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会计法》
《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行政法规
(国务院)
《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企业会计准则》
单位负责人
法人代表
董事长:公司制企业
厂长(经理):国有企业
最高行政长官:国家机关
主要负责人
合伙人:合伙企业
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
一般会计人员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师
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
总会计师
会计师+主管会计或从事重要会计工作>3年
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小企业不包括)
附注
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
3年
月报、季报
5年
固定资产卡片账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对账单
15年
会计凭证
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
辅助性账簿
会计移交清册
25年
库存现金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
永久
年报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专人监销
一般企事业
档案机构
会计机构
国家机关
同级财政部门
同级审计部门
财政部门
同级审计部门
注会业务
审计
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其他
会计咨询
会计服务
注册会计师审计
内部审计
审计目标
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或合法性)和公允性
对内部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是一种评价活动
目标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改善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独立性
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
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独立性较弱。
职责和作用
对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
审计结果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只作为本部门、本单位改进经营管理的参考,不对外公开;
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
委托人可自由选择会计师事务所
单位内部的组织必须接受内部审计人员的监督
审计标准
国家法律法规与具有高度公众性的审计行业规范
以本单位经营目标、控制要求、规章制度为标准
审计的时间
定期审计,每年一次
定期或不定期审计,时间比较灵活
1
上岗注册登记
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
① 注册登记表
② 会计上岗证
③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办理注册登记
2
离岗备案
离开会计工作岗位之日起超过6个月
① 注册登记表
② 会计上岗证
办理离岗备案
3
调转登记
同一管辖范围内,自离开原工作岗位90日内
① 调转登记表
②会计上岗证
③调入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办理调转登记
先原注册地
不同管辖范围内,
后自办理调出手
续之日起90日内
①调转登记表
②会计上岗证
办理调出手续
① 调转登记表
②会计上岗证
③调入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办理调入登记
4
变更登记
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变更时
高级会计师
高级职务
考试与评审
会计师
中级职务
全国统考
助理会计师
会计员
初级职务
法律
责任
行政责任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撤职、留用察看、开除8项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等6项
刑事责任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刑事责任的形式
序号
情 况
偷税额
处罚
占纳税额比例
金额
1
①纳税人不缴或少缴应纳税额
(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或少列收入)
②扣缴义务人不缴或少缴税款
<10%
或<1万
50%~5倍
10%~30%
(或因偷税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
且1万~10万
<3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并处偷税额1~5倍罚金
>30%
且>10万
3~7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并处偷税额1~5倍罚金
2
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罪(公司向股东、社会公众提供虚假隐瞒重要事实的财会报告)
与财务报告有关的
对直接责任人
<3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并或单处2万~20万罚金
3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与中介组织有关的
严重的
<5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5~10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42条.违反我国会计制度的10条
犯罪:刑事责任
未犯罪:责令限期改正,并对
单位:3000~5万
直接责任人: 2000~2万
国工 :还应行政处分
会计人员:严重的,吊证
43条 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会计报告
44条 隐匿、故意销毁应保存的证、账、表
犯罪:刑事责任
未犯罪:通报,并对
单位:5000~10万
直接责任人: 3000~5万
国工 :还应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会计人员:吊证
45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有43、44条违法行为
犯罪:刑事责任
未犯罪:对
指使人: 5000~5万
国工 :还应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 票
银行本票
商业汇票
同城结算 委托收款
银行汇票 异地结算
汇 兑
托收承付
银行结算
银行票据结算
支票
现金
转账
普通(划线)
银行本票
定额
不定额
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
银行承兑
银行汇票
定额
不定额
银行其他结算
汇兑
信汇
电汇
委托收款
邮划
电划
托收承付
邮划
电划
以 结尾的
写“整”(或“正”)
元
必写
角
可写可不写
分
不写
出票日期
月:1、2、10
前加“零”
日:1—9、10、20、30
日:11—19
前加“壹”
账户
是否需人行核准
能否存现
能否取现
基本存款账户
核准
可
可
一般存款账户
备案
可
不可
专用
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QFII专用存款账户
核准
不同账户
规定不同
不同账户
规定不同
其他
备案
临时存款账户
核准
可
可
个人银行账户
备案
可
可
类别
转账收付
现金存取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可
可
储蓄账户
不可
可
银行结算账户
同地
基本:一个
日常转账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存现、取现
一般:多个
借款需要 借款转存
借款归还
其它
存现、不取现
专用:专款专用(15种)
其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只能转账,
不可存现、取现
收入汇缴账户
只收不付
临时:≤2年
设立临时机构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注册验资
只收不付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投资、消费、结算
可转账收付、
现金存取
异地
基本、一般、专用、临时、个人
概 念
使 用 范 围
核准
取现
基本
