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迎接省级文明区测评工作操作手册
一、精神文明创建(12项,共35分)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式
测评要求
责任单位
1、组织领导(4分)
1)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文明县(市、区)创建工作,创建文明县(市、区)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2)采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形式,加强对文明县(市、区)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
3)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4)创建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5)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
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标准为B;符合3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1)2)3)4)材料审核;5)实地考察
1)提供创建文明县(市、区)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文件文本,摘录城市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有关内容;
2)说明办理相关议案、提案情况,列举群众监督的主要渠道,说明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的情况。
3)说明财政预算内的创建活动经费情况,统计财政对创建工作投入的增长情况;
4)说明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情况;
5)随机抽查商业大街、主干道、公园等公共场所。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考核办、区文明办、临淄规划分局
2)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今日临淄
3)区财政局
4)区文明办
5)区住建局、区园林局、区城管执法局、临淄工商分局
2、讲文明
树新风
(3分)
1)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以及重大事件,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2)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3)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大兴文明礼仪之风;
4)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理念;
5)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纠正奢侈浪费现象。
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标准为B;符合3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1)2)3)4)材料审核;5)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1)说明全县(市、区)组织开展各种“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情况,以及长效机制的形成情况;
2)说明本县(市、区)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公益广告宣传情况;
3)说明相关部门在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其成效;
4)说明“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宣传教育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5)说明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情况及成效,提供文明餐桌行动宣传品,从各类饭店、餐馆中随机抽查。
1)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广电局、区文明办
2)区经信局、区广电局、今日临淄
3)文明办
4)区经信局、各镇、街道、区教育局、临淄环保分局
5)临淄食药监管分局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2分)
1)制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规划,有具体措施;
2)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
3)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4)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符合2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材料审核
1)说明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或工作计划中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的内容及其实施情况;
2)说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及成效,列举全县(市、区)性宣传教育活动;
3)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情况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部署、落实情况;
4)说明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期间“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列举媒体宣传报道材料。
1)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2)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广电局
3)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广电局
4)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清明、重阳)、区教育局、区旅游局(七夕)、区广电局、区文明办、今日临淄
4、道德模范学习宣传
(4分)
1)积极组织道德模范、“山东好人—每周之星”推荐评选活动,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规范化、制度化,道德榜样不断涌现;
2)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形成长效机制;
3)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城乡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并形成制度;
4)运用新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网络展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2)3)材料审核;4)材料审核、网络调查
1)说明县(市、区)道德模范、“山东好人—每周之星”推荐评选活动情况,提供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相关制度,列举本县(市、区)所有地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名单和“中国好人”、“山东好人”及“每周之星”名单;
2)说明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机制和给予道德模范崇高社会礼遇的相关办法,列举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具体活动情况;
3)说明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宣传教育进社区、企业、机关、学校、村镇等情况,提供道德典型基层巡讲、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资料及参与人数等情况;
4)说明运用新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网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的情况。
1)区文明办,各镇、街道、区广电局
2)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文明办,各镇、街道
3)区文明办,各镇、街道,各级文明单位
4)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经信局、区广电局、区文联、今日临淄
5、道德实践
(3分)
1)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四德”工程建设;
2)设立县(市、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能正常开展活动;
3)“道德讲堂”建设广泛深入,能够发挥作用。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2)材料审核;3)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1)说明倡导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四德”工程情况。提供5个行业(医疗、商业必含)制定职业道德准则、建立道德评价制度方面的情况;
