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河南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双师型教师培养和认定办法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人社职业[2011]3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引导和促进中青年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适应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要的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的基本内涵
“双师型”主要是针对专业课教师而言。所谓“双师型”教师,是指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又具有在相关专业、行业领域实际工作的背景、经验及表征其水平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这种教师的基本判定依据是同时具备教师系列职称(初、中、高级职称)和相应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包括提升个体教师“双师素质”和整体教师队伍“双师结构”优化两个方面。个体素质是指既具有专业理论水平也具有专业实践能力,既能从事理论教学也能从事实践教学;队伍结构是指专兼结合、整体优化。
二、 认定标准
专任教师申报认定“双师素质”教师应具备如下标准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经验和实际动手能力,能较好地运用本专业的理论完成实践教学指导任务;
3.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取得助理讲师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除同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相关的职业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等;
5.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生产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6.近五年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累计不少于120学时的教师脱产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7.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实践技能比赛三等奖以上者。
8.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者,限前3名)两项教学或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获得市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奖;
本办法中的近五年是指从申请认定当年算起向前推五年之间的时间段。
三、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委员会负责“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工作。认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和各系部负责人等组成。
四、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表》,并附有关材料交所在系部。
2.系部根据“双师素质”教师的条件要求,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将有关材料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核实。
3.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制定评审实施细则、组织理论能力测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文确认,对有争议的可进行一次复议。
4.“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每年进行一次,每次有效期为三年。对已超过有效期的双师素质教师资格,应重新进行申报。
5.学校现阶段的“双师素质” 教师认定暂不分等级。
五、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途径与措施
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统筹规划安排,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教务处要建立双师型教师业绩档案。
各系(部)应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总体规划,制定本系(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明确每个人的努力方向,有针对性的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确保我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和结构达到规定要求。
主要措施和途径为:
1.对现有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中有工程实践经验者,且己取得讲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学校鼓励并支持教师申报工程师(及其相当)任职资格;对有工程实践经验者,且己取得高讲任职资格的教师,学校鼓励并支持其申报高级工程师(及其相当)或工程师(及其相当)任职资格。
2.组织和鼓励教师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律师、统计师、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程序员等行业特许的专业资格证书。
3.动员基本符合条件教师评审技师、高级技师或通过规定渠道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证书。
4.积极推荐教师参加教育和人社等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和教师下企业锻炼培训等提高教师双师素质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5.根据实际需要,每年选送部分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任教师到企业、科研院所进行短期或中期专业培训,也可以参加企事业单位的科研生产实践活动。
6.通过科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方式带动一批教师参与工程实践和科研开发工作,提高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
7.各系(部)应有计划的轮流安排专业理论课教师,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承担实验、实习教学任务。
以上5—7条应按照有关要求完善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的相关资料、证明、文件、鉴定材料等。
六、双师素质教师的奖励与有关待遇
对被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者:
1.学校发给“双师素质”教师证书。
2.学校对首次通过“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的,给予3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可凭发票报销评审费或考务费(仅限一次,最高限额为400元)。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教育教学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优先推荐评选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相关专家,优先晋升教师职务等。
附件: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小 二 寸
正 面
免冠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参加工作
时间
学 历
学 位
教师专业
技术职务
取 得 时 间
非教师系列
技术职务或
职业资格
获得时间
近五年有两年以上在企业生产一线本专业实际工 作经 历
参加市以上教学教研或技改项目攻关
何时何地
受何奖励
电 话
手机:
电子信箱
主要学习培训经历
起止时间
学校/培训单位
所学专业/培训项目
相关专业领域主要教学(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所从事专业领域及岗位
二、近五年教学工作
时 间
任课班级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课时
备注:课程性质栏填写专业理论课、实习、实验、实训课或专业基础课。
三、认定意见
系部
初审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
认定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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