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县创建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省文明城市是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最高荣誉称号。省文明城市建设是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基础和关键,对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提升城市软实力、提高城市品质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深化县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县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幸福感,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城管局、县文广新体局、县住建系统等多个部门,共同制定县创建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 环境卫生
1. 开展城市环境“四清”行动,加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河湖等公共场所的清洁保洁工作。
2. 严厉打击乱设牌子、乱张贴海报、乱交通等危害城市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加强文明行为宣传教育。
3. 推广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率,协调动员各方力量齐心协力,为城市环境的整洁和美丽作出积极贡献。
(二) 市容市貌
1. 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城市面貌,建设宜居城市。
2. 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统一规划、设置和管理城市标志性建筑和公共文化设施。
3. 鼓励市民参与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强化公众意识,提高城市居民的文明素质。
(三) 社会治安
1. 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打造安全稳定的城市环境。
2. 加强治安工作,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3.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城市治安稳定有序。
(四) 公共文化建设
1. 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设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体系。
2. 建设多样化、开放式、共享式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3. 执行文化管制规范,推进娱乐场所、文艺作品管理和文化市场管理。
三、实施措施
(一) 制定实施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确保县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有序。
(二) 加强管理力量:加大基层选派、培训和管理投入,确保人员满足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效率。
(三)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的文明素质。
(四)依法加强执法力度:建立严格的中央后勤服务工作,开展计划内多项执法检查和培训活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 发挥社会力量和市民的作用:通过加强与社会力量的沟通合作,促进社会动员,鼓励市民参与县创建省文明城市活动,建设共同的美好家园。
四、考核标准
县创建省文明城市的考核标准包括文明城市综合水平考核、市容市貌考核、环境卫生考核、创新服务考核、城市治安考核、公共文化服务考核等六项指标体系。每年县级以上城市都要接受省委省政府的考核,达到相应的得分才能称为省文明城市。
五、工作推进与落实
县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县市场监管局将以本次实施方案为依据,联合相关部门和各级领导,鼓励大家迎难而上,高效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县城市改革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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