2)说明本县(市、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情况和开展活动的情况,抽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3)说明“道德讲堂”建设的情况及成效。各“道德讲堂”有固定场所、经常化的活动、规范性的流程、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随机抽查当地省级文明单位中的“道德讲堂”。
1)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区教育局、临淄工商分局、区社、区服务业发展局、齐化国税局、临淄地税分局、临淄人行
2)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出版局、区教育局、齐文化博物院
3)区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
6、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
(2分)
1)成立领导小组,对活动作出部署;
2)精心组织实施,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3)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材料审核
1)说明本县(市、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领导小组建立情况,提供活动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2)说明通过道德教育、自查自纠、市民巡查、道德评议、选树典型、加强管理等工作环节组织实施活动的情况及成效;
3)说明各类媒体宣传情况,提供相关报道。
1)区文明办
2)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广电局、区文明办、区卫生局、临淄食药监管分局、临淄工商分局、区旅游局、临淄质监分局
3)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广电局、今日临淄
7、基层创建活动
(3分)
1)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社区和谐;
2)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对文明单位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动态管理,各文明单位带头履行社会责任;
3)开展城乡文明共建活动,共建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帮助农村谋求发展、解决问题。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材料审核
1)说明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的情况,提供创建文明社区的文件、管理制度及有关活动材料;
2)说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情况,提供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管理制度及有关活动材料;
3)说明本县(市、区)城乡文明共建活动组织情况及成效,提供实施方案、主要活动、人财物投入情况。
1)区文明办,各街道
2)区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
3)区文明办,各镇、街道,各级文明单位
8、网络文明创建
(2分)
1)开办精神文明建设专门网站或专题网页;
2)积极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3)有专人管理和经费保障;
4)建立文明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符合2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1)2)网络调查;3)4)材料审核
3)说明人员和经费保障情况;
4)说明省级以上文明单位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
1)区经信局、区文明办
2)区经信局、区文明办
3)区文明办、区财政局
4)区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
9、公共场所文明
(4分)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符合1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实地考察
1)随机抽查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公园等公共场所;
2)随机抽查政务大厅、医院、长途汽车站、宾馆、饭店等室内公共场所;
3)随机抽查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
1)区住建局、区园林局、区城管执法局、临淄工商分局、临淄公安分局
2)区爱卫办、区行政审批中心、区卫生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旅游局、临淄食药监管分局
3)区广电局、区文化出版局、区足球博物馆
10、文明交通行动
(3分)
1)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形成长效机制;
2)交通守法率达标;
3)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4)公交车站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5)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标准为B;符合3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1)2)5)材料审核;
3)4)实地考察
1)说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情况;
2)提供提供交通守法率达标情况的统计数据;
3)在交通、人流高峰期随机抽查主要交通路口;
4)随机抽查公交站点;
5)说明打击酒驾相关专项行动的情况及成效。
1)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临淄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
2)区交通运输局、临淄交警大队
3)临淄交警大队
4)区交通运输局
5)临淄交警大队
11、公共环境维护
(3分)
1)公共设施得到良好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能正常使用;
2)街巷道路、排水设施、路灯等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
3)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现象。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实地考察
1)随机抽查商业大街、主干道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盖等公共设施;
2)随机抽查新建城区和老城区街巷的路面、排水、路灯、电线、窨井盖、招牌等基础设施;
3)随机从商业大街、主干道、广场、集贸市场中抽查。
1)区住建局、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处、区园林局、临淄工商分局、区邮政局
2)区住建局、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处、区城管执法局、临淄供电中心、各街道
3)临淄工商分局、区住建局、区园林局、区城管执法局
12、居民生活安全
(2分)
1)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亮证经营,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2)餐饮店依法规范、亮证经营,公共用品、餐具消毒制度落实;
3)药店亮证经营,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
4)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符合2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1)2)3)实地考察;4)材料审核
1)随机抽查居民区附近的熟食店、食品商店以及集贸市场中的生熟食品专柜;
2)随机抽查小餐馆;
3)随机抽查药店;
4)说明本县(市、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主要内容,提供2012以来年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记录。
1)2)3)临淄工商分局、临淄食药监管分局、区卫生监督所
4)区食安办、临淄食药监管分局
二、乡村文明行动(8项,共35分)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测评要求
责任单位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分)
1)成立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和固定办公场所,乡镇(街道)全部设有乡村文明行动工作站,所属村(社区)设有乡村文明行动指导员;
2)制定乡村文明行动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年度工作目标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3)建立完善督促检查、日常通报、定期调度制度,将考核结果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部门和领导干部工作年度考核体系、各项精神文明创建考评体系;
