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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监管工具出台 国内银行磨合压力不小
陈业 2011-3-13
去年四季度以来,国内银行的信贷投放屡超监管层的调控目标。因此,央行和银监会开始琢磨如何改良现有的监管模式,一些新的监管工具也随之闪亮登场。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央行推出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这似乎暗示着,央行要在今年的银行监管工作中扮演更多的戏份了。然而,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日前透露,央行的动态差别准备金率公式,因过于复杂,变量太多、不好操作等原因,已暂被国务院高层悬置。
“变量太多,有些主观性较强,实际执行难度较大,不大符合建立一个简洁、科学的公式的初衷。但央行试图提高差别准备金率透明性的努力有目共睹。”该人士表示,公式搁置后,各家银行信贷投放规模仍将是差别准备金率实施的重要参考指标。
在央行的“监管创新”暂时碰壁后,如何加强对国内商业银行的监管,保证信贷的适度投放,就要银监会多多费心了。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当前复杂的形势下,银监会若想达到预定的监管目标,自然需要各种监管工具的辅助。最新消息称,银监会上报的资本充足率、拨备率、杠杆率、流动性四大监管新工具已于近日获国务院批复。据大行权威人士透露,杠杆率、流动性指引预计将先期发布;拨备率仍需和财政部做最后协商,过渡期为大行2年达标,中小行5年达标;动态资本工具短期内将不会大幅提高银行资本要求。另一位大行风险部负责人则说:杠杆率进入最后一轮征询意见,截至2月25日,预计最快于本月,具体指引就会下发。”在以上监管工具中,杠杆率对银行的冲击相对较小。杠杆率的计算方法为核心资本净额除以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根据银监会最新下发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杠杆率要求为不得低于4%。《指引》还要求各商业银行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在2013年底前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在2016年底前达标。虽然4%这一数字高于《巴塞尔协议Ⅲ》中的3%,但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数据,中国78家测算机构平均的杠杆率水平已达4.6%,因此从总体上看,银行达到这一监管要求问题不大。另外,4%的限制为未来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划出了一定空间,有助于防止表外资产的过度膨胀。
与杠杆率相比,拨备率和资本充足率对银行利润的影响就要大得多了。在银监会去年的相关讨论稿中,拟要求商业银行在坚持原有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的同时,拨备与信贷余额之比(拨备率 )不低于2.5%。根据上市银行去年三季度的财务报表,上市银行平均拨备率从上半年的2.3%上升至三季度的2.5%。其中农行、建行、工行、光大等银行的拨备率均高于2.3%;而宁波、兴业、中信、深发展等不良率较低的银行的拨备率依然偏低,低于1.5%,后期拨备计提压力较大。资本充足率方面,如果按照最高标准计算,即8%的最低资本充足率+2.%的资本留存缓冲+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1%的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系统性重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将达到14%,而截至2010年末,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2%,与这一标准仍有距离。因此,从为银行创造平稳经营环境的角度来看,银监会在拨备率和资本充足率上应该会给出较长的过渡时间。
《北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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