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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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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 【内容提要】 作为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关键概念,“差序格局”概括了这种社会结构的三个特征,即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熟人社会、以父系血缘关系为核心的人际关系和以伦理为差等的礼治秩序。在变迁了的中国当代社会,差序格局得以延续,但其内容和取向都发生了变化。在父系血缘关系之外,姻亲、拟血缘关系、地缘和业缘关系得到开发。感情、利益与伦理一起,构成了现实中国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的三个维度。“差序格局”先于个人并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个人的行为,而行动中的个人又造就了新的“差序格局”。 As a key word to understand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 "the pattern of difference sequence" summarizes three characters of this kind of society: acquaintance society based on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patrilineal relationship as the core of social relationships and rite order whose members are differentiated by the sequence of ethics. In the transformed contemporary Chinese society, this mode is inherited but its contents and orientation have changed. Besides the patrilineal relationship, in-laws, quasi-blood relatives, geographical and occupational relations play a more active role than before. Ethics, emotion and interest constitute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the pattern of difference sequence of China's rural society. "The pattern of difference sequence" precedes individuals and determines to a certain degree the individual behaviors in which some new "pattern of difference sequence" will emerge. 【日    期】2009-12-16 【关 键 词】差序格局/熟人社会/人际关系/礼治秩序     the pattern of difference sequence/acquaintance society/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rite order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7X(2010)02-0044-06     从江村到云南三村,通过对多个中国村庄的比较与综合研究,费孝通在1947年出版的《乡土中国》中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以概括中国乡土社会的某种特有的体系。“差序格局”被认为是中国传统农村社区甚至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形象描述。但这个抽离于任何一个具体中国农村社区的理想类型,随着中国乡土社会的变迁,其内容和取向都在发生变化。     一、“差序格局”及其变迁     (一)解读“差序格局”     某一类型的确立需要与其他类型形成对比,“差序格局”的含义正是在与“团体格局”的比较中得到揭示的。“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束捆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是属于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会乱的。在社会,这些单位就是团体……我们不妨称之为团体格局。