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技术咨询协议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天津世纪天源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企业
签署时间: 月
签署地点: 天津市
使用期限: 两年
中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技术咨询协议
(安全现实状况评价)
基础信息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项目联络人:
联络方法:
电子信箱:
法人:
受托方(乙方): 天津世纪天源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企业
住 所 地: 天津市东丽区外环线南侧、 昆仑路东侧矽谷港湾D区D2-7-1
电 话:
传 真: 022-2366-1897
项目联络人:
联络方法: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 窦洪胜
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安全现实状况评价, 并支付咨询酬劳。双方经过平等协商, 在真实、 充足地表示各自意愿基础上, 依据《中国协议法》要求, 达成以下协议, 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咨询内容、 要求和方法:
1. 咨询内容: 项目安全现实状况评价。
2. 评价范围: 。
2.咨询要求: 根据《中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评价导则》及相关安全生产法规、 标准要求, 编写“ ” 项目安全现实状况评价汇报。
3.咨询方法: 依据企业提供资料, 结合现场查验, 实施该项目现实状况评价。
第二条 乙方应该根据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协议项目技术咨询工作: ①准备阶段: 评价相关资料搜集、 工作方案确定: 5工作日; ②评价实施阶段: 现场查验3工作日、 现实状况评价汇报编制30工作日; ③评价汇报审核7个工作日。
第三条 为确保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 甲方应该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建设项目立项及同意文件 ;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汇报、 安全验收评价汇报 ;
(3)建设项目设计、 施工、 完工、 试运行资料及相关检验、 测试、 验收凭证 ;
(4)其她用于现实状况评价工作资料(详见企业应提供资料清单) 。
2.提供工作条件:
(1)协议签署后3-5工作日内, 按上述(提供技术资料)要求, 提供真实有效技术资料;
(2)对乙方到现场实施评价工作时, 提供人员配合、 现场查验等工作条件;
(3) / 。
3.其她: 甲方应按协议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咨询酬劳 。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时间及方法: 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酬劳及支付方法为:
1.技术咨询酬劳总额为: 人民币 元整(RMB¥ );
2.技术咨询酬劳由甲方 分两期 (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法和时间以下:
(1)协议签署后 3日内支付协议总额 50 %作为预付款 ;
(2)乙方向甲方交付安评汇报后3日内, 甲方再支付50%款项 .
(3)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和收据。要求协议单位名称、 开具发票单位名称、 收款银行账号所属单位三者必需一致。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天津卫国道支行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4号海富新都酒店底商
帐号: 797502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推行本协议应遵守保密义务以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编制安全现实状况评价汇报。
2.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使用及保管该项目安全现实状况评价汇报人员。
3.保密期限: 永久保密。
4.泄密责任: 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乙方:
1.保密内容(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甲方提供技术、 商务、 财务及其相关资料等信息保密。
2.涉密人员范围: 乙方参与项目现实状况评价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 永久保密。
4.泄密责任: 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第六条 本协议变更必需由双方协商一致, 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方能够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协议权利与义务请求, 另一方应该在 5 日内给予回复; 逾期未予回复, 视为同意:
1.甲方因项目建设内容变更, 需调整评价范围及内容时;
2. / ;
第七条 双方确定, 按以下标准和方法对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结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结果形式: 肆套完整安全现实状况评价汇报(A4纸印文字汇报)。
2.技术咨询工作结果验收标准: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及标准 。
第八条 双方确定, 按以下约定负担各自违约责任:
1. 甲 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 应该 按协议咨询酬劳2‰/日支付滞纳金。
2. 甲 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 应该按因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及工作条件不含有延误时间, 顺延乙方交付汇报时间。
3. 乙 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约定, 应该按协议咨询酬劳金额10%支付违约金(经双方协商确定)。
4. / 方违反本协议第 / 条约定, 应该 /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第九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甲方利用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结果所完成新技术结果, 归 甲 (甲、 双)方全部。
2.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乙方利用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新技术结果, 归 双 (乙、 双)方全部。
第十条 双方确定,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络人, 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络人。项目联络人负担以下责任:
1. 适时通报评价工作进度;
2. 联络并落实现场查验工作及查验资料补充、 完善 ;
3.汇报交付及资金结算;
4. 共同配合、 协商处理项目现实状况评价相关问题。
一方变更项目联络人, 应该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立刻通知并影响本协议推行或造成损失, 应负担对应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 出现下列情形, 致使本协议推行成为无须要或不可能, 能够解除本协议:
1.发生不可抗力;
2. / 。
第十二条 双方因推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 应协商、 调解处理。协商、 调解不成, 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法处理:
1.提交 天津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 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包含相关名词和技术术语, 其定义和解释以下:
1. / ;
2. / 。
第十四条 与推行本协议相关下列技术文件, 经双方以乙方出具文字材料 方法确定后, 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1. 建设单位应提供安全现实状况评价资料清单所列内容;
2. / ;
3. / ;
4. / 。
第十五条 本协议使用期 两 年。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 陆 份, 甲乙双方各执正本 叁 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署名)
年 月 日
乙方: 天津世纪天源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企业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署名)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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