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树木苗圃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出租方)
•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乙方(承租方)
• 姓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树木苗圃承包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承包地点
1. 树木苗圃位于甲方负责的地域范围内,具体地址是:(如有需要,可以在此处填写地址信息)。
2. 租赁场地是上述树木苗圃的全部或部分,并相应地提供室内、室外、沐浴、中央空调、照明、通风排污等基础设施的使用。
3. 租赁场地的规划情况、数量、面积及所承担的租赁费用比例见第三条。
二、承包期限
1. 租赁期限为 (填写承包期限) 从 (填写起始时间) 至 (填写结束时间) 。
2. 若乙方因故需要延长使用时间,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甲方确认同意方可延长使用时间。
3. 若甲方需要收回场地,应当在收回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通过协商达成收回后相应处理措施。
三、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1. 租赁价格根据租赁地区、时间段、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每月或每季度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并按照租赁规定的时间及比例支付。
2. 租赁价格支付方式:乙方每个月/季度支付租赁价格的 (填写支付方式) ,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款,甲方有权采取租约解除、起诉违约、从押金中扣除逾期滞纳金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撤场及交接
1. 租赁期届满,乙方应按时撤场并做好交接工作。
2. 乙方必须将甲方租用的场地内的一切物品、设备等还原于原状并移出该场地,如有违法或违约行为,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甲方在接收场地及相关物品后,对该场地及其设施的损坏、缺失等相应情况,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承诺及保证
1. 甲方作为租赁方,有权经营及管理本场地,保证所提供的设施、基础设施设备及用品等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 乙方承诺在租用场地时遵守国家公共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各项承诺和保证,不得在租用场地内从事危险品仓储运输、危险化学品制品生产经营、公共卫生营养、游泳、音乐舞蹈等会构成噪音、污染环境、扰乱秩序、影响他人等行为,严禁在租用场地内从事司法管辖范围内的非法活动。如有任何违约行为,乙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 乙方须承担对租赁场地的使用风险及其可能带来的损失、责任等风险及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责任,应购买保险或垫付相应保证金作为风险保障。
六、合同变更及解除
1. 本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法书面确认。
2.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因下列原因单方解除合同:
(1) 国家政策变动或法规出台;
(2) 承包场地有其他投资规划;
(3) 承包场地的周边环境发生侵权等不利影响;
(4) 乙方不遵守合同规定。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本着合作、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则提交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日期: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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