……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1](P24-30)虽然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可能并存于一个社会中,但在中国乡土社会,差序格局是主要的,西方社会则以团体格局为主。笔者认为,费孝通笔下的“差序格局”有如下几个特征: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熟人社会、以父系血缘关系为核心的人际关系和以伦理为差等的礼治秩序。     1.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熟人社会     任何社会结构的形成有赖于某种特定的经济基础。农业与游牧或工业不同,农业直接取资于土地。游牧的人逐水草而居,飘忽不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从而不能自由流动。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很可能是从初民民族的‘部落’形态中传下来的。部落形态在游牧经济中很显著的是‘团体格局’的。生活相依赖的一群人不能单独地、零散地在山林里求生,他们必须依赖于团体生活。”[1](P31)费孝通还引用了迪尔凯姆的“有机的团结”和“机械的团结”,以这两个词分别来指代“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法理社会是因着某种目的,为了达成这一目标而结合的社会。通常,人们认为这种社会发生于工业革命前后,是一个陌生的社会。可见,西方团体格局的形成,既有远古游牧经济的留传,也有现实的工业经济作为基础。     差序格局是以农业而且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以农业为生决定了人们的不流动与封闭,而小农经济则需要人们聚村而居,以便互相帮助、照料。“封闭”是由不同地域上的人们不流动、缺乏相互之间的接触引起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富于地方性。在地方性的限制下,人们生于斯,死于斯,形成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熟人社会。熟人社会中每一对个体之间都是特殊的私人关系。这种关系规定了互动双方的行为规则。这种规则是在个人成长过程中,通过每天的接触自然习得的。差序格局就发生在这样的熟人社会中。     2.以父系血缘关系为核心的人际关系     费孝通认为,中国社会中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遵从差序格局的原则。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之所以先提生育再提婚姻,是因为社会的继替需要家庭的生育,而生育需要婚姻的保障。纵向的亲子关系支配着中国的亲属关系。而中国的继替原则是沿着父系的单线进行的。“中国的家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就是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除了少数例外,家并不能同时包括媳妇和女婿。在父系原则下女婿和结了婚的女儿都是外家人。在父系方面却可以扩大得很远。五世同堂的家,可以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1](P39)中国的家之所以要扩展成为家族,是因为以亲子关系为基础的核心家庭不足以发挥所有的社会功能:核心家庭可以生育,但其他经济、政治、宗教的功能则非扩大了的家庭不能胜任。这样的家庭中,不同代际之间的同性关系要比夫妇亲密,夫妇之间太过亲密反而会遭到社会舆论的指责。     熟人社会除了包括亲属关系外,还有地缘关系。在不流动的乡土社会,家族这个概念包涵了地域的涵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人口的增长势必造成流动,农业社会中的人口流动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举家搬迁,“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是保持着血缘的联系”。[1](P71)移民的后代还记着自己的籍贯,籍贯来自父亲,是跟姓一起继承的。因此,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另一种移民不能成长为新的村落,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新移民若想成为“村子里的人”,第一要在村子里有土地,或者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然而,这些都不是很容易做到的。因此,这些与当地人没有血缘关系的新客,就经常从事血亲所不便从事的商业。[1](P69-75)     3.以伦理为差等的礼治秩序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稀薄。”