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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2151-2018 城镇建成区调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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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7.040 A 7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1512018 城镇建成区调查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urveying of urban built-up area 2018 - 10 - 15 发布 2018 - 11 - 15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2151-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技术指标与要求 . 2 5 工作流程与方法 . 4 6 成果质量检验 . 11 7 提交成果格式 . 11 附录 A(规范性附

2、录)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 12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 . 14 DB33/T 2151-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存均、陈桂秋、左石磊、菅建华、赵栋、虞建华、吴慧、张丘、顾晓沁、詹远增、朱校娟、华晨、鲍陈辰。 DB33/T 2151-2018 1 城镇建成区调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建成区的定义、调查技术指标与要求、工作流程与方法、成果质量检验和成果提交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建成区范围的调查,

3、其它以城镇建成区范围为基础的产品制作与应用亦可参照有关部分内容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8316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 5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5018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城镇建成区 urban built-up area 城镇行政

4、区域内,具有市及镇建制或位于无建制的乡、镇与村但被征用,由实际已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具备的主要成片区域及与之密切联系的飞地型片区共同组成的地区。 3.2 城乡用地 town and country land 市(县、 镇)域范围内所有土地, 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采矿用地以及其他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GB 50137,2.0.1 3.3 基础地理信息 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

5、的地理信息。 GB/T 13923,2.1 DB33/T 2151-2018 2 3.4 人工化区域 artificial area 由房屋建筑、道路、广场、构筑物等人工开发建设用地组成的区域,包括城乡居民点、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采矿用地及特殊用地等。 3.5 自然原始区域 natural original area 未经人工开发建设、保持地表自然状态或农业耕作状态的区域,包括水域、农林用地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3.6 人口规模 population 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 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单位为万人

6、。 GB 50137,2.0.3 4 技术指标与要求 4.1 数学基础 各类数据源、矢量图形成果应符合以下数学基础: a) 坐标系统应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b) 地图投影应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 3分带; c) 高程基准应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4.2 数据源 4.2.1 遥感影像数据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使用符合调查时点要求的最新影像数据; b) 数据应经过正射纠正处理; c) 影像分辨率应优于 2.5 m; d) 数据文件采用非压缩格式存储。 4.2.2 行政境界数据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使用符合调查时点要求的最新法定勘界数据; b) 采用面状矢量图形数据格式

7、。 4.2.3 建制范围线数据 提取自调查区属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数据,由分类编码为201(城市)、202(建制镇)的区域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使用符合调查时点要求的最新数据; DB33/T 2151-2018 3 b) 采用面状矢量图形数据格式。 4.2.4 城市已批用地红线数据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使用符合调查时点要求的最新数据; b) 采用面状矢量图形数据格式。 4.2.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使用符合调查时点要求的最新数据; b) 采用 1:10000 或更大比例尺; c) 选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的相关要素类,包括境界与政区、水系、交通、植被与土质等;

8、 d) 采用矢量图形数据格式。 4.2.6 用地分类数据 采用城乡用地分类数据或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数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城乡用地分类数据: 1) 使用符合调查时点要求的最新数据; 2) 数据分类和编码应符合 GB 50137 的规定,见附录 A; 3) 采用面状矢量图形数据格式。 b)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数据: 1) 使用符合调查时点要求的最新数据; 2) 数据分类和编码应符合 GB/T 21010 的规定,见附录 B; 3) 采用面状矢量图形数据格式。 4.2.7 基础性、服务性设施分布数据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使用符合调查时点要求的最新数据; b) 采用矢量图形数据格式; c) 数

9、据分类、名称、类型及主要内容见表 1。 表1 基础性、服务性设施分布数据内容及要求 分类 名称 数据类型 内容 基础性设施 道路 线 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不包括居住区内的道路 公交 线/点 公交车(BRT) 、地铁及轻轨线路或站点 给(排)水 线 自来水管干管及排水干管线路 供电 线 变电站布局及等级 燃气 线/点 燃气管线路、管径,或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点个数及布局 服务性设施 文化教育 点 幼儿园、中小学个数及布局 医疗 点 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个数及布局 环卫 点 公厕、垃圾转运站个数及布局 DB33/T 2151-2018 4 4.3 精度要求 4.3.1 影像平

