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幼儿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我园公共卫生工作的管理,为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地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园情况,制定如下报告制度:
1、 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应马上报告园长。
2、迅速与医务室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3、由园长就事态情况迅速采取救护措施。
4、对食堂中的预留食品、蔬菜样品实行封存。
5、园长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出现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幼儿园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任何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8、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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