[1](P27)在费孝通看来,这种从自己推出去、和自己发生的有差序的社会关系就是人伦。《礼记》里所讲的十伦: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都是指差等。伦用以区别我群和他群。在水波波及范围之内的,属于自己人,反之则是外人。[1](P24-30)但是水波波及范围之内的我群,并不是没有区别的。我群所涉及的人,以我为中心,按关系的远近、亲疏排列在不同的位置上,离中心越近的,与“我”的关系就越亲近。这种亲近是伦理上的亲近。人们表达亲近程度的方式,最明显的莫过于红白事上的礼信。徐平在调查羌村社会时发现,以农为主的羌人按照父系血缘关系的远近形成了家庭、家门、房族这三个不同的亲属圈,不同的亲属圈在结婚、丧葬和建房时送的礼是有厚薄之分的。[2](P71-98)     中国人的伦理维系着私人的关系。在差序格局中没有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而团体社会中的道德是超己的。因此,基督教有不分差序的兼爱。差序格局还具有伸缩性,即私人关系所编制的社会关系网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而缩小或放大。越到圈子的外围,“我”所属的群体界限就越模糊。对于处在中心的“我”来说,最容易辨识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在圈子的中心区,由内向外推的结果就发生了家族主义。     乡土中国的治理不是依靠从外部强加的法律,而是依靠从小习得的礼。礼最初是强加在孩子身上的,由于未成年人还不具备独立的意志,因此可以强加于未成年者。礼内化于人,人们只要各安其分,社会就会平稳运转。在封闭社会中,年长的人总是比自己经历的多。因此,长者、老者承担了爸爸式社会教化者的角色。礼治秩序是由长老统治的,乡土社会中的老人往往具有不可质疑的权威。     (二)乡土中国的变迁与“差序格局”的发展     乡土中国的变迁从何时开始,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孔飞力在《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一书中将清朝的衰亡与中华文明的衰落区别开来。他认为,尽管帝国的行政机构在分崩瓦解,但旧秩序的重要基础——绅士的权威并未动摇。[3](P1-11)在孔飞力看来,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秩序至迟到清末仍然稳固。杜赞奇对1900-1942年华北农村的调查则发现,在20世纪前半期的乡村中国发生了两个巨大的历史进程。其一是经济因受西方入侵而受影响;其二是国家企图加深加强对乡村社会的控制。[4]这两种外在于乡村的力量都在有意无意地改变着中国的乡土社会。对于这一点,费孝通和他同时代的知识分子已经察觉到。《乡土中国》开篇就指出,近百年来东西方接触的边缘上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只是这社会成长于乡土社会的基层之上。我们的社会在急速变迁中,在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只是这个过程比较长,从清末到现在我们仍处在这个过程中。     变迁的过程虽未结束,阶段性的回顾总是必要的。历时性研究通常都取不同时点对同一对象进行观测。新中国建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乡土社会,其变化不可谓不大。近20余年来,中国农村改革中出现了一系列令人关注的大事。其中有两件,乡镇企业崛起和农民流动,既是乡土中国变迁的结果,也引起了中国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的变迁。乡镇企业崛起和农民流动使农业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下降,甚至不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工厂建设、城市化过程中的征地还使农民失去部分或全部土地。传统“差序格局”的经济基础似乎受到了冲击。     乍看起来,离土不离乡、离土又离乡的“非农化”似乎使农民逐渐摆脱了乡土性,但折晓叶的研究发现,分散的农民在村里办工厂、寻求合作时,他们并不仅仅是对外来工业因素和内在变革冲动进行回应,他们的背后也有深厚的乡土基础。[5]变迁中的乡土社会,对差序格局既有继承,也有扩张,其取向也从伦理倾向于利益。     二、传统“差序格局”的继承     作为“差序格局”的经济基础,农业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在下降,人均耕地也在下降,但是这并没有使人们放弃土地。地处鲁西北的于庄,乡镇企业发达,人均耕地仅1亩多。这里的村民享有乡镇企业的补贴,比周围村庄的农民收入略高,但他们非常珍惜自己的土地,没有一处撂荒。土地仍是他们的命根子,因为种地最起码能解决自己的粮食问题,不用花钱买粮食。[6]而广州的城中村羊城村已经彻底地嵌入城市,既无耕地,也无农业,其土地已经转变为村里的股份分红保障、家庭的租屋收益。虽然羊城村已经丧失了传统上定义“村落”和“农民”的典型特征,但是由血缘和地缘联系的村落魂灵,在它农民和农业的载体消失后,仍然会长时间地活着,羊城村的村民仍然处在熟人社会中。