10、面精度 遥感影像数据平地、丘陵地平面位置中误差不超过5.0 m,山地不超过7.5 m。 4.3.2 套合差 数据采集套合差应控制在 5 m以内。 5 工作流程与方法 5.1 工作流程 城镇建成区调查的工作流程见图1。 数据整理建库是否符合属性判断是否满足基础设施覆盖范围评价是否需进行形态修正生成新的闭合边界剔除不符合建成区属性判断的用地剔除不符合基础设施覆盖的用地保持原边界闭合城镇建成区范围和面积否是否是是否遥感信息提取 图1 工作流程图 5.2 遥感信息提取 按GB 50137给出的城乡用地分类标准,对遥感影像进行矢量化提取,划分为人工化区域与自然原始区域,形成遥感信息提取图斑。 5.3 数

11、据整理建库 将4.2中列出的数据源及遥感信息提取图斑按要求进行空间化、矢量化,整理形成专题数据库。各类数据应包括的属性项及对应的内容要求见表2。 DB33/T 2151-2018 5 表2 专题数据属性项名称、定义及内容要求 名称 属性项 数据类型 长度 填写示例或说明 遥感提取 分类结果 TEXT 64 分类结果包括“人工化区域”及“自然原始区域” 行政境界 名称 TEXT 254 填写乡、镇、街道名称 用地分类 地类名称 TEXT 64 依据 GB 501372011、GB/T 21010-2007 填写地类名称 城市已批用地红线 - - - 可保留批地年份、用地类型等信息 建制范围 -

12、- - 可保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有关信息 现状道路 宽度 DOUBLE - 现状道路宽度,单位:m 公交 公交线路 类型 TEXT 64 类型包括“公交车” 、 “地铁”及“轻轨” ,BRT 应归入“公交车”类型 公交站点 - - - 无公交线路数据时,采集公交站点布局 给排水设施 - - - 采集自来水干管及排水干管线路 变电站 电压 LONG - 填写变电站等级,单位:kV 燃气 燃气设施 直径 LONG - 填写燃气管管径,单位:mm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 - - 无燃气管线数据时,采集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教育设施 类型 TEXT 64 类型包括“幼儿园” 、 “小学”及“中学” 医疗设

13、施 - - - 采集所有医疗机构布局 环卫设施 类型 TEXT 64 类型包括“公厕”及“垃圾转运站” 注:属性项内容为“-”的数据可不包含任何属性信息。 5.4 属性判断 结合调查对象的区划、用地、征地、实际开发等信息,对遥感提取图斑开展综合判断与修正。流程见图2。 输入遥感提取图斑是否行政区内剔除否是否位于建制范围内是是否被征用否是否建设用地是是否实际开发是是剔除否输出属性判断结果剔除否剔除否是 图2 属性判断流程图 DB33/T 2151-2018 6 属性判断的方法如下: a) 剔除属于以下情况的图斑: 1) 位于行政境界外; 2) 位于建制范围外; 3) 属于水域范围; 4) 属于农

14、林用地范围。 b) 补回位于乡村但被合法征用的图斑。 c) 计算地块内未开发用地面积占地块总面积的比率,根据该比率确定建设用地的实际开发范围。划分方法见表 3。 表3 建设用地实际开发范围划分对照表 未开发用地占比 处理方法 300 管线缓冲区上限 m 直径4 直径2 得分 10 上限 6 上限外0,500 2 上限外500,1000 0 上限外1000, DB33/T 2151-2018 9 表11 市容环卫覆盖评分规则参照表 市容环卫设施 垃圾转运站 公厕 服务半径上限 m 700 500 得分 10 上限 上限 6 上限外0,300 上限外0,250 2 上限外300,800 上限外25

