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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业务办理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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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生育保险业务办理须知 一、 生育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孕妇保健手册(在医院领取) 4. 养老保险手册 5. 医疗保险卡 6. 《威海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 注: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为道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 2.孕期检查备案时间为确诊怀孕后,生育备案时间为预产期前20天左右。 二、申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养老保险手册 5.医疗保险卡 6.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注:难产需医院开具难产证明 三、 男职工报销生育医疗费需提交的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6. 养老保险手册(男职工) 7. 医疗保险卡(男职工) 8. 夫妻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女方无工作、无收入证明 注:申领条件为女方无工作、无收入,男方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 四、 流产、放环、取环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流产需医院诊断怀孕证明 3. 养老保险手册 4. 医疗保险卡 5. 《威海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 五、 流产后申领休假工资需提交的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医院开具的行流产术证明 3. 养老保险手册 4. 医疗保险卡 5. 流产医疗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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