[7]     在农村新兴的非农产业中,经济活动的差序格局也有迹可循。郭于华以苏南乡村工业化过程为例集中讨论了亲缘关系在乡镇企业发展运营中的角色。首先,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化的过程不同,中国的乡村工业建立在血缘—地缘的基础上。因此,可以说乡镇企业具有先天的血缘关系特征。其次,在新的经济结构启动和发育的过程中,亲缘关系是获得资源的重要途径。第三,企业内部和村级经济的运作也遵循了亲缘关系规则。这具体表现在内外有别的用工制度、劳动分工的“差序格局”和企业管理中的亲信原则与家长权威。这些特点使得亲缘关系规则与市场规则为交融状态。苏南乡镇企业的发展正是在两种机制中寻找平衡,并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发展道路。[8]     流动的农民工把“差序格局”带到城市,形成城市版的“差序格局”。乡土社会中的农民来到陌生的城市,面对的是一个复杂的、未知的世界。以血缘、地缘和业缘等为基础的纽带关系,是外来者最可靠的社会基础,也为他们在城市中实现基本的生存提供了条件。[9]陈阿江从四川、安徽两省四县的农村劳动力首次外出的信息来源中发现,在农村劳动力就业首次外出主要是通过亲缘、地缘关系的牵动。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农村地区依然比较封闭,而对于在封闭环境中生活拥有较少社会关系的人来说,亲缘、地缘关系最有可能被开发利用。其次,首次外出的农民通常为了求稳,通过已有的亲缘关系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手段。[10]不仅如此,流出者与老家的紧密联系是关系网络的根基,也是农民工遇到风险时的退路和保障。     三、“差序格局”的扩张:姻亲、拟血缘关系、地缘和业缘关系     传统“差序格局”是以父系血缘为核心的人际关系。随着乡土社会的变迁,以往不被人们重视的人际关系在利益的驱动下得到了开发,差序格局包涵的内容更为丰富。     差序格局中姻亲本来就占很重要的地位,民间的舅权就是一例,羌村社会中还有“天上的雷公地上的母舅”的说法。大母舅(奶奶的兄弟)和小母舅(母亲的兄弟)发挥了社会监控功能,使社会平衡协调的发展。[2]如果传统差序格局中的姻亲主要是因为伦理的关系而“应该”这样重要,那么现实中的姻亲则另有经济准入的理由。妇女地位的提高和计划生育的施行使女儿的地位提升了。霍宏伟研究发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的通婚圈范围在不断缩小,直接后果就是姻亲之间的互动成本降低,频率加大,姻亲地位不断提升。[11]富裕村庄的女子尤其不愿外嫁。这在乡镇企业发达的于庄、羊城村都有体现,甚至已经嫁出外村的女儿也会因为利益关系举家迁回,发生倒流现象。嫁到别村的姑娘又回于庄居住的,村里给以优惠的条件。首先,嫁出去的女儿的承包地村里不收回,家里的宅基地也可以让女儿盖房子;第二,无论是孩子上学,还是丈夫在企业做工或者做生意,都享受于庄村民的待遇。但是姻亲与血亲还是有差别的,村里不给女儿的丈夫和孩子承包地。羊城村的姑娘如果嫁到村外就会丧失她在本村持有的股份。为了可观的分工,村内婚的比例大大超过了以前。     拟似血缘关系不是基于生物上的血缘关系,而是一种“情感+利益”的关系。乡镇企业中企业主与管理人员之间具有一种从地缘和业缘关系中生长出来的情感。企业主仿佛是家族中的家长,管理人员对企业主就像家族成员对家长一样忠诚。因此,这种泛家族关系的发展导致“差序格局”包容范围的扩大并波及日常生活领域,虽然这样一种差序格局已被深深打上“利益”的印记。[12]     在乡土社会中全体从事农业的农民固然是同一职业的,但这种业缘在缺乏分工合作的社会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在职业分化的现代社会,业缘才成为有意义的社会资本。对农民工的调查显示,并非所有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就业都以亲缘关系作为最基础的社会关系网和最常用的社会资本。很多流动人口还利用家庭之外的社会关系获得就业机会。显然,只是在家庭和亲属关系中间打转,能够获得的社会和经济资源是有限的。为了谋求生存和发展,人们必然要突破家庭及亲缘关系的局限,建立更为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以获得扩展的社会资本。除了以家庭为中心的亲缘关系可以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机会之外,常用的主要关系网和社会资本便是地缘和业缘等家庭之外的关系(如同学、同乡、战友等)。这并非是进城务工者不想依靠亲属关系,而是因为他们的亲属大都在家乡,靠不上。[9]     笔者曾在2006年10月对北京市丰台区的外来流动人口进行过访谈。访谈对象的职业包括技术员、装修店老板、服装店老板、绣花女工和服务员。他们初次进入城市就业时,无一例外是依靠熟人介绍的。技术员来自辽宁白山市,到北京来投奔中学同学;装修店老板是河南人,从十几岁就跟着村里的大人到建筑工地干活;服装店老板是在北京大红门有店铺的“浙江村”人,不到二十岁就跟着家里人到北京学做生意了;绣花女工来自河南,早先也是村里人带她出去学绣花的;有着红脸蛋的服务员是甘肃人,到北京之前,曾经在兰州姐姐家开的餐馆里打工。