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办公楼挡土墙施工合同
甲方:广南县清水江林业局三林场
乙方:
三林场现在的办公楼房后无挡土墙,每年的雨水季节都会造成塌垮,特别是今年内雨季降水多,雨量大,造成楼房后多次塌方,形成较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办公楼的安全,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办公楼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现需新建一堵挡土墙,现将此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一
一、 承包内容:
甲方将三林场办公楼房后挡土墙工程承包给乙方负责施工。工程支砌总方量为:115.8立方米,其中挡土墙103立方米,地板12.8立方米。
二、 施工时间:
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止,为期一个月。
三、 规格及质量要求:
(1)、基坑规格:总长度33米,在距离排水沟2米的位置水平线下挖0.6米深×宽1米×高3.6米,挡墙脚至现排水沟内侧水平降低度0.2米,用于打水泥地板。挖基坑时要挖到本土,挡土墙两头的基础要按照实际支砌的需要进行人工开挖。所有挖除的土方用于挡墙内填土,并用挖掘机压实。
(2)、挡土墙的支砌规格:
挡墙支砌要求设为四台:第一台为宽1米×高1.2米、第二台为宽0.8米×高1.2米、第三台为宽0.6米×高1.2米、第四台为宽0.4米×高0.6米;分为三段进行施工,每段长度为11米,每台内外各收0.1米,每2米留一个排水孔。
(3)原材料及质量要求:
支砌石料必须使用青石、人工沙,水泥为32.5#混交支砌,沙浆标号为: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泥6包。在支砌过程中必须满浆满灌,外椽石缝用沙浆勾缝,拌沙浆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号比例进行,不得偷工减料,在支砌过程中,挡墙砌好一台后,经甲方检查合格,再进行填土并压实,最后一台填土压实后,应低于挡墙40公分左右并做到外高内低,保持地面平整。排水沟至挡墙脚的水泥地板厚度为20公分,并用水泥收浆,不准出现积水现象。完工后的挡土墙应到达从侧面看为水平线,从上面看台与台之间为垂直线,不得出现明显的凸凹现象。
四、 影响施工的饮水管道由乙方负责拆卸,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安装,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不得出现滴漏现象。
五、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基础挖好后,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石料支砌。
六、 乙方必须按照工程预算备足各种原材料,按要求进行施工,如出现材料结余的,归甲方所有。在工程施工中如遇减少工程量的,相应扣减投资,如增加工程量的,经甲方同意后,则相应增加投资。
七、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此项工程,工程每逾期一天,扣违约金:200.00元。
八、 工程禁止进行二次转包,如出现转包情况,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九、 工程投资及资金支付办法:
(1)工程总投资为人民币:50000.00元(伍万元正),乙方施工结束后,由甲方及广南县清水江林业局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正式发票进行结算,甲方将工程投资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中途不预支工程款。
(2)、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自费返工到合格为止,如乙方拒绝返工,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由甲方另请他人进行完成剩余工程,乙方无权干预。
十、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涉及到运输、支砌、挖坑、填土等工序,安全责任重大,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全过程安全技术培训,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施工 ,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工程竣工结算后,合同自行中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附件:工程预算一份)。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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