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账户(主要账户,一般只能开一个)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
√
一般
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
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
×
专用
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等。
不同用途规定不同
不同用途规定不同
临时
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账户
设立临时机构(如工程指挥部、摄制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如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注册验资。
除验资外都是
除验资外都是
个人
是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办理个人转账和现金存取(与储蓄账户不同)
使用支票、信用卡等支付工具,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可申请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
√
(4种单位账户的使用范围是重点)
票 据
出票人
收款人
付款人
银行汇票
银行
不得更改事项
银行(出票人)
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
承兑人(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
承兑人(单位)
银行本票
银行
银行(出票人)
支 票
单位、个人
出票人的开户行
现金支票
只能提现
转账支票
只能转账
普通支票
既可提现,也可转账
划线支票
只能转账
具体情形
法律后果
持票人超过法定期限提示承兑的
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而解脱
持票人超过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
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被拒绝付款未取得拒绝证明的
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主债务人(承兑人)仍应负绝对付款责任
持票人超过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的
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票据行为附条件
背书附条件
承兑附条件
保证附条件
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
条件无效
视为拒绝承兑
条件无效
记载无效
背书有效
保证有效
支票有效
票据种类
提示承兑期限
提示付款期限
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汇
票
见票即付
无需提示承兑
出票日起1个月
出票日起2年
定日付款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到期日起10日
到期日起2年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日起1个月
本票(见票即付)
无需提示承兑
自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
出票日起2年
支票(见票即付)
无需提示承兑
自出票日起10日
出票日起6个月
背书无效
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
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
支票
出票日起
10日
银行本票
出票日起
2个月
银行汇票
出票日起
1个月
商业汇票
到期日起
10日
银行不予受理
①更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 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
②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的
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银行不予受理
③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
④银行汇票 未填明实际金额和多余金额
实际金额>出票金额
票据无效
①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发票
②票据的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被更改时
③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的
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时
④绝对记载事项如不记载时
⑤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时
⑥银行汇票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
实际金额>出票金额
实际结算金额被更改
⑦银行汇票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
记载事项
内容
汇票
本票
支票
绝对事项
1、表明“××”的字样
√
√
√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
√
√
3、确定的金额
√
√
√
4、付款人名称
√
×
√
5、收款人名称
√
√
×
6、出票日期
√
√
√
7、出票人签章
√
√
√
相对事项
8、付款日期
√
×
×
9、付款地
√
√
√
10、出票地
√
√
√
任意事项
如“不得转让”
汇票、本票、支票相关项目比较:
票据种类
适用
地域
出票人
提示付款期
用途
挂 失
银行汇票
同城
异地
银行
出票日起1个月
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也可提现
填明
现金
可以
商业汇票
(自然人不
得使用)
异地
同城
单位
汇票到期日起10日(付款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转账
已承兑的可以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本票
同城
银行
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可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也可提现
填明
现金
可以
支票
同城
单位、个人
出票日起l0日内
普通支票可用于提现,
也可用于转账
可以
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
支票
银行本票
银行汇票
汇兑
委托收款
单位间使用
商业汇票
托收承付
信用证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的分类
分类标准
类型
代表税种
征税对象
流转税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所得税类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类
房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类
资源税
行为税类
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
工税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关税类
进出口关税、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
中央税
关税、消费税
地方税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共享税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
计税标准
从价税
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
从量税
资源税、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啤酒、
黄酒
复合税
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二)税法的分类
分类标准
类型
代表法律法规
功能作用
税收实体法
(具体税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税收程序法
(税务管理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