然而,他们二次或再次就业的方式就发生了变化。技术员在工作中认识了其他老板,在高工资的承诺下跳槽;装修店老板艺高人胆大,在山西打工时听说北京的建筑比较赚钱,就孤身来到北京创业;服装店老板在生意中遇到了同是浙江人的丈夫,两人强强联合,生意做得更加红火,他们自己进货,自己当会计,但请的导购却是高挑、漂亮、泼辣、能撑得起北方衣服模版的东北姑娘;绣花女工在给浙江老板打工,靠着别的绣花女工介绍,在“浙江村”已经跳了好几次槽,她平时喜欢上网,在南方打工的网友给她描绘了一幅在南方发展的美好前景,接受采访时她正准备辞职到南方找工作;红脸蛋的服务员来到北京,在一家饭店门口看到招服务员的启事,又看到从饭店里出来了一个也是红脸蛋的服务员,就去问她是不是甘肃人,于是原先在饭店里工作的红脸蛋甘肃姑娘就给新来的红脸蛋姑娘介绍了工作。     遇到困难时,他们会去找谁呢?一般的回答是老板、朋友、老乡。很多受访的外来就业者都意识到,关系是变动的,必须在变动的经济和变动的关系中不断地编织自己的关系网,才能立足和发展。人们的关系可以从无到有,也可以从有到无;可以从强到弱,也可以从弱到强。为了某种利益,好朋友可以变成仇人,新结交的同事则可能成为合作伙伴。原有的社会关系或者太狭小,或者不够用,必须不断地建立、调整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     四、“差序格局”的三个维度:伦理、感情、利益     对于“差序格局”的发展取向,杨善华、侯红蕊指出差序格局越来越呈现出“理性化”的趋向。“理性化”是以现实的利益考虑为基础提出的。也就是说,“理性化”的农民被认为更多地从个人、家庭利益的考虑去维持和发展人际关系。“理性”一词在社会科学中颇有争议,我们可以说那些斤斤计较的理性经济人有理性,也可以说那些花费大量礼金维持亲属关系的农民有“社会理性”。实际上,人们追逐的经济利益总是嵌入到了某种文化和社会规范中,没有纯粹的利益,所有的利益都被人为地赋予了价值。但是,在乡土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原先处在某一群体中的“自我”觉醒了,在伦理的阴影下,人们开始发现自己的感情和利益。伦理、感情和利益一起,构成了现实中国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的三个维度。     费孝通所说的“差序格局”主要体现了伦理上的关系。伦理的基础是道德,表现在相互关系上,强调的是“应该”如何,是彼此能在权利之间保持一种平衡关系。情感的基础,则是“情愿”或“愿意”。“关系”的另外一个维度是利益。相对于伦理和情感,这里的利益是指各种现实、世俗、功利上的“好处”,包括权力、地位、金钱、物质等种种有形无形、被生活中的人们称作是“实惠”的东西。[13]     以伦理为取向的“差序格局”重视父系血缘,尊重长者的权威。但乡土社会的开放性与农民的流动性增强,使靠传统习得的行为规范不再是灵丹妙药。农业收入占农村家庭收入比重持续下降,非农活动收入占农村家庭的收入比重持续增长。非农化削弱了农村家庭的生产功能,从而作为生产单位领袖的“家长”也随之大权旁落。同时,老人在家庭中的经济贡献下降。这些因素共同造成老人权威的衰落。[14]纵向关系的削弱伴随着横向关系的加强,夫妇之间的关系日益成为农村家庭关系中的主轴。笔者在2005年、2006年夏天曾分别在河北、山西农村进行调研,发现婆媳关系紧张的现象较为普遍。媳妇在场时,婆婆往往不敢说媳妇对自己不好。媳妇一走开,婆婆就开始哀叹自己的命有多苦:自己做媳妇时要受婆婆的折磨,如今熬成了婆,又有厉害的媳妇骑在自己头上。有趣的是,婆婆们对自家和别人家的婆媳关系评价是不一样的。对于自家,往往指责自家媳妇在品德上的问题,也会责备儿子太软弱,总护着媳妇;说到别人家的婆媳关系时,就会说那家的婆婆不懂事,霸着家里的财政大权不交给媳妇,儿子自己都成家了还要把打工、种地的钱都交给父母,难怪婆媳关系处不好。     人们利用既有的和新开发的“差序格局”去获得利益。在以利益为取向的“差序格局”中,个人归属的群体边界相对清晰,人们之间的关系相对来说更为平等和一般化,私人关系的色彩被弱化了。人们仍然要区分自己人和外人,但区分的标准更多是以现实利益为差等。     晋南的S村,解放前没有可供灌溉的水源,全都是靠天吃饭。1967年,在大办农业的浪潮中,县政府在S村的临村F村建成了一座扬水站。扬水站依靠电力把地下水和附近的河水抽取到地面上来,使周围分属两个乡镇七个村庄的旱田变成了可浇灌的水田。扬水站水资源的管理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一是县政府下属的扬水站,第二是各村的水官,第三是各小队的水官。扬水站的管理人员有事业单位的编制,村民们非常眼红,也千方百计地想让自己或自己的亲属能进入编制。事实上,能进入扬水站的人往往不是上过学、聪明能干的人,而是在村里家族势力比较强大的人。各村的水官负责上传下达,联络扬水站和各小队的水官。村一级的水官活儿轻,而且有扬水站和村委会发放的双份补贴,也是一个肥差。往往是那些跟村长关系好的人才能捞上这个差事。各小队的水官并不是正式的职位,它的产生是因为浇水按照小队为单位进行、必须有人统筹负责产生的。小队的水官本身就是要浇水的用户,县里和村里都不给他报酬,他的好处是通过自己精打细算,掌握好用水量和每家的水费得来的。