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瓦斯排ۥ放制度.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9354580 上传时间:2025-03-23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瓦斯排ۥ放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本文档共1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瓦斯排放制度 1、执行《 煤矿平安规程》第140条矿井必须从采掘消费治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平安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区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之规定。 2. 执行《煤矿平安规程》第129条之规定,使用部分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缘故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部分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 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部分通风机。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制订平安排放瓦斯措施,由抢救队负责排放。 3、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它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部分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4、不管是临时停风仍然长时期停风,在恢复通风前都必须由瓦斯检查员、通风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由矿山抢救队员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氧气浓度。 5、恢复已封闭的巷道,必须编制排放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平安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抢救队负责拆闭排放。 6、排放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平安措施必须由通防监区编制,经通防科、平安科和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抢救队排放。 7、排放前,所有参加排放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排放措施并签字。 8、排放后,通风监区技术员要做好记录。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