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审计机关全称)
审计方案调整情况
审计项目
调整内容
业务部门领导审批
厅 领 导 审 批
《审计方案调整情况》说明:
一、本文书根据《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
二、审计工作方案需要调整的,标题为《审计工作方案调整情况》,审计项目实施方案需要调整的标题为《审计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情况》。
三、审计工作方案的调整应当经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或审计业务会议确定
四、实施审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一)审计工作方案调整的;
(二)审计组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测评后,认为需要调整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的;
(三)审计组人员发生变化,足以影响审计实施方案执行的;
(四)审计中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线索,需要改变审计内容和重点的;
(五)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正常开展审计工作的;
(六)其他需要调整的。
三、审计实施方案中下列事项的调整应当报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
(一)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
(二)重要性水平及审计风险水平;
(三)重要的审计步骤和方法;
(四)审计组成员。
四、审计实施方案中下列事项的调整应当报经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批准:
(一)审计目标;
(二)审计组组长;
(三)审计工作起止时间;
(四)审计组所在部门认为需要报审计机关领导批准的其他事项。
五、审计组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审批手续的,可以口头请示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者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同意后,调整并实施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结束时,审计组应当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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