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芜湖市建设投资公司AB岗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严格工作岗位责任,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AB岗制度的含义
AB岗制度是指在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职位,分别设置两个岗位承担人,A岗承担人为该职位的责任人,B岗承担人为该职位的备岗责任人。当A岗承担人因出差、开会、请假等情况离岗期间,由B岗承担人顶替其履行职责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 AB岗的设置
各部门应按照确定的职位名称和工作职责等,根据工作实际和人员状况,分别一一对应界定每个岗位的AB岗位人员名单。各部门AB岗设定情况报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 AB岗承担人的工作职责
一、当A岗承担人离岗期间,B岗承担人除做好本职位工作外,承担A岗的以下工作:
1、接待A岗的来访人员,对有关问题作一般性解答;
2、受理A岗一般性事务工作,对不能处理的事项,应认真做好记录或及时与A岗取得联系;
3、请示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处理A岗的急办事项。
二、A岗承担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向B岗承担人做好交接工作;A岗承担人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要电告部门负责人和B岗承担人,B岗承担人要立即顶岗。B岗承担人在顶岗期间,对A岗的工作应认真负责,并对执行的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A岗承担人离岗期间,必须与B岗承担人保持电话等通讯工具的联系。
三、A岗承担人外出返回后,B岗承担人应将A岗离岗期间处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告知A岗人员并报部门负责人,并将有关文件资料移交A岗承担人。
四、A岗承担人和B岗承担人同时离岗期间,由部门负责人或安排其他人做好相应事务的落实工作。
第四条 AB岗工作制的管理和考核
一、各部门应认真落实AB岗位工作制,做好运行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将AB岗承担人合作和配合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二、各部门应为B岗承担人学习A岗工作业务提供条件,传阅A岗主要工作的文件资料,使B岗承担人了解A岗的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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