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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购房协议
【篇一: 广东省东莞市商品房买卖协议范本】
广东省东莞市商品房买卖协议范本
浏览次数: 383次 公布日期: -7-26
广 东 省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适适用于商品房预售、 销售)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品房买卖协议说明
1、 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 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
前, 买受人应该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 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
解不一致, 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2、 本协议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
房屋。
3、 为表现协议双方自愿标准, 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
有空白行, 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协议签署生效后, 未被
修改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 本协议文本中包含到选择、 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 对协议文本【】中选择内容、 空格部位填写及其她需
要约定内容, 双方应该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 以划v
方法选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 应在空
格部位打x, 以示删除。
6、 在签署协议前, 出卖人应该向买受人出示应该由出卖人提
供相关证书、 证实文件。
7、 本协议条款由广东省建设厅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解释。
商品房买卖协议
(协议编号: )
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联络电话: 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 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 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_国籍: ______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邮政编码: 依据国家和省法律、 法规和相关要求,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
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法取得位于
号为地块土地使用权,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计划用途为
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经同意, 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现定名】 【暂定
名】。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号为 ,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置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
同意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基础情况。
买受人购置商品房为【现房】 【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
商品房, 其房屋平面图经 计划部门同意, 见本协议附件
一, 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为本协议第一条要求
项目中: 第 【幢】 【座】 【单元】 【层】 号房。
该商品房用途为, 属
该商品房阳台封闭式个, 非封闭式个。
该商品房协议约定建筑面积共
建筑面积
积平方米(相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组成说明见附件二)。
买受人在签署本买卖协议时, 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物业管
理企业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四条 计价方法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法计算该商品房价
款:
1、 该商品房属预售, 按【套】【整层】出售, 按【套内】【整
层内】建筑面积计算, 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 总金额(币) 仟 佰 拾
万仟佰拾元整。
2、 该商品房属预售, 按整幢出售, 按建筑面积计算, 该商品
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 仟拾万仟拾 元整。
3、 该商品房属现房, 按【套】【整层】【整幢】出售, 总价款
为佰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定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 不适用本条约定)
本条款适适用于商品房预售, 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协议约定
计价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 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
登记面积与协议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含误差, 下同), 双方同
意按以下标准处理:
1、 差异值为士0.6%以内(含本数), 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赔偿;
2、 差异值为士0.6%以上(不含本数)至士3%以内(含本
数), 买卖双方按买卖协议约定房屋单价多退少补;
3、 差异值超出土3%以上(不含本数), 买受人可选择多
退少补或退回所购商品房。选择退房, 出卖人应在买受人书面
提出退房申请白勺30日内退回已收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
起至退款日上为期, 以退款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计价面积
面积差异百分比=
协议约定计价面积
第六条 付款方法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l、 一次性付款
。
2、 分期付款
。
3、 其她方法
买受人应按以上约定付款方法, 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
该商品房项目预售款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为, 专用帐户
为
交款收据。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 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
外, 出卖人可据实给予延期:
l、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在发生之日起
2、
3、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八条要求特殊情况外, 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
定时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按下列第
处理:
1、 按逾期时间, 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出
限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目, 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
付房价款万分之违约金。协议继续推行;
(2)逾期超出 协议, 出卖人应该自买受人解除协议通知抵达之日起天 内退还全部已付款, 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向买受人 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推行协议, 协议继续推行, 自本 协议第八条要求最终交付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 大于第(1)项中比率)违约金。
2、
第十条 计划、 设计变更约定。
该商品房预售后, 出卖人不得私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计划、 设计。确需变更, 出卖人应书面取得买受人同意。不一样意变更 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协议。出卖人应在受买人提出终止协议 申请30日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 期, 以退款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成交付使用条件后, 出卖人应该书面通知买受人办 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 出卖人应该出示本协议第八 条要求证实文件, 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 出 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确保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 不出示证实文件或出示证实文件不齐全, 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 由 此产生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负担。
因为买受人原因, 未能按期交付,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处 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确保销售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 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 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 债权债务纠纷, 由出卖人负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干装饰、 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商品房装饰、 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 (附件三)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 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 照下述第
1、 出卖人赔偿双倍装饰、 设备差价。
2 、
【篇二: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东莞)】
二手房屋买卖协议
出售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出售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 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申明:
甲方转让给乙方房产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号(以下简称“该房产”), 该房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详见《房地产权证》(证号: ), 甲方将该房产出售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该房产。
甲方确保房屋产权清楚, 不存在抵押、 质押、 被查封等无法过户事由, 且甲方无债务纠纷, 转让房产不会损害任何第三人(债权人)正当权益。
甲方确保提供材料齐全、 真实有效, 能够办理权属过户、 税务登记、 贷款申请等与交易相关各项事宜。
第二条: 乙方申明:
乙方购置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 支付房款, 推行本协议约定各项义务, 负担违反本协议义务法律责任。
第三条: 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交易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总价款为人民币 (¥ ), 房屋内现有设备及装修费用包含在总房价之内, 乙方无需再支付给甲方其它任何费用。
第四条: 付款方法及交楼期限
一、 付款方法: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支付该房产之房价款:
1、 乙方应该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元,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 双方依据协议法相关要求负担违约责任, 甲方悔约应该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
2、 甲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天内, 与乙方一起前往东莞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 公证内容内包含有甲方委托乙方指定第三方签署过户合相同资料及文件、 交纳相关费用, 签收房地产权证等相关公证委托书。乙方于甲方办妥公证委托书同时支付余款人民币 元给甲方。
