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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门政风行风评议方案
一、背景
为加强司法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公正审判、廉洁司法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司法改革和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部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二、评议对象
受评对象为司法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专业人员和工勤人员。
三、评议标准
(一)敬业奉献,履职尽责。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爱岗敬业,保持朝气蓬勃的工作状态。
(二)廉洁自律,恪守法规。明辨是非,坚持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履行职责,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三)服务群众,劳模先进。遵循“为民服务”的原则,关心群众利益,倾听声音,真正做到为了群众、为了司法、为了法治,积极参与和推动开展劳模和先进个人评选。
(四)团结协作,风雨同舟。树立团结合作的精神,尊重、理解、支持和信任同事,不断提升合作与协作的能力,推动工作团队高效协作。
(五)科学创新,改革开拓。注重创新方法,开拓思路,提高工作效率与科研能力,推动司法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和发展。
四、评议流程
评议工作由司法部门机关党委牵头,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议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评议。
评议采取匿名制,采用问卷和谈话两种方式,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廉洁自律、服务群众、团结协作、科学创新等方面进行评议。
评议结果由小组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先进典型、改进方向和提升措施等,并及时向工作人员反馈结果,推动建立健全司法部门政风行风监督反馈机制。
五、评议结果
根据评议结果,评比出先进典型和先进团队,并表彰。同时,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加强培训教育,提高评议意识和质量。评议结果还将作为考核工作人员绩效的一个参考因素。
六、总结
司法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建设工作,可以促进司法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熟悉和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进司法部门形象建设和公信力提升,对司法部门的改革与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司法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评议标准开展评议工作,注重评议结果的跟进实施,同时也借助于评议提高工作人员的斗志和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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