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1:
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说明
一、评价指标
创新型企业评价采取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见表1)。
表1 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
定量指标
研发经费强度
千名研发人员拥有的授权发明专利数
新产品(工艺、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全员劳动生产率
定性指标
创新组织与管理(包含创新战略谋划、研发组织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文化建设四个方面)
评价时,按企业规模和技术密集度分类评价。
二、门槛条件的设置
申请评价创新型企业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
1.区分企业类别,研发经费强度须达到一定标准(见表2);
2.过去三年内须有发明专利申请;
3.过去三年内须推出过新产品(工艺、服务)。
表2 创新型企业评价研发经费强度门槛条件
单位:%
企业规模
产业分类
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下
主营业务收入5-100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在100-1000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亿元以上
高技术密集度
产业群
6.0
5.0
4.0
0.6+X
中高技术密集度
产业群
5.0
4.0
3.0
中低技术密集度
产业群
4.0
3.0
2.0
低技术密集度
产业群
3.0
2.0
1.0
注:①表中数据为企业研发经费强度,即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②X的取值按企业所在行业平均研发经费强度情况分别为{2.0,1.0,0.5,0}。
三、指标解释
(一)关于定量指标
1.研发经费强度
研发经费强度是指研发经费支出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反映企业在资源配置上对技术创新的侧重情况。
研发经费支出包括研发经费的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研发经费的内部支出是指在考察期间内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中用于内部开展研发活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实际支出。包括用于研发项目(课题)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间接用于研发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与研发有关的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外协加工费等。不包括生产性活动支出、归还贷款支出以及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活动而转拨给对方的经费支出。
研发经费的外部支出是指在考察期间内企业委托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R&D活动而支付给对方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
2.千名研发人员拥有的授权发明专利数
千名研发人员拥有的授权发明专利数是指企业拥有的授权发明专利数与千名研发人员数量的比,反映企业对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掌握状态。
研发人员是指在考察期间内企业科技人员中参与研发项目研究、管理和辅助工作的人员,包括研发项目(课题)组人员、与研发项目(课题)活动有关的企业科技行政管理人员和直接为其提供服务的辅助人员。
拥有的授权发明专利数是指在考察期间内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内外专利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数量。
3.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是指企业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反映企业收入构成和获取利润的来源。
企业新产品(工艺、服务)的销售(营业)收入包括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服务收入的总和。新产品(服务)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服务),或在技术规格、零件和原料、合成软件、用户体验或其他功能特性等方面比原有产品(服务)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服务)的质量、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服务)。新工艺指采用技术上新的或有重大改进的生产方法,包括产品的交付方式。生产方法包括通常用于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技术、设备和软件。这些方法涉及设备、生产组织的变化。
上述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对于提供单一产品、工程或服务的企业,可计算由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而新增的产品或提供的工程、服务的销售(营业)收入。
4.全员劳动生产率
全员劳动生产率是指企业增加值与企业全体员工数量的比,反映企业创新的综合经济效益情况。
(二)关于定性指标:创新组织与管理
主要包括创新战略谋划、研发组织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文化建设等内容,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综合反映企业着眼长远发展对技术创新的依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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