4)公布县(市、区)级乡村文明行动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村、达标村、特色文化村。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2)材料审核、实地考察;3)4)材料审核
1)提供县(市、区)、镇两级相关文件资料、名单等,随机抽查;
2)提供县(市、区)、镇两级相关文件材料,说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及成效,随机抽查;
3)提供相关文件,说明各项工作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4)提供文件,说明公布县(市、区)级乡村文明行动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村、达标村、特色文化村的情况。
1)区文明办、各镇
2)区文明办、各镇
3)区委组织部、区考核办、区文明办、各镇
4)区文明办、区文化出版局
2、资金投入
(4分)
1)政府“三农”投入逐年增长;
2)设立乡村文明行动专项工作经费。
符合上述2项标准为A;符合1项标准为C。
材料审核
1)说明政府在“三农”工作的各项支出情况,提供财政支出项目明细;
2)提供财政预算说明、拨款凭证和执行情况。
1)区财政局
2)区财政局
3、宣传动员
(4分)
1)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有关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经常宣传报道乡村文明行动经验做法;
3)编发有关学习宣传材料,制作户外公益广告,各镇、村通过招贴画、挂图、宣传单(公开信、倡议书)、板报、标语等进行宣传。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材料审核;2)材料审核、网络调查;3)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1)提供会议相关材料;
2)说明有关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的情况,提供相关媒体原件;
3)说明开展社会宣传的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随机抽查。
1)区文明办
2)区经信局、区广电局、今日临淄
3)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区广电局、各镇
4、文化特色建设
(3分)
1)重视乡村文化建设,规划合理、科学可行;
2)注重农村自然历史风貌保护;
3)地方特色突出。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材料审核
1)提供县(市、区)、镇两级规划,说明并标注有关内容;
2)说明当地注重农村自然历史风貌保护的措施和成效;
3)列举本地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旅游名镇名村的数量、名称、特点等。
1)临淄规划分局、区文化出版局、各镇
2)区住建局、区文化出版局、临淄规划分局、各镇
3)区住建局、区文化出版局、区旅游局、各镇
5、村庄建设
(6分)
1)大力推进“三清(清粪堆、清垃圾堆、清柴草堆)、“五通”(通电、通邮、通水、通电话、通电视)、“五改”(改院、改厨、改厕、改圈、改水)、“五化”(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净化)”工程,村居环境整洁美观;
2)农村治安良好;
3)推广生态环保新技术,推进农村秸秆科学处置、综合利用。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3)材料审核、实地考察;2)实地考察;1)2)征求部门意见
1)说明本县(市、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情况和成效,随机抽查;
2)征求部门意见;
3)说明本县(市、区)推广新技术推进农村秸秆科学处置综合利用的工作措施和效果。
1)区环卫局、区住建局、临淄供电中心、区邮政局、区水务局、临淄联通、天网视讯临淄分公司、各镇
2)临淄公安分局
3)区农业局
6、农村垃圾
处理情况
(4分)
1)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市、区)(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
2)农村生活垃圾做到集中处理。
符合上述2项标准为A;符合1项标准为C。
1)材料审核;2)实地考察;1)2)征求部门意见
1)说明全县(市、区)农村垃圾处理情况;
2)随机抽查。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1)区环卫局
2)区环卫局
7、素质建设
(6分)
1)利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婚育文明、科技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
2)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评选活动,并实现常态化;
3)开展“新农村新生活”教育培训活动。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3)材料审核、实地考察;2)实地考察
1)说明县(市、区)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婚育文明、科技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的情况;随机抽查;
2)随机抽查;
3)提供县(市、区)、镇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
1)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爱卫办、区农业局、区广电局、区妇联、区教育局、团区委、区计生局、区科技局、区科协、区司法局、各镇
2)区文明办、各镇
3)区文明办、区委党校、区农业局、各镇
8、文化惠民
(4分)
1)落实文化惠民实事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2)乡镇、村(社区)建有综合文化站、文化大院(文化中心、健身广场),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
3)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基本建成,基本普及互联网信息服务;
4)重视发展农村民间艺术,有政策、资金扶持,“文化中心户”、民间业余剧团、庄户剧团、农民演出队有一定数量、规模,并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1)说明全县(市、区)落实文化惠民实事的落实情况;
2)说明乡镇、村(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大院(文化中心、健身广场)建设情况,随机抽查;
3)说明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情况,随机抽查;
4)说明全县(市、区)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开展情况,随机抽查。
1)区文化出版局
2)区文化出版局、各镇
3)区广电局、区文化出版局
4)区文化出版局、区体育局、各镇、区文联
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7项,共15分)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测评要求
责任单位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分)
1)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制定下发专门文件,有具体实施方案,有明确责任分工;
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季度考核制度化;
3)主要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设有专题专栏;
4)中小学校德育教师培训制度化。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2)4)材料审核;3)网络调查
1) 提供专门会议、专门文件和实施方案等资料(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情况)。
2)提供季度考核相关资料;
3)提供媒体专题专栏资料,网络媒体定期更新;
4)提供全县(市、区)中小学德育教师培训时间、人数及内容等资料。
1)区文明办、区教育局
2)区文明办、区教育局
3)区广电局、区经信局、今日临淄
4)区教育局
2、“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
(3分)
1)“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有实施方案,活动效果好;
2)开展美德少年星级评选,学生参与面大,活动效果好;
3)道德实践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4)利用重要节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80%以上。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2)3)材料审核;4)材料审核、网络调查
1)提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资料;
2)提供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资料;
3)提供开展“洒扫应对”、“日行一善”、“节日小报”、童心向党、优秀童谣征集传唱等活动情况及活动资料;
4)提供网上祭英烈、六一期间“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十一期间“向国旗敬礼”三项网上签名寄语活动等资料。
1)区文明办、区教育局
2)团区委、区教育局
