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类别: 环氧地坪
环氧地坪工程
承揽协议
承揽方: 成都吾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企业
定作方:
地 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中国协议法》标准, 为了明确双方在协议实施中权利、 义务和经济责任,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本着自愿、 平等标准,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地 址:
3、 产品工艺:
4、 产品颜色:
5、 承接方法:
6、 工 程 量:
第二条、 价款及付款方法
1、 单价:
2、 总价
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测量面符号为准。
3、 付款方法
3-1预付款:
1、 协议签署后 日内, 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支付协议总价 %, 即 元工程预付款。
2、 承揽方材料、 人员进场后, 正式施工前, 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支付协议总额 %, 即 元工程材料款;
3-2进度款:
1、 当环氧地坪工程完成 %时, 定作方向应承揽方支付协议总额 %, 即 元工程进度款;
2、 当工程完成 时, 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支付协议总额 %, 即 元工程进度款。
3、 完工款: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 付至全部工程款 %, 余下 为质量确保金, 12个月后7日内付清。
4、 结算方法
4-1通常采取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形式结算, 支票或汇款收款方必需是承揽方, 定作方应写清承揽方开户行和帐号, 不能给空头支票或者任何第三方收款。无法开出支票或汇款单位才能许可以现金结算。若定作方只能以现金结算, 则承揽方委派 同志并同时携带承揽方介绍信收款, 定作方在落实取款人身份后, 才能付款。若定作方违反上述条款时, 千万经济损失由定作方负担。
4-5现经双方约定采取 方法付款。
5: 施工工期:
月 日
月 日
如遇下列情况, 工程工期对应顺延, 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气候或其它意外原因, 致使地面出现受潮且无法施工连续达二十四小时以上时, 每二十四小时, 工期顺延一天。
(2)如因定作方过失, 致使工程返工, 所返工工期给予顺延。
(3)施工中因停电连续达二十四小时以上, 每二十四小时顺延一天工期。
(4)未按协议要求支付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管理
1: 双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 标准, 凡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施工等要求所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
2: 双方控制订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定作方如需要更改设计, 应将更改后设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如施工方发觉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 应将意见和更改方案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定作方, 经定作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第四条、 施工责任
一、 定作方委派 为工地代表, 按协议约定, 全权负责工作实施。
承揽方派 为工地代表, 按协议约定, 全权负责工作实施。
二、 承揽方责任
A: 承揽方根据双方协商工艺施工, 如有变更双方协商处理。
B、 承揽方施工前先检验施工地坪是否能达成施工条件, 并提供入场施工书面确定书以后方可进场施工。
C: 施工过程中, 承揽方必需遵守安全、 消防、 文明施工等法规, 所造成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D: 成品保护: 定作方应帮助承揽方进行成品保护。承揽方在施工期间应保护好定作方相关设施, 如有损坏, 应由责任方负责照料损坏时市场价赔偿。
E: 承揽方负担施工中安全责任, 但因定作方过失致使除外。
F: 施工中承揽方应帮助和服从定作方相关设备设施安全工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保修期内, 因为定作人为机械损伤或其她责任而造成质量问题, 由定作方负责。
(2)因定作方原因拖延工期, 给承揽方造成费用增加或其她损失, 由定作方负担;
(3)定作方不能按协议要求立刻付清预付款或进度款时, 承揽方有权终止施工。
(4)定作方应立刻验收(完工五日内验收), 验收前定作方没有经过承揽方书面许可使用地面或逾期验收, 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
(5)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即生效, 各方不得私自撤消协议, 如有一方在施工前私自撤消协议, 应向另一方赔偿工程总价10%损失; 在施工工程进行过半时无故撤消协议,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工程总造价60%损失。
第六条、 其她条款
一、 如发生争议, 按《中国协议法》相关法律法规, 双方协商处理。
二、 本协议一式三份, 定作方二份, 承揽方一份; 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至施工验收完成及金额结算完成后自然终止。
第七条、 补充条款
定作方(签章): 承揽方(签章):
成都吾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企业
责任人: 责任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帐 号: 帐 号: 0258851
开户行: 开户行: 工行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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