促或猛烈呕吐、 腹泻等症状时, 学校疫情汇报人应该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学校疫情汇报人应该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六、 学校疫情汇报人发觉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 不得隐瞒、 谎报或缓报。
不得隐瞒、 谎报或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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