15、0,500 0 上限外800, 上限外500, 表12 文化教育覆盖评分规则参照表 文化教育设施 幼儿园 小学 中学 服务半径上限 m 300 500 1000 得分 10 上限 6 上限外0,500 2 上限外500,1000 0 上限外1000, 表13 医疗卫生设施覆盖评分规则参照表 医疗卫生设施 所有医疗机构 服务半径上限 m 1200 得分 10 上限 6 上限外0,500 2 上限外500,1000 0 上限外1000, 按照表4列出的评价体系, 对通过属性判断的图斑进行综合评价。 规定总评分达到6分及以上的区域通过功能评价,对于特殊用地及采矿用地可适当降低要求,其余区域予以剔除。

16、见图3。 DB33/T 2151-2018 10 输入属性判断结果 功能性基础设施评价社会性服务设施评价+剔除输出功能评价结果总评分6总评分6 图3 总体功能打分图 5.6 形态修正 对通过功能评价的图斑进行形态修正。流程图见图4。 输入功能评价结果单一主体建成区是否有分散地块面积是否大于4ha剔除分散多体建成区是否有块状空心地面积是否大于4ha剔除空心地完整片区合并空心地是否有线形空心地是否大于平均宽度剔除空心地合并空心地完整片区边界是否需要修改生成新边界保持原边界输出城镇建成区图形是否是否是是否否是否是否是否 图4 形态修正流程图 形态修正的方法如下: a) 飞地修正。将面积小于等于 4

17、ha 的分散地块剔除; b) 块状空心地修正。将主体建成区内面积小于等于 4 ha 的地块补回; DB33/T 2151-2018 11 c) 线状空心地修正。 计算属性修正中剔除的所有河流的平均宽度, 将小于等于平均宽度的河流面补回; d) 图形取舍。建成区图斑轮廓凸凹实地距离小于 5 m 时,可用直线连接。 5.7 面积统计 城镇建成区图形数据应包含的属性项名称、 定义及内容要求见表14。 城镇建成区面积统计表应包含的统计项见表15。 表14 城镇建成区图形数据属性项名称、定义及内容要求 属性项 数据类型 长度 约束条件 填写示例或依据 政区代码 TEXT 6 必填 依据 GB/T 226

18、0 名称 TEXT 64 必填 填写调查地区名称,如:杭州市淳安县 面积 DOUBLE - 必填 单位:km ;保留两位小数 调查年份 TEXT 4 必填 2018 表15 城镇建成区面积统计表 地区 政区代码 建成区面积 km 建成区面积中误差 km 调查年份 6 成果质量检验 调查成果应委托省内法定质检机构检验,检验内容与方法按 GB/T 18316-2008执行。 7 提交成果格式 城镇建成区调查提交成果格式如下: a) 城镇建成区图形数据应采用 SHP 面状数据格式存储,命名为“市(县、区)/ 镇建成区”; b) 城镇建成区面积统计表应采用 XLSX 格式存储,命名为“市(县、区)/

19、镇建成区面积统计表”; c) 表 2 列出的各类矢量图形数据应以文件夹形式组织,命名为“市(县、区)/ 镇专题数据库”。 DB33/T 2151-2018 12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城乡用地分类数据的分类和代码应符合GB 50137要求,见表A。 表 A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H 建设用地 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城市、镇、乡、村庄以及独立的建设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

20、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H12 镇建设用地 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3 乡建设用地 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4 村庄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 H21 铁路用地 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 H22 公路用地 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3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H24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

21、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H25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地下管道运输规定的地面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为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能源设施、水工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殡葬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 H4 特殊用地 特殊性质的用地 H41 军事用地 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和军民公用设施等用地 DB33/T 2151-2018 13 表 A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续)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H42 安保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