小队的水官不仅要精明强干,而且要在队里有人缘:他要么家族势力强大,要么跟村里人的关系处得很好。同一小队的人、同村人、家族在不同的时刻,以不同的认同方式联合或分裂,其考量的标准是利益取向的。     五、从“差序格局”看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从对费孝通“差序格局”的解读,到“差序格局”的继承和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费孝通四十年代的“差序格局”,是先于个人、外在于个人的社会结构,它决定了处于这个格局中的人的行为。个人即使有欲望、有感情,仍然会服从于社会结构的规定。对于个人而言,最好的莫过于能认识到社会结构的设置原本是为了满足社会中人的需要,这样个人就能更好地遵从社会的安排。后人对“差序格局”的再研究,除了发现“差序格局”的顽固存在之外,还发现了差序格局的发展和变化,以及在差序格局下有感情和利益考虑的个人。     个人与社会,孰先孰后,孰主宰孰服从,是社会学自开端以来就让人辩论不休的一个话题。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风华正茂的费孝通接受了当时流行的结构功能理论,认为“差序格局”先于个人,决定个人的行为。而后人们则发现,个人并不完全听命于社会的命令,行动中的个人造就了新的“差序格局”。但是,后来的人也发现,新的社会关系的发现和构造,往往沿着传统的思路去进行。一个陌生人往往以某种我们熟悉的名分成为自己人。这正如上世纪八十年代吉登斯和布迪厄在讨论结构与能动性时指出的那样:具有能动性的个人在创造社会结构,而个人又是被结构化过的。     无论如何,个人能动性的发现使人对将来的世界充满期待,因为世界将变化,未来不是确定的,社会因而有朝着更美好的方向发展的可能性,而社会科学工作者在其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如费孝通先生在回顾一生学术历程时,也对年少时的研究进行了反思。他说:“社区研究必须提高一步,不仅需看到社会结构,而且还要看到人,也就是我指出的心态研究。”[15]社会结构并非脱离个人的社会事实,它类似某种虚拟的制度,以实践性知识的方式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规范着不同情境中个人的行动。个人因为具有反思能力而自觉地接受了结构对其的约束,但个人的行动同时也是本能的、有策略的、有创造能力的。由此看来,社会生活并非可以简单地用社会结构决定个人行动或者个人行动产生社会结构来概括,它是一个鲜活的社会过程。差序格局这一概念的形式与内涵,仍然在随着现实生活的变化而改变,其丰富的意义,有待后代学人持续的关注与解读。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徐平.羌村社会[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3]孔飞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M].谢亮生,王品泉,谢思炜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4]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     [5]折晓叶.村庄的再造:一个超级村庄的社会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6]于光君.农村城镇化与环境问题——山东省于庄的个案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07.     [7]李培林.村落终结的社会逻辑——羊城村的故事[J].江苏社会科学,2004,(1).     [8]郭于华.传统亲缘关系与当代农村的经济、社会变革[J].读书,1996,(10).     [9]张继焦.差序格局:从“乡村版”到“城市版”——以迁移者的城市就业为例[J].民族研究,2004,(6).     [10]陈阿江.从农村劳动力外流看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及其变迁[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     [11]霍宏伟.我国北方一个农庄的婚姻圈研究——对山东省济阳县江店乡贾寨村的个案研究[J].社会,2002,(12).     [12]杨善华,侯红蕊.血缘、姻缘、亲情与利益——现阶段中国农村社会中“差序格局”的“理性化”趋势[J].宁夏社会科学,1999,(6).     [13]陈俊杰,陈震.“差序格局”再思考[J].社会科学战线,1998,(1).     [14]杨善华.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家庭三十年——一个社会学的视角[J].江苏社会科学,2009,(2).     [15]费孝通.个人·群体·社会——一生学术历程的自我思考[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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