二、 交楼及文件交付
1、 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购房款当日, 立即该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并同时将与该房产相关之一切产权凭证原本、 房地产权证原件及购房发票等票据原件全部移交给乙方收执。
2、 房屋交接甲、 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 办理水、 电、 煤气、 物业迁移等相关事宜, 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 房屋所产生水、 电、 煤气、 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3、 甲方确保向乙方出售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 并结清物业管理费等手续。如因甲方原因, 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 甲方应负担全部违约责任;
4、 甲方确保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 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全部手续, 不然应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5、 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 在房产过户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五条: 过户登记及税费负担
甲、 乙双方约定过户登记由乙方自主决定在何时进行, 甲方应该与乙方一起办理过户手续, 但最长时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得超出壹年六个月, 办理上述过户手续时产生税费及相关费用, 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有下述情形之一,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退还全部购房款, 并按乙方已付购房款自收款之日起天天计付5‰违约金至甲方将全部款项支还给乙方之日止:
(1)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前, 已经将房屋出售给她人或已经设置抵押或质押;
(2)在甲、 乙双方完成过户登记前, 甲方将房屋另行出售给她人或办理过户、 抵押或质押;
(3)房屋在过户登记在乙方名下前, 甲方因个人负债造成房屋被拍卖、 变卖、 查封, 造成在乙方房地产权证五年期满之日起三个月都无法过户;
(4)甲方在乙方办理过户登记前撤销公证委托书, 或拒绝帮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甲方在收款后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或交付使用后, 有第三人因甲方原因侵入房屋, 影响乙方正当使用房屋连续三个月。
2、 乙方未按期支付购房款, 每逾期一天, 按应付未付购房款5‰计付违约金, 逾期超出三个月,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没收定金。乙方超出过户最长久限仍未完成过户登记, 甲方不负担本条约定违约责任, 但甲方仍应该帮助乙方办理过户。
第七条: 未尽事宜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前提下, 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为买卖协议不可分割一部份。本协议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 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八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有: 1、 《房地产权证》;
2、 甲方乙方之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具相同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在推行中发生争议, 由甲、 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 提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条: 本协议自甲、 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每份均含有相同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 通用版_东莞市房屋租赁协议-自行成交版】
dg——201 年——1001 协议编号:
东莞市房屋租赁协议
(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东莞市建设委员会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修订
东莞市房屋租赁协议
(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基
础上, 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协议以下:
第一条 房屋基础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 甲方持有(□房屋全部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协议/ □房屋买卖
协议/ □其她房屋起源证实文件), 房屋全部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起源证实名称: , 房屋全部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 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立案
(一)租赁用途: ;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 居住人数为: , 最多不超出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 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通知甲方, 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
记簿。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居住人员发生变更, 乙方应该提前2日内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 甲方应自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日起30日内, 到房屋所在地房屋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协议立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累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
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 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隶属
物品、 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隶属物品、 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 结清各自应该负担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 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法: 人民币(大写) 元/(□月/ □季/ □六个月/ □年), 租金总计: 人民币(大写)元整(¥: )。
支付方法: (□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押 付 ,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二)押金: 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 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负担费用、 租金, 以及乙方应该负担违约赔偿责任外, 剩下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她相关费用负担方法
租赁期内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负担, 由乙方负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协议中未列明与房屋相关其她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费用, 甲方应依据乙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对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确保房屋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 消防、 治安、 卫生等方面安全条件, 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承租人确保遵守国家、 东莞市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 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隶属物品、 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
租赁期限。
2、 因乙方保管不妥或不合理使用, 致使房屋及其隶属物品、 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 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负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 乙方需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
或全部转租给她人, 并就受转租人行为向甲方负担责任。
第八条 协议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解除本协议。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推行, 本协议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 拖延交付房屋达十日。
2、 交付房屋严重不符合协议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 健康。
3、 不负担约定维修义务, 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收回房屋:
1、 不根据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
2、 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
3、 私自改变房屋用途。
4、 私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5、 保管不妥或不合理使用造成隶属物品、 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
6、 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她人正常工作、 生活。?
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8、 。
(五)其她法定协议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情形之一, 应按月租金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情形之一, 应按月租金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对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 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 或乙方需提前退租, 应提前日通知对方, 并按月租金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还应退还对应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推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 财产损失, 甲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成解除协议条件, 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 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 协议争议处理措施
本协议项下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依法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或根据另行达成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她约定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及附件)一式 份, 其中甲方执份, 乙方执份。
本协议生效后, 双方对协议内容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作为本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联络方法: 联络方法: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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