22、场所和安全保卫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用地 H5 采矿用地 采矿、采石、采沙、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H9 其他建设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建设用地,包括边境口岸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管理及服务设施等用地 E 非建设用地 水域、农林用地及其他非建设用地 E1 水域 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E11 自然水域 河流、湖泊、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E12 水库 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不小于 10 万 m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E13 坑塘沟渠 蓄水量小于 10 万 m 的坑塘水面和人工修建用于引、 排、 灌的渠道 E2 农林用地 耕地、园地、林地、

23、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用地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等用地 DB33/T 2151-2018 14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数据的分类和代码应符合GB/T 21010要求,见表B。 表 B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 ;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

24、m、北方宽度2.0m 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 ;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0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0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0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 5

25、0%或每亩株树大于合理株树 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3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 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 铁路、 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01 乔木林地 指乔木郁闭度0.2 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0302 竹林地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 的林地 0303 红树林地 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 0304

26、森林沼泽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5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0306 灌丛沼泽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7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 的林地) 、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DB33/T 2151-2018 15 表 B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续)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0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0402 沼泽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的沼泽化的低地草甸、高寒草甸 0

27、403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04 其他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05 商服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01 零售商业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厂等的用地 0502 批发市场用地 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0503 餐饮用地 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0504 旅馆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0505 商务金融用地 指商务服务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

28、信息网络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广告传媒等用地 0506 娱乐用地 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影视城、仿古城以及绿地率小于 65%的大型游乐设施用地 0507 其他商服用地 指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赛马场、高尔夫球场、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网点、物流营业网点,及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配套的服务设施等用地 06 工矿仓储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0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

29、的附属设施用地 060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尾矿堆放地 0603 盐田 指用于生产盐的土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用地 0604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等 07 住宅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 0702 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DB33/T 2151-2018 16 表 B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续)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

30、称 编码 名称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公用设施等的土地 0801 机关团体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0802 新闻出版用地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03 教育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用地,包括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用地,以及为学校配件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0804 科研用地 指独立的科研、勘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科普等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0805 医疗卫生用地 指医疗、保

31、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0806 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0807 文化设施用地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几年光、美术馆和展览馆等设施用地;总和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0808 体育用地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包括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

32、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机器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厂、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以及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地体育设施用地 0809 公用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0810 公园与绿地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广场和用于休憩、美化环境及防护的绿化用地 09 特殊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风景名胜等的土地 0901 军事设施用地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0902 使领馆用地 指用于

33、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0903 监教场所用地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0904 宗教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0905 殡葬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0906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指风景名胜景点(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的管理机构,以及旅游服务设施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DB33/T 2151-2018 17 表 B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续)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10 交通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

34、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汽车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以及轨道交通用地 1001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及场站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02 轨道交通用地 指用于轻轨、现代有轨电车、单轨等轨道的交通用地,以及场站的用地 1003 公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1004 城镇村道路用地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公用道路及行道树用地,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及其交叉口等 1005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指

35、城镇、 村庄范围内交通服务设施用地, 包括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公路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含设有充电桩的停车场) 、停车楼、教练场等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1006 农村道路 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m、8m,北方宽度2.0m、8m,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 1007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的用地 1008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程、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09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矿石、

36、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滩涂、沟渠、沼泽、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城镇、村庄、道路等用地 110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区段水面 110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涉及库容10 万 m 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 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

37、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110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1107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 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及小型泵站 1108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 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 包括草本沼泽、 苔藓沼泽、内陆盐沼等。不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沼泽草地 DB33/T 2151-2018 18 表 B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续)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11 水域

38、及水利设施用地 1109 水工建筑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 1110 冰川及永久积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 其他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 1201 空闲地 指城镇、村庄、工矿范围内尚未使用的土地。包括尚未确定用途的土地 1202 设施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203 田坎 指梯田及梯状坡地耕地中,主要用于拦蓄水和护坡,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 的地坎 1204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05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06 裸土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1207 裸岩石砾地 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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