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
外国税法
法律级次
税收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个人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
税收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
××条例,××暂行条例
《营业税暂行条例》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税收规章
(税收主管部门)
××办法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税务代理试行办法》
税收规范性文件
(数量最多、法律效力最低)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关于免征、减征
1、免征:
2、减征:
1、省级人民政府等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规发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退休费等
8、各国驻华人员所得
1、孤残烈所得
2、受灾损失
3、其他的
纳税人
税目
税率
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交(交通运输业)建(建筑业)邮(邮电通信业)
文(文化体育业)
3%
娱(娱乐业)
5%—20%
金(金融保险业)服(服务业)转(转让无形资产)
销(销售不动产)
5%
建交文邮(温柔)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收入总额
(指所有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租金收入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接受捐赠收入 8、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1、 国债利息收入
2、 居民企业间权益性投资收益
3、设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机构、
场所有联系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扣除额
1、成本 2、费用3、税金(指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包括增值税)
4、损失5、其他支出
扣除范围和标准:
1、合理的工资薪金A
2、“三项经费(职工福利费A*14%,工会经费A*2%,职工教育经费A*2.5%)
3、社会保险费(除特殊规定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可扣)
4、借款费用(合理可扣,非金融业间借款利息,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5、汇兑损失(除已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
6、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得>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可结转)
8、环境保护生态恢复专项资金(改变用途,不得扣除)
9、合规的财产保险费可扣
10、租赁费(经营租赁均匀扣除;融资租赁分期扣除)
11、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12、公益性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扣除
不可扣除
1分红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允许弥补的
以前年度亏损
亏损弥补不得>5年
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征收
项目
公式
税率及例题
工资薪金所得
①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X=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额(2000)(境内工作的中国公民)(而外籍人员和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还再减附加减除费用额2800)
②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
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表及例题见教材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年征收
项目
公式
税率及例题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①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X=(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②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
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表及例题见教材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①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X=(全年收入总额-必要费用12*2000)
②应纳税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
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表及例题见教材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利息股息红利、偶然、其他所得:按次征收
项目
公式
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税率20%):须减除费用
假定每次收入为X
①X≤4000元,则应纳税额=(X-800)*20%
②X>4000元,则应纳税额=X(1-20%)*20%
稿酬所得(税率20%减征30%为税额式减免):须减除费用
假定每次收入为X
①X≤4000元,
则应纳税额=(X-800)*20%*(1-30%)
②X>4000元,
则应纳税额=X(1-20%)*20%*(1-30%)
财产转让、利息股息红利、偶然、其他所得(税率20%):无须减除费用,但财产转让可减合理费用
假定每次收入为X 则应纳税额=X*20%
税收征收管理
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
开业登记
变更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注销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发票管理(账簿凭证管理)
纳税申报
直接申报
邮寄申报
数据电文申报
税款征收
税务登记的注意事项
1、自开立账户之日15日内报告全部账号给主管税务机关
2、定期验证换证
3、须持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③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缴纳税款
④领购发票
⑤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⑥办理停业、歇业及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4、须悬挂正本,如遗失,15日内书面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
税务登记(首要环节)包括:
1、开业登记
30日内申报
2、变更登记
30日内变更
3、停业、复业登记
停业期不得超过1年
4、注销登记
①依法终止纳税义务:15日内
②住所、经营地变化:30日内
③被吊销营业执照:15日内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连续12个月内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
须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序号
原因或主体
时间
主管机关事务
15日
1
遗失税务登记证
遗失之日起15日内
上报主管税务机关
2
开立存款账户
开立之日起15日内
上报主管税务机关
3
变更存款账户
变更之日起15日内
上报主管税务机关
4
注销税务登记证,不需工商注销的
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
注销税务登记
5
被工商吊销营业执照的
自吊销之日起15日
向原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6
境外企业在境内承包事务,项目完工
离开中国之前15日
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30日