3)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团区委
4)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
3、中华经典
诵读
(1分)
1)制定年度经典诵读实施方案,并把经典诵读纳入教学计划;
2)中小学校经典诵读活动落实情况良好,全县(市、区)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中小学校≥50%;
3)运用“学道德模范、诵中华经典、做有德之人”电视专题片为教案开展诵读活动,活动效果好。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材料审核
1)提供年度经典诵读实施方案及在教学计划中的体现;
2)说明中小学校经典诵读活动落实情况;
3)提供运用“学道德模范、诵中华经典、做有德之人”电视专题片开展诵读活动资料。
1)区教育局、区文明办
2)区教育局、区文明办
3)区教育局、区广电局
4、心理健康
教育
(1分)
1)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
2)落实“治未病”工作理念,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3)有工作队伍、有培训时间和人数。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实地考察;2)3)材料审核
1)提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资料,随机抽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
2)说明落实“治未病”理念的工作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
3)提供工作队伍名单及培训情况的相关记录。
1)区教育局
2)区教育局
3)区教育局
5、乡村学校
少年宫
(3分)
1)能够认真落实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任务;
2)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制度健全、活动项目丰富、经费保障到位;
3)乡村学校少年宫有专兼职辅导员队伍。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材料审核;2)3)实地考察
1)提供全县(市、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2)随机抽查乡镇的乡村学校少年宫;
3)随机抽查乡镇的乡村学校少年宫。
1)区文明办、区教育局
2)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各镇
3)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各镇
6、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教育网络
(1分)
1)中小学校能够运用各门课程德育资源,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
2)中小学校探索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有具体措施、有活动记录。
3)家长学校建设落实情况及“家长教子”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效果好;
4)社区(村)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设施、场所;
5)社区(村)有具体措施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
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2)5)材料审核;3)4)实地考察
1)说明各课程德育资源相互融合情况;
2)说明中小学校探索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的具体措施、活动记录;
3)到社区(村)实地考察,提供资料说明家长学校建设情况及“家长教子”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成效;
4)实地考察社区(村)内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设施、场所;
5)提供社区(村)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的资料。
1)区教育局
2)区教育局
3)区教育局、各街道
4)区教育局、各镇、街道
5)各镇、街道、区教育局、区妇联
7、净化社会
文化环境
(3分)
1)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情况。
2)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工作,效果明显;
3)开展广播电视、书报刊和文化市场抵制低俗工作,责任落实,管理到位;
4)深化“扫黄打非”有工作方案,有具体措施,有明显成效,无黄赌毒案件;
5)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力度大、常态化,效果实。
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5)实地考察;2)3)4)材料审核
1)实地考察网吧管理情况;
2)提供打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工作情况及成效;
3)说明广播电视、书报刊和文化市场抵制低俗工作情况;
4)提供“扫黄打非”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及效果;
5)实地考察中小学校周边环境。
1)区文化出板局、临淄公安分局、临淄工商分局、区教育局
2)区文化出版局、临淄公安分局
3)区文化出版局、区广电局
4)区文化出版局、临淄公安分局
5、区文化出版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临淄食药监管分局、临淄工商分局
四、志愿服务(5项,共15分)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测评要求
责任单位
1、志愿服务
运行机制
(3分)
1)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本县(市、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摆上工作日程,制定下发开展志愿服务的意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3)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4)把志愿服务纳入本地级财政预算,提供保障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正常开展所需的专项经费。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材料审核
1)提供本县(市、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文本,标明志愿服务工作相关内容;
2)提供党委政府制定下发的专门文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的会议资料;
3)提供本县(市、区)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成立和开展工作情况的有关资料,提供正式印发的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
4)说明财政预算内的志愿服务经费情况以及“三关爱”专项经费情况。
1)区发改局
2)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团区委
3)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
4)区财政局
2、志愿服务
文化普及
(3分)
1)主要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和优秀志愿者事迹,并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
2)公共场所、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宣传栏设有志愿服务宣传画;
3)把志愿服务的要求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之中。
符合上述3项标准为A;符合2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网络调查、材料审核;2)实地考察;3)材料审核
1)提供弘扬志愿服务理念、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和优秀志愿者事迹、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的资料;
2)实地考察;
3)实地考察,并提供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文本。
1)区广电局、区经信局、今日临淄
2)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园林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出版局、临淄人行、各镇、街道
3)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各镇、街道;教育、卫生、公安、交警、法院、交通、国税、地税、人行提供职业规范文本
3、“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3分)
1)举行“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
2)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经常,效果显著;
3)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经常,效果显著;
