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集团隐蔽验收及工序交接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
***集团隐蔽验收及工序交接管理制度
版号
2014年1版
起草部门
综合管理中心、工程中心
编制
审核
审批
生效日期
页数
共3页
目的:为保证工序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工程管理力度,树立质量意识,有效降低质量事故风险,提升公司品牌;确保经过验收后的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集团开发的所有工程项目。
一、工作职责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日常隐蔽验收及工序交接的执行;专业经理每周对隐蔽验收及工序交接进行监督和抽查;工程部经理负责月度抽查。
监理单位:参与验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会签。
施工单位:负责对各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整改,并负责报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
第一节 隐蔽验收
二、验收流程
隐蔽验收前,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填写隐蔽验收通知单,通知监理和建设单位进行隐蔽验收。
建设单位工程部收到通知后,由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进行隐蔽验收并拍照取证,提出整改意见,经验收合格的,做好会签记录。
三、隐蔽验收目录及内容
各专业隐蔽验收目录及内容见附件一。
四、管控措施
1、对各专业隐蔽工程项目,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进行100%检查,并拍照保存。
2、经验收合格的,由填写《隐蔽验收记录表》(附件二)存档备查;未经验收合格的,应当及时整改,在整改合格前,不得进行隐蔽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关键工序作业停止点检查由监理、专业工程师进行100%检查。
4、对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未通过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隐蔽和下道工序的施工,擅自进行隐蔽和后续施工的,监理、工程部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项目,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无条件进行返工和经济处罚。
5、专业经理对现场进行抽查,并进行月度汇总报送工程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对现场进行抽查,见附件三《隐蔽验收月度汇总表》;
6、所有验收及交接项均分专业按月整理汇总交资料员存档备查。
第二节 工序交接
五、下列工序必须进行工序交接:详见《工序交接目录》(附件四)
1、各工序间非同一工种施工时;
2、各种隐蔽工程内的工序;
3、各种测试工程的工序;
4、各种专业间穿插作业先后工序。
六、工序交接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上道工序已构成完整验收项目,并完成验收且验收结果合格;
2、上道工序资料齐全的施工项目;
3、上道工序未构成完整验收项目的,必须完成中间验收且验收结果合格,并上道工序验收资料齐全的施工项目;
4、对外工序交接的施工项目必须满足交接条件本条中第一项的要求。
七、交接手续:
1、上道工序交接应提交相应《工序交接验收表》(见附件五)。
2、必须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工序交接资料由上道工序填写。
3、各工序必须由上道工序提出申请,以上、下道工序责任单位及工程部签字认可的工序交接验收表作为工序交接的书面手续。
八、管控措施
1、工程部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应当落实施工单位是否办理工序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应当暂停支付工程款项。
2、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当告知施工单位负有工序交接的义务,下道工序施工单位在未进行工序交接前,不得施工。
九、奖惩监督
1、工程部经理是隐蔽工程验收的监管责任人,工程部经理发现未经其会签的隐蔽工程应当及时要求重新验收并报告公司领导,并有权对专业经理按照《***集团日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工程部经理发现未经其会签的隐蔽工程隐瞒不报的,将按照《***集团日常奖惩制度》与专业经理进行连带处罚。
2、下道工序交接验收表位未办理工序交接而进行施工的,对工序交接验收表位和接收单位进行连带处罚;因上道工序交接人拒绝交接的,仅对上道工序交接验收表位进行处罚,下道工序施工单位监督有效的,可给予适当奖励或优惠。
十、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属集团综合管理中心,将根据经营需要在必要时予以修订、完善、补充。
2、本制度经总裁批准之日起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十一、附件
1、《隐蔽验收目录及要点》(分土建、内装、外装、安装、景观专业)
2、《工程隐蔽验收记录表》
3、《隐蔽验收月度汇总表》
4、《工序交接目录》(分土建、内装、外装、安装、景观专业)
5、《工序交接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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