1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自领工商执照之日起30日
报生产经营或纳税义务发生地主税机关
2
除1外的其他纳税人
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
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3
扣缴义务人
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
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4
跨地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自设立之日起30日
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5
境外企业在境内承包事务
自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
项目所在地
6
税务机关
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
审核并发税登证
7
工商变更
自变更之日起30日
税证变更
8
变动注销税务登记证
自注销原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0日
向迁达地税务机关办理税登证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 生产、提供应税劳务及为主的:
年应税销售额≤50万
2、 其他的:
⑴年应税销售额≤80万
或⑵>标准的,但为①个人②非企业性单位③不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生产/加工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进项税,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且年应税销售额>30万
3、非企业性单位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结算销售货物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普通发票
行业发票
商业零售统一发票
商业批发统一发票
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
专用发票
广告费用结算发票
商品房销售发票
专业发票
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保险凭证
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
国有铁路、国有防空、交通、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货票
国家税务局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制
②发票防伪专用章的印制
③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版面印刷要求
省级税务机关
①发票的印制
②发票监制章的制作
③发票专用章的式样
不得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②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不得在印制发票时套印
如确有需要,报省税务机关批准
禁止
①禁止携带、邮寄或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②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③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④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⑤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⑥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未经税务机关批准
①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②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的使用范围
③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出售发票
⑤租店、租柜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出租单位的发票
方式
适用范围及内容
查账征收
比较健全的
查验征收
零星、分散的高税率产品
查定征收
生产不固定、税源分散、账册不健全的
核定征收
不能完整、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
①按规可不设账的
②按规应设而未设账的
③擅自毁账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④虽设账但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⑤未申报及逾期仍不申报的
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其他方式
①代收代缴②代扣代缴③委托代征方式
措施
备注
1、加收滞纳金
按日收万分之五
2、补缴和追征税款
1)税务机关责任:3年内补缴税款无利息
2)纳税人责任:≤10万的3年内补缴税款+利息;
>10万的5年内补缴税款+利息
3)偷税、抗税、骗税的不受期限的限制
3、税收保全措施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1)通知银行冻结相当的税款(解冻为1日内)
2)扣押、查封相当的税款的东西
一、包括:
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二、不包括:
1)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算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一处以外的住房)
2)<5000的其他生活用品
4、强制执行措施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1)通知银行扣缴税款
2)拍卖或变卖相当的税款的东西
5、出境清税
结清应纳税款或提供担保
6、欠税公告
媒体、期刊、网络等公告
情 形
法律责任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及有关资料
责令改正,可处<2000元罚款
严重的,可处2000~5000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虚假计税依据
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罚款
扣缴义务人 应扣未扣 税款的
应收而不收
追缴税款,处50%~3倍罚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
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罚款
严重的,可处1万~5万元
非法印制发票
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
没收---违法所得、作案工具
并处1万~5万
犯罪:刑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可 收缴发票
停止发售发票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行或金融机构
拒绝接受检查其存款账户
拒绝--冻结存款、扣缴税款
接通知后帮助转移存款
处10万~50万罚款
对直接责任人:处1000元~1万元罚款
违反的规定
内容
行政处罚
一般情况
情节严重
违反纳税申报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报送税务材料、未按期限代扣代缴
责令限期改正
2000以下
2000—1万
违反税务登记
未按规定申报、变更、注销
责令限期改正
2000以下
2000—1万
未按规定使用、转借、涂改、毁损税务登记证
2000—1万
1万—5万
违反发票管理
未按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
责令限期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1万以下罚款
未缴、少缴、骗取税款
没收违法所得
少缴、未缴、骗取税款1倍以下罚款
违反税收征管
偷、逃、拖欠税款
50%--5倍
抗税
1—5倍
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
(一)扣缴义务人保管不当
1)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2000-5000的罚款
(二)违反基本规定的(包括未按规定申报)
1)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2000-10000的罚款