4)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经常,效果显著。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材料审核
1)提供举办“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的资料;
2)开展敬老、爱幼、助残及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为老人、儿童、残疾人以及农民工提供帮助;
3)说明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公共场所文明引导、文明交通、文化体育、网络文明传播以及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
4)说明开展普及环保知识、保护山川河流、植树造林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
1)区文明办、区广电局
2)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住建局
3)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教育局、临淄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体育局、各街道;各省级文明单位提供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材料
4)临淄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
4、志愿服务
队伍和阵地
建设(3分)
1)在县(市、区)、街道(镇)分别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各级文明单位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2)建立健全全县(市、区)志愿者招募注册系统,组织志愿者培训;
3)依托全县(市、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志愿者档案和志愿服务数据库,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有效对接;
4)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县(市、区)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8%。
5)在社区(村)组建志愿服务工作站;
6)在公共场所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
符合上述6项标准为A;符合5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2)3)4)材料审核;
5)6)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1)说明县(市、区)、街道(镇)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和各级文明单位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情况;
2)提供志愿者招募注册和开展培训的资料;
3)提供志愿者档案、数据库以及志愿服务活动运行情况的资料;
4)提供志愿者人数的相关数据;
5)实地考察,提供组建志愿服务工作站的资料;
6)实地考察,提供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的资料。
1)区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各镇、街道
2)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
3)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
4)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各镇(街道)、各省级文明单位提供本单位人数、注册志愿者人数及所占的比例
5)各镇、街道
6)区住建局、区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出版局、临淄人行、区旅游局、省级文明单位中的窗口单位。
5、“学雷锋,做山东好人”活动
(3分)
1)在机关干部中开展“热心为民,做群众满意的公务员”活动;
2)在企业职工中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
3)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勤学修身,做好学生”活动;
4)在窗口单位开展“学雷锋,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 ”活动。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2)3)材料审核;4)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1)提供“热心为民,做群众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开展情况的资料;
2)提供“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开展情况的资料;
3)提供“勤学修身,做好学生”活动开展情况的资料;
4)实地考察,提供窗口单位开展“学雷锋,创三优”活动的资料。
1)区直机关工委
2)区总工会(同时提供部分企业活动资料)
3)团区委、区教育局(同时提供部分学校资料)
4)区卫生局、区人行、区行政审批中心、区邮政局、区旅游局,省级文明单位中的窗口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安排汽车站,临淄交警大队安排车管所
五、特色指标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测评要求
责任单位
1、集中宣传
精神文明建设或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全国、全省媒体集中宣传。
精神文明建设或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全国、全省集中宣传过得2分,没有宣传过不得分。
材料审核
列举由国家或省级主要新闻单位同时参加集中宣传的具体时间、新闻报道标题,并提供相关媒体报道原件。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广电局
2、工作创新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创新,有经验,有成效。
1)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在当地召开过专门会议进行推广的先进经验,每一次加1分;
2)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或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举办的会议、培训班上进行交流的,每一次加0.5分;
3)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刊发过的,每一次加0.5分;
4)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或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举办的会议列为实地参观点,承办过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安排的有关活动,每一次加0.5分。
此项累计最高不超过4分。
材料审核
1)列举会议名称、时间、先进经验的内容,并提供相关材料;
2)列举会议或培训班的名称、时间、先进经验的内容,并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省级以上新闻媒体相关报道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相关内容;
4)列举有关活动名称、时间、地点、相关内容。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广电局
3、荣誉称号
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含科教文卫体)获得国家或省级的荣誉称号
每获得一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得1分,每获得一项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级的荣誉称号得0.5分,此项累计最高不超过4分。
材料审核
列举所获荣誉称号的完整名称、颁发时间与颁发机构,并统计所获荣誉称号次数,提供相关表彰决定文件、荣誉证书、奖牌奖杯等原件。
区考核办、区文明办、区科协、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出版局、区卫生局、区体育局
4、整体形象
建筑布局,市容环境,社会氛围,市民精神面貌
1)城区建设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公共设施造型美观实用,公共卫生整洁有序;
2)公共场所气氛祥和,市民为人和善,精神面貌良好。
以上每项标准0.5分,共1分。
实地考察
1)随机观察城区建筑、公共设施、标牌广告和街道、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农贸市场等场所的整体环境;
2)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随机观察。
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园林局、区卫生局、临淄规划分局、临淄工商分局、临淄交警大队、区建管局、区环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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