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连丰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1、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必须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2、 严守交通规则,注意路上安全,不在路上追逐玩耍。过公路,不逆行,靠右走,不与机动车抢道,横过公路要做到“一停,二望,三通过”。
3、 上学、放学途中及在校期间绝对禁止到池塘里游泳,游泳时必须要有家长的许可和带领。不准擅自野炊。
4、 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学生不能在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机、火柴到校,严禁吸烟和玩火,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 注意用电安全,不能故意损坏用电设备。
6、 禁止爬上阳台护栏、铁门、围墙、天棚等建筑物,不准爬窗口出入,禁止在走廊追逐打闹,上落楼梯要有序,不得争先恐后。
7、 严禁拿棍棒、沙石、刀具等危险物追逐玩闹,以免伤人,禁止从楼上往下倒水、掷物。
8、 体育课、活动课及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劳动、上课或活动结束时,当班教师要集中总结和检查人数。
9、 在校内如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危险情况,要沉着镇静,应及时报告教师处理,自觉听从领导的指挥。
10.遇恶劣天气,要注意处所安全,不在危墙高树下站立;遇天气骤变、狂风暴雨由学校按上级的通知停课。
11. 不准聚众打架斗殴,不准邀校外学生来校寻畔滋事。
12. 上课时间,未经请假,不得私自离校。节假日不准校内外学生到校玩耍及破坏学校公共财产。
井都镇连丰小学
二0一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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