(三)违规用税务登记证的
1)处2000-10000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10000-50000的罚款
(四)虚报计税依据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000的罚款
(五)不申报行为
税款+滞纳金+0.5-5倍的罚款
(六)偷、逃税行为
※偷税罪最低标准:偷税数额占应纳税的比例>10%且数额>1万
※逃税罪最低标准:逃税数额>1万
1、不构罪的:税款+滞纳金+0.5-5倍的罚款 2、构罪的:(未处理的按累计数计算)
偷税:10%-30%且1-10万
或前面偷税后又偷税了
<3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5倍罚金
逃税:1-10万
<3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1-5倍罚金
偷税:>30%且>10万
3-7年有期徒刑,并处1-5倍罚金
逃税:>10万
(七)骗税行为
※税务机关可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1、不构罪的:税款+滞纳金+1-5倍的罚款 2、构罪的:
数额较大的
<5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5倍罚金
数额巨大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5-10年有期徒刑,并处1-5倍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
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1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1-5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八)抗税行为
1、不构罪的:同骗税行为
2、构罪的:类同偷税行为
(九)欠税行为
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1、税款+0.5-5倍的罚款
2、最长期限不得>15日
(十)扣缴义务人不执行扣缴义务
税款+0.5-3倍的罚款
(十一)违反检查的行为
1、责令改正,可处<10000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10000-50000的罚款
(十二)非法印制的行为
发票
1)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
2)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3)并处10000-50000的罚款
4)构罪追究
增值税发票
1)个人的:
①<3年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2-20万罚金
②较大的3-10年有期,并处5-50万罚金
③巨大的>10年有期或无期,并处5-50万罚金或没收财产
④特巨大的,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处无期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单位的:单位处罚金,责任人员接受制裁
伪造等用以骗税的发票
①<3年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2-20万罚金
②巨大的3-7年有期,并处5-50万罚金
③较巨大的>7年有期或无期,并处5-50万罚金或没收财产
其他的
①<2年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1-5万罚金
②情节严重的2-7年有期,并处5-50万罚金
倒卖转借
①责改,可处2000-10000的罚款
②情节严重的,处1-5万罚款
③构罪追究
(十三)违法不接受处理的
可收缴其发票或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采用方式
供应商
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
不特定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方式
投标邀请书
随机邀请3家以上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竞争性谈判方式
通过谈判确定供应商
不少于3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单一来源方式
直接采购
1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询价方式
通过询价确定供应商
3家以上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采购项目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办服爱奉诚
概念
1.狭义的: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2.广义的: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它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本质表现
1.是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社会以公有制为主体,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2.是职业活动对职业行为的道德要求,与职业活动的要求密切相关
3.调节职业活动形成的各种职业关系(从业人员之间、职业与职业之间、职业与社会之间)的手段
特征
1、职业性 2、实践性 3、继承性
主要内容
1、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础,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所倡导的首要规范)
2、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职业道德的精髓)
3、办事公道
4、服务群众
5、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
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爱岗敬业
是基础
诚实守信
做人的基本准则,是精髓
办事公道
服务群众
是核心
奉献社会
是出发点和归宿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
廉洁自律
是会计人员必备的行为品德,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灵魂
会
计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
客
爱
廉
参
,
坚
强
提
诚
爱岗敬业
①正确认识会计职业道德,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②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③安心工作,任劳任怨
④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⑤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诚实守信
①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弄虚假
②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
③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廉洁自律
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②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③尊纪守法,清正廉洁
客观公正
①端正态度 ③实事求事,不偏不倚
②依法办事 ④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坚持准则
①熟悉准则 ③坚持准则
②遵循准则 ④妥善解决道德冲突
提高技能
①具有不断提高会计技能的意识和愿望
②具有勤学苦练,刻苦钻研的精神
③要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参与管理
①应努力学习钻研相关业务,为参与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法律,为单位管理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③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更具有针对性和创新性,从而能有效协助领导作出科学决策
强化服务
①强化服务意识
②树立文明服务意识
③提高服务意识
③ 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