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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面图绘制方法
剖面图
1.剖面图基本概念与画法
在画建筑形体的投影时,形体上不可见的轮廓线在投影图上需用虚线画出。这样,对于内形复杂的建筑物,例如一幢房屋,内部有各种房间、走廊、楼梯、门窗、基础等,如果都用虚线来表示这些看不见的部分,必然形成图面虚实线交错,混淆不清,既不变于标注尺寸,也容易产生差错。一些构配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长期的生产实践证明,解决这个问题的好办法,是假想将形体剖开,让它的内部构造显露出来,使形体看不见的部分变成了看得见的部分,然后用实线画出这些内部构造的投影图。
图1是钢筋混凝土双柱杯型基础的投影图。这个基础有安装柱子用的杯口,在V、W投影上都出现了虚线,使图面不清晰。假想用一个通过基础前后对称平面的剖切平面P将基础剖开,然后将剖切平面P连同它前面的半个基础移走,将留下来的半个基础,投影到与剖切平面P平行的V投影面上(图2),所得的投影图,称为剖面图(图2)。现比较图1的V投影和图2的剖面图,就可看到在剖面图中,基础内部的形状、大小和构造,例如杯口的深度和杯底的长度都表示的一清二楚。
必须注意,由于剖切是假想的,所以只在画剖面图时,才假想将形体切去一部分。在画另一个投影时,则应按完整的形体画出。
从上述各图可以看出,形体剖开之后,都有一个截口,即截交线围成的平面图形,称为断面。在剖面图中,规定要在断面上画出建筑材料图例,以区分断面(剖到的)和非断面(看到的)部分。各种建筑材料图例必须遵照“国标”规定的画法。图2的断面上,所画的是钢筋混凝土图例。由于画出材料图例,所以在剖面图中还可以知道建筑物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在不指明材料时,可以用等间距、同方向的450细斜线来表示断面。
作剖面图时,一般都使剖切平面平行于基本投影面,从而使断面的投影反映实形。同时,要使剖切平面尽量通过形体上的孔、洞、槽等隐蔽形体的中心线,将形体内部尽量表示清楚。剖切平面平行于V面时,作出的剖面图称为正立剖面图,可以用来代替原来带虚线的正立面图;剖切平面平行于W面时,所作的剖面图称为侧立剖面图,也可以用来代替侧立面图。
2.剖面图的几种处理方式
画剖面图时,针对建筑形体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有如下几种处理方式:
(1)全剖面。不对称的建筑形体,或虽然对称但外形比较简单,或在另一个投影中巳将它的外形表达清楚时,可假想用一个剖切平面将形体全部剖开,然后画出形体的剖面图。这种剖面图称为全剖面。如图3所示的房屋,为了表示它的内部布置,假想用一水平的剖切平面,通过门、窗洞将整幢房屋剖开(图3a),然后画出其整体的剖面图。这种水平剖切的剖面图,在房屋建筑图中,称为平面图(图3)。
(2)阶梯剖面。一个剖切平面,若不能将形体上需要表达的内部构造一齐剖开时,可将剖切平面转折成两个相互平行的平面,将形体沿着需要表达的地方剖开,然后画出剖面图。如图3所示的房屋,如果只用一个平行于W面的剖切平面,就不能同时剖开前墙的窗和后墙的窗,这时可将剖切平面转折一次(图3c),即使一个平面剖开前墙的窗,另一个与其平行的平面剖开后墙的窗,这样就满足了要求。所得的剖面图,称为阶梯剖面,如图3b的1-1剖面图,阶梯形剖切平面的转折处,在剖面图上规定不画出分界线。
(3)局部剖面。当建筑形体的外形比较复杂,完全剖开后就无法表示清楚它的外形时,可以保留原投影图的大部分,而只将局部地方画成剖面图。如图4所示,在不影响外形表达的情况下,将杯形基础水平投影的一个角落画成剖面图,表示基础内部钢筋的配置情况。这种剖面图,称为局部剖面。 按“国标”规定,投影图与局部剖面之间,要用徒手画的波浪线分界。
图4所示基础的正面投影,已被剖面图所代替。图上已画出了钢筋的配置情况,在断面上便不再画钢筋混凝土的图例符号。
图5表示应用分层局部剖面,来反映楼面各层所用的材料和构造的做法。这种剖面多用于表达楼面、地面和屋面的构造。
(4)半剖面。当建筑形体是左右对称或前后对称,而外形又比较复杂时,可以画出由半个外形正投影图和半个剖面图拼成的图形,以同时表示形体的外形和内部构造。这种剖面称为半剖面。例如图5所示的正锥壳基础,可画出半个正面投影和半个侧面投影以表示基础的外形和相贯线,另外各配上半个相应的剖面图表示基础的内部构造。在半剖面图中,剖面图和投影图之间,规定用形体的对称中心线(细点划线)为分界线。当对称中心线是铅直时,半剖面画在投影图的右半边;当对称中心线是水平时,半剖面可以画在投影图的下半边。
(5)旋转剖面。图6所示的过滤池形体的V投影,是用两个相交的铅垂剖切平面,沿1—1位置将池壁上不同形状的孔洞剖开,然后使其中半个剖面图形,绕两剖切平面的交线,旋转到另半个剖面图形的平面(一般平行于基本投影面)上,然后一齐向所平行的基本投影面投影,所得的投影称为旋转剖面。对称形体的旋转剖面,实际上是一个由两个不同位置的半剖面并成的全剖面。
3.剖面图的标注
为了读图方便,需要用剖面的剖切符号把所画的剖面图的剖切位置和剖视方向,在投影图上表示出来,同时,还要给每一个剖面图加上编号,以免产生混乱。对剖面图的标注方法有如下规定:
(1)剖切位置线表示剖切平面的剖切位置。剖切位置线实质上就是剖切平面的积聚投影。不过规定它只用两小段粗实线(长度为6~10mm)表示,并且不宜与图面上的图线相接触(图3.1.36)。
(2)剖切后的剖视方向用垂直于剖切位置线的短粗线(长度为4~6 mm)来表示,如画在剖切位置线的左边表示向左边投影(图7)。
(3)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由左至右,由下至上连续编排,并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如剖切位置线需转折时,在转折处如与其它图线发生混淆,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如图7中的“3-3”所示。
(4)剖面图如与被剖切图样不在一张图纸内,可在剖切位置线的另一侧注明其所在图纸的图纸号,如图7中的3-3剖切位置线下侧注写“建施-5”,即表示3-3剖面图画在“建施”第5号图纸上。
(5)对习惯使用的剖面符号(如画房屋平面图时,通过门、窗洞的剖切位置),以及通过构件对称平面的剖切符号,可以不在图上作任何标注。
(6)在剖面图的下方或一侧,写上与该图相对应的剖切符号的编号,作为该图的图名,如“1-1”、“2-2”、...,并应在图名下方画上一条等长的粗实线(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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