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试卷代号:106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知识产权法 试题
2011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区别于其他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叫做( )。
A. 制造商标 B.销售商标
C. 服务商标 D.图形商标
2.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注册商标有异议,其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 )。
A.1年 B.2年
C. 3年 D.5年
3.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自( )之日起产生。
A.作品发表 B.作品创作完成
C. 作品登记 D. 作品公告
4.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
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这类行为称为( )。
A. 使用侵权 B. 销售侵权
C. 标识侵权 D.反向假冒侵权
5.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合于工业上
应用的新技术称为( )。
A.发明 B.实用新型
C. 外观设计 D.新技术
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三个条件,其中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这属于三个条件中的( )。
A.新颖性 B.创造性
C. 实用性 D.推广性
7.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 )。
A.5年 B.10年
C.20年 D.30年
8.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人是( )。
A.专利申请人 B.专利使用人
C. 专利局 D.任何人
9.电影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 )。
A.10年 B.30年
C. 50年 D.死后50年
10.巴黎公约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
A.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
C.独立性原则
D.最惠国待遇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所给出的被选答案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 )。
A.著作权 B.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C. 商号权 D.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12.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 )。
A. 同我国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B.同外国各州省行政区划名称相同的
C. 同“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相近的
D.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的
13.我国商标法规定,不能作为商品注册的标志有( )。
A.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B.仅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的
C. 与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无关的文字、图形
D.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14.商标侵权行为的例外包括( )。
A.合理使用 B.权利用尽
C. 先用权 D.在先权利
15.商标权的内容包括( )。
A. 专用权 B.禁止权
C. 转让权 D.许可使用权
16.不授予专利权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 )。
A.科学发现 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C.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D.动物和植物品种
17.甲公司申请取得外观设计专利,其保护范围以( )为准。
A.说明书
B.权利要求书的权利要求
C. 表示在图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D.表示在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18.产品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有( )。
A.制造专利产品
B.外国运输工具运行中使用专利产品
C. 许诺销售专利产品
D. .进口专利产品
19.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包括( )。
A.为学校课堂教学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使用
B.将我国公民已经发表的汉语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C.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20.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
A.在商品上冒用认证标志
B.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C. 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允许他人使用别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D.虚假宣传行为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21.根据是否以他人商标权为前提,可将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与——。
22.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之——日起计算。
23.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发明是指对——、——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
技术方案。
24.专利申请的原则有专利申请的——一、——和优先权原则。
25.作品的构成条件包括——、范围有限性、可感知性和——。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26.知识产权制度
27.商标权
28.保护作品完整权
29.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五、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0.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31.简述著作人身权利的概念及内容。
六、案例分析题(14分)
32.原告北京华企多媒体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企公司)和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 (以下简称中录总社)因与被告山东电视台发生著作权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原告诉称:二原告是电视连续剧《一路等候》(以下简称《一》剧)的制片人,依法对该剧享有著作权。被告山东电视台未经原告许可,就采用电视卫星传输播放方式向中国大陆地区及亚洲地区播放《一》剧。被告此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且该侵权行为不可逆转。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
被告山东电视台辩称:《一》剧是山东宏智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智公司)通过北海大众电视文化艺术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公司),从杭州福莱特广告创意中心(以下简称创意中心)取得山东地区播映权的。宏智公司又与被告签订合同,将《一》剧在我台播出。签订合同时,被告对宏智公司的播映权进行了考查,且在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责任的承担问题。因此,被告是经过合法授权播出《一》剧,并不是盗播,未侵犯原告的权利。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原告中录总社持有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发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1995年2月,中录总社与原告华企公司签订了联合制作《一》剧的合同书。合同约定:《一》剧的拍摄资金由华企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由中录总社提供,著作权归双方共同享有。《一》剧电视作品中应标明“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与北京华企多媒体制作有限公司联合摄制”的文字并应附有“本电视剧文字作品、音像作品、音乐作品之著作权,均由著作权人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的声明文字。华企公司负责全权处理《一》剧的电视播映权许可使用事宜。
1996年4月,原告华企公司在《一》剧摄制完成后,与创意中心就该剧的播映权签订有偿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华企公司同意将《一》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范围内的地面无线电视 (非上星)播映权作价340万元转让给创意中心独家享有,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关于《一》剧的卫星电视播映权,华企公司和中录总社均未转让给他人。
1996年8月,被告与宏智公司签订合同。宏智公司购买了大众公司的25集电视剧《一路等候》在山东地区电视台的播出权,同意该剧在被告(卫视台)播出(附购买播映合同书)。如本片播出时在播出权方面出现问题,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签订合同时,山东电视台审查了宏智公司提供的中录总社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复印件和创意中心出具的内容为“《一》剧由创意中心享有版权,创意中心与大众公司共同发行”的证明。199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山东电视台卫星节目在每日22时许连续播出了《一》剧全剧,剧前附有90秒随片广告。
问题:
试分析阐述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法律依据)?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知识产权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
2011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C 2.A 3.B 4.A 5.D
6.A 7.C 8.C 9.C 10.D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所给出的被选答案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1.ACD 12.AC 13.ABD 14.ABCD 15.ABCD
16.ABCD 17.CD 18.ACD 19.ACD 20.ABCD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21.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
22.10年 核准注册
23.产品 方法
24.单一性原则 先申请原则
25.独创性 可复制性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26.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27.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28.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9.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主要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通过签订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方式,就缔约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协调和合作。
五、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0.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行为。(2分)
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有擅自使用专利权人专利的行为。(2分)
(2)实施行为以营利为目的。(2分)
(3)实施的技术与专利权人的专利技术具有相同或近似性。(2分)
(4)专利权人的专利必须为有效的专利。(2分)
31.简述著作人身权利的概念及内容。
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2分)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分)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2分)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2分)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2分)
六、案例分析题(14分)
32.(1)原告中录总社与原告华企公司联合摄制的《—》剧,符合国家电视剧制作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录总社与华企公司作为该电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著作权。其他电视台播放《一》剧电视作品,应当取得中录总社与华企公司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4分)
(2)被告山东电视台未经许可就在其卫星电视节目中播放《一》剧,已经侵犯了中录总社与华企公司的著作权。山东电视台尽管持有宏智公司与其签订的授权播出合同,但是没有证据表明宏智公司对《一》剧享有卫星电视播放权。山东电视台提供的一份关于创意中心与大众公司合作发行《一》剧的证明,系利害关系人创意中心自行出具。该证明不能说明创意中心对《—》剧享有著作权。(5分)
(3)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电视和录像,应当取得电影、电视制片者和录像制作者的许可。电视台虽然可以从代理人那里取得播放许可权,但这日寸必须负有了解该代理人获得代理权的经过以及代理权限范围的义务。山东电视台未尽审核义务,仅据此证明便在其覆盖全国的卫星电视节目中播出《一》剧全剧,致使著作权人行使许可他人在卫星电视播放并获得相应收益的权益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失。山东电视台具有明显过错,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应当承担停止播放、赔礼道歉的责任,并应当将其从侵权播放中所获收益赔偿给著作权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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