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行科学化的教育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对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如下: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标
1、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综合能力四个方面的内容,各项满分为100分,分别以20%、60%、10%、10%的比例进行折算后相加,综合成绩即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最终成绩。
2、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评定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各奖项评优活动的主要依据。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确定
1、学期素质综合测评分=德育测评成绩×20%+智育测评成绩×60%+体育测评成绩×10%+综合能力测评成绩×10%。
2、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分=(上学期测评成绩+下学期测评成绩)÷2。
3、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分=各学期素质综合测评分之和÷学期数。
4、对于留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是累计计算。
三、素质综合测评的标准和计分方法
(一)德育素质测评(20%)
1、德育基础分(60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⑴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坚定的政治方向,关心时事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
⑵ 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讲文明礼貌,严于律已,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爱护公共财物。
⑶ 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校纪校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⑷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按要求参加卫生劳动工作,劳动态度端正。
2、德育行为记实加分
⑴ 积极主动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加8分;能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有一定工作成绩的学生干部加5分,表现一般的学生干部不加分(班干部指班委及以上的学生干部)。
⑵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受系(部)表彰或学院通报表扬者加5分,受学院及相应级别表彰者加10分,受省级及以上表彰者加20分。
⑶ 在宿舍达标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宿舍的,其成员各加10分,舍长再加3分;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其成员各加5分,舍长再加2分。
⑷ 凡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者加20分;凡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者加15分;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加10分。
⑸ 以上各项加分可重复计算,但加分不得超过40分。
3、德育行为记实减分
⑴ 在校宿舍达标评比活动中,被评为不合格宿舍者其成员各扣3分,舍长再扣2分。
⑵ 不参加班级以上组织规定要求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者,每缺席一次扣1分。
⑶ 凡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每次扣(当学年)5分、10分、15分、20分、25分。
4、德育素质测评总分计算方法:
德育素质测评总分=(基础分+应加分-应扣分)×20%
(二)智育素质测评(60%)
1、智育基础分
⑴ 智育基础分计算方法
智育基础分=
⑵ 考试课按百分制计算。考查课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相对应的计分为95分、85分、75分、65分、55分,实训、实习、论文、设计、公益劳动成绩记分办法同考查课。其中任何考试考查课成绩均不得以补考成绩计算。
2、智育加分
⑴ 在各类科技学术活动中获奖者根据系、校、省、国家级别的相应加2分、5分、10分、15分、20分。
⑵ 以上加分必须以相应级别的证书为准,报班级考核小组审核。
3、智育扣分
⑴ 每补考一科,扣2分,补考仍不及格者每科再扣1分,旷考每科扣5分。
⑵ 不按时完成作业、课程设计及相应的工作任务者视情节每次扣1-5分。
4、智育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计算方法:
智育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基础分+应加分-应扣分)×60%
(三)体育素质测评
1、体育基础分
体育基础分为体育课成绩×80%。不上体育课的班级为70分。
2、体育加分
⑴、凡积极参加班级体育竞赛者加3分,积极参加系、校以上竞赛者加5分。
⑵ 在校运动会上获单项前2名者加8分、获3-4名者加5分、获5-6名加3分(女子1500M、男子3000M及其以上长跑7-10名者加3分)。平校记录加8分,破校记录加15分。
(3)参加地市级及校际间比赛,获单项前2名加10分,获3、4名加8分,获5、6名加5分。
(4)参加团体项目获奖的个人按⑵中相应的名次加分。
(5)参加省级举办的各种体育比赛活动者加5分,获得名次的1-2名加12分、3-4名加10分、5-6名加8分。破记录者加20分。
(6)参加国家级举办的各种体育比赛者加8分,获得名次的1-2名加20分、3-4名加15分、5-6名加12分。破记录者加30分。
(7)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优秀者加15分,良好者加10分,合格者加5分。
(8) 早操全勤者加10分。
(9) 以上各项加分若有重复,按最高分值计算,不得累计。
3、体育扣分
⑴ 早操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3次计一次缺席,
⑵ 平时不参加任何体育锻炼者扣10分。
⑶ 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不达标者扣15分。
⑷ 以任何形式阻挠他人参加体育锻炼、体育竟赛者加重处罚。
4、关于有生理缺陷的同学体育成绩按80分计,但必须有相应级别的证明材料,同时必须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活动,参加残疾人运动会获得成绩者按以上同等加分。
5、体育总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6、体育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计算方法:
体育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体育基础分+应加分-应扣分)×10%
(四)能力素质综合测评
1、基本能力(不计分)
⑴ 非英语专业专科生三年期间专科英语等级考试(YNTEC)成绩必须达到45分以上。
⑵ 非计算机专业专科生三年期间参加省教委要求的计算机过级考试(B类)成绩必须达到45分以上。
⑶ 专科学生三年期间除必须通过⑴、⑵两项以外,还应通过本专业相应的要求。
以上⑴、⑵项必须在毕业前达到。
2、能力加分,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加相应的分数。
⑴ 非英语专业生通过CET3级加15分,通过CET4级加30分;
英语专业生通过CET3级加8分,通过CET4级加15分。通过CET3级以下者不加分。
⑵ 凡参加校系以上科技活动者视情况加5——10分。
⑶ 凡参加省、校、系组织的各种演讲、知识竞赛、征文、文娱活动等分别加10分、5分、3分。获奖者分别加20分、10分、5分。
⑷ 凡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文章、论文、小说等者加20分。
⑸ 凡积极参加各种科研活动,其成果通过鉴定,按其所承担任务酌情加10——20分。
⑹ 凡积极参加院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者加5分,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加10分。
⑺ 代表学校参加各种科技竞赛者加20分,获奖者加30分。
⑻ 参加校内外各种专业岗位、专业技能、技术培训(包括驾驶技术)获合格证书者,凭证书复印件加5分。此项可以累计。
⑼ 旅游专业学生取得导游证者加5分。非旅游专业学生取得导游证者加8分。通过省教委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二级甲等、一级乙等、一级甲等者分别加5分、8分、10分、15分。
⑽ 一、二年级同学通过基本能力要求标准者每年加10分,三年级同学此项加分一律不得加分。
⑾ 以上加分同项以最高分记,不得累计。
3、能力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4、能力综合测评总分=能力加分×10%
四、素质综合测评组织实施
(一)、测评时间
每学期测评一次。由各系(部)在下一学期的第二周统一安排,完成各系(部)学生的测评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考核、评定计算成绩、登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二)、测评步骤
1、以班主任为领导,班干部为成员组成班级考评小组,全面完成本班级测评工作,测评结果需经班会评议通过。
2、每学期开学后,学生应主动向班主任提供本人参加各种活动获奖证明及相关材料。毕业生测评时间必须在每年6月15日以前完成。
3、如学生对自己或他人的测评结果提出异议,班主任负责做好解释工作。测评结果如